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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国家安全和宗教自治权竞争的要求权
发布时间: 2010/6/30日    【字体:
作者:Brett G. Scharffs
关键词:  国家安全 宗教自治  
 
                               
                                   Brett G.  Scharffs
 

    1. 介绍

    我们从不幸的真相开始:我们在这世界上居住,有个体和团体竟愿意以他们宗教的名义去犯罪。另一个真相是一个国家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责任是去保护他们的人民免受这些犯罪所造成的后果。

    在以上这样情况,我们一些最值得珍惜的价值观,和这此价值观所反映出的权利是有冲突的。一方面是对自由和人权的价值观有关,包括宗教自由,在另一方面,我们对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价值观有关。

    2. 思考关于自由和安全的隐喻

    A.有力均衡的隐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始思考和提出如何去平衡在这冒险中的价值观,在法津上的这平衡的隐喻是惯用的,公平的磅秤是一个公正和公平最有力的影像,可依据竞争的要求权可被安置、衡量和均衡。

    一个原因为何均衡构成概念的范例那样占主导地位,是因为有那么多的真理,有时候我们真的必须要放弃自由,以便有更多的安全,有效较少治安的管制将导致有更多的自由,但是,我想要表明,像大部分真相,只是局部的真相。

    B.均衡隐喻的不幸后果

    或许均衡隐喻本身有点像正义女神双眼紧闭,持着天平,可使我们变盲,或许使我们太轻易的被放进一个折衷方案的最佳效果。

    这种想法有几个不幸的后果,首先, 我们可能会认为这两个价值观点,需要彼此对立,为了使另一个能够做到的,相对的使另一个贬低标准,当我们面对两个无感染力的选择,通常这合理的作法是不去找出这两害之较轻者,但试着去找三或四或五的选择。

    第二个问题是,均衡的心态为太容易发现自己而辩护,一些人为自由价值观而辩护和另一些人强调这安全是最主要的。

    第三个,哲学家称这价值观为均衡的推测,关于自由与安全什么是重要的,可以减少一些基本的共(称之为公用事业或者社会福利),然而这此价值观可被折衷并互相反对。

    重复再说:这些都不是说我们应该停止谈论均衡,我们谈论像自由和安全的价值观,它不应该是唯一的,或许也不是最主要的方法。

    C.可供选择的隐喻

    假如平衡不是一个完美的比喻,有没有更好的?

    另一类可供选择的思考方法,所以实际的原因是对这颜色感知能力的现象比较,其和它客观性、主观性、相对性,和同心协力的组成,而非对立。

    另一个隐喻,由我和别人所说的是一个配方,当我们在烘焙蛋糕,我们的目标不是使每个成分增加到最多,但是去找到正确的比例,关系、秩序、程序和温度,或许我们可以毫无假装,有的用想关于这良好的禛地的成份和配方、这方法是简单的去增加任何或每一个组成成份到最多。

    第三个有效隐喻是一些东西由线的成份而组成的被编织或编造而成的。它是一个绳索的隐喻,我要在今天来探讨。

    D.社会绳使绑住

    或许我们应该想到,自由与安全两者,像两条线但不是唯一的两条线去组成一个可创造和结合一起,并难以捉摸观念的良好社会绳索,其他重要价值包括民主、平等、机会、法治与和谐,只是其中几个。任何社会,使我们想要去生活会注重自由和安全措施的价值观,并会寻找方法去辩护和培养这两者的价值观。

    一条绳是由线面组成并缠结而成的,事实上,一条线的强度并不会增强或减弱一条线,情况恰好相反,每一条线是由强而有力所组成的,会成为一个强而有力的绳索,由一些线组成会成为更加有力且有弹性,尤其当受到压力。一条绳索也是一个灵活、可弯曲,可立即调整状况。最重要的是绳子会促使我们想到这凡超过不一定意味着少一点。

    3. 绳子的十大策略加强安全的宗教自由

    无可否认,这都是比较抽象,有些什么特别的策略,使我们有可能提升自由与安全?我会简单地建议这十大策略。

    A. 区分团体和个人

    当处理宗教动机的暴力行为,或暴力使用宗教作为借口,重要的是区分个人,犯罪所属的团体是不能混为一体的,认识这个区别有助于加强双方宗教自由和国家安全的线。

    不难找到一些人的例子对宗教动机的暴力行为,谴责整个宗教,甚至宗教本身的怪想法。最近我们都熟悉伊斯兰恐怖事件,但有一些基督教、佛教、犹太教的线,其他宗教传统,用一些恐怖主义辩解。事实上,几乎任何意识形态,包括宗教思想,可以用来证明暴力和流血。

    公正基本原则受到污损时,个人的罪行所属的群体需负起责任,几乎每个种族灭绝例子是基于这种倾向因个人行为而指责团体。

    犯罪分子往往会设法把惩治他们而攻击转化为他们所属的群体,他们会这么做,企图引起同情和试图说服,并针对他们所属团体的其他人去团结他们的团体。我们不应该说这样的人为他们做出这样的争论,如果攻击或责怪这些团体,我们不慎的帮助恐怖分子无意中帮助他们自己。

    B.运用现有法律类别

    第二个策略加强自由和规范是当作出对宗教动机的犯罪活动反应时首先是看现存在法律类别,当罪行因特殊动机而犯下罪时,如宗教有一个激烈冲动,去产生一个新的刑事类别去涵盖这类罪行。

    而不是制造新的罪行或刑事类别去对付由宗教所犯罪的动机。举例来说,大多数宗教动机的暴力犯罪,可被起诉根据在这现行刑事法律,包括法律惩处杀人、暴乱、诈骗、叛国和阴谋。

    C.全面回避或一点也不去思考有关于宗教的态度

    第三策略是加强这自由与安全的绳索是去回避或一点也不去思考有关于宗教的态度,辟如Rik Torfs 教授近日指出,由于一个孩子在比利时他被教导说没有宗教问题这是一个不重要的因素在了解、分析社会问题和不同文化间交谈,今天他指出,情况刚好相反,而非宗教思想不恰当,而是有一种倾向,认为宗教是处处险。而非宗教思想不重要或都重要,我们需要努力思考宗教像一个貌似真实和社会交谈及分析社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如大多数国际人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宗教或信仰受到整体的正当理由限制。例如,第18条第(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

   “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之表示,其所受限制只可在法律所规定以及为了保护公共安全、秩序、卫生和道德,或为保护他人的基本权利自由所必需的范围之内。”

    因此极端的名义声称宗教自由不值得我们尊敬,举例来说,当宗教自由是呼吁引用作为女性乱石违反宗教法、或是那些杀人行使权力去改变或离开宗教。这些宗教信仰的公然表明或许会禁止在这公共安全、秩序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上。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18条一般性评论,明确指出,依照第20条宗教或信仰的表明,更不得用于“不可能构成战争宣传或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暴力。”

    这许可范围的限制,不管如何,应狭义解释。政府为了保卫自己不难发现什么是必须广泛的解释要保护公众安全和秩序。

    D.宗教团体登记

    允许宗教团体登记注册,是一个重工业步骤,去加强双方的自由和安全。

    有权登记和取得合法人地位,是尊重教会自治团体的基本前提,如果一个宗教团体不能登记在人权文书中,则其他宗教自由必处危险中。

    当政府拒绝承认教会,这可能会有负面的后果。对合法团体,致力于遵从法律,它会剥夺其合法利益的社会活动。反之来说对较少关心法律的团体,从安全立场来看往往是主要的疑虑,严格登记规则可能促使地下团体的形成。非但不达到更好的控制这类团体,严格登记规则只不过难以使国家官员知道这些团体是在那里。此外,这种组织尝试运作在法律外的管辖范围,有可能开始认为自己与国家是在冲突的状态中,或对于一个国家的看法像一个威胁或敌人。另一个问题是,如果经由被的宗教而转成的地下宗教活动与被政府承认的宗教平行,在这被承认宗教和单一传统信仰而转成的地下团体之间,这往往会造成冲突的关系。

    E.尊重宗教共同体的自治体制

    尊重宗教自治也会对加强安全和宗教自由有帮助。

    在表面上,看起来,如果国家尽力控制宗教将不太可能构成威胁的国家或社会秩序。高度参与政府与宗教共同体事务,而不是只对这宗教自治团体有暗中破坏的影响,但也对政府自治团体有影响,宗教共同团体和国家都更可能是健康和自主的,若彼此不过分干涉影响一方太多的事务。

    如果教会人士获准开办以高度的自治和自由,这些教会的教友都可能成为忠诚和感激的公民。

    F.同等对待宗教团体

    另一种方式加强国家安全和宗教自由的绳索是同等对待所有宗教团体、双方多数党和少数宗教团体。重要的推论是要记住,这人权文书被安置在有权不相信或相信非宗教的世界观要宗教信仰在平等上。

    Silvio Ferrari教授观察,“如果国家之间扶持对提供传统与非传统宗教差距过于广泛。双方在平等和个人宗教自由会受损害。实在的这关系在个人自由与宗教团体平等之中;越是不平等的在他们彼此中,风险越大在这较少受欢迎团体的每个成员的自由将受到限制。”世上大概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让一个团体成员感到忿恨和愤怒来对待他们自己或团体的方式,会使他们感觉像是一个二等公民和局外人。如果宗教团体的成员都是社会歧视或排斥的对象,这可能把他们推到像剥夺和不受欢迎观看立场态度,不难看出,如何极端分子可以利用这种愤慨情绪转移到主张暴力或分裂。

    G.预期非计划中的抑制结果

    Jeremy Gunn曾指出,如果你起某人的手腕,他们冲动是抗拒,即使你不是意图被胁迫。

    当一个国家反对或压制宗教团体它往往得可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提高这极端分子正统的地位身份。在这宗教团体范围内,藉着严罚反对极端分子这群人可把团体本身作为目标,如同这宗教传统较为温和的声音比来,这国家可不慎地提高这极端分子在这团体范围内。

    H.寻找非律法的途径

    如果一个社会有一个问题在宗教与宗教的不容忍,一个可能的反应是透过法律上来禁止和惩治这不容忍。另一个途径而非透过法律而是运用教育,逐渐灌输这包容而非不容忍的观念,往往更有效比努力为这不容忍而立法。

    I.加强在宗教团体和国家与宗教共同体之间的沟通

    另一个重要战略是提高国家安全和宗教自由去培养国家和宗教共同体之间更有效的沟通并给予宗教共同体去认出他们自己,可促进这容忍、自由和安全的角色。

    a. 国家和宗教共同体之间的交谈

    这交谈的次要方面是建设性的谈话在这国家和宗教团体范围内,必须注意的是谁,是被列入或排除从这交谈。

    b. 宗教团体的角色

    或许更重要的一种交谈,是在宗教共同之间的谈话,尤其是目前或历年来有紧张局势的共同体。Silvio Ferrari教授辩称:“一旦国家做了他们可以做的去反对宗教暴力动机,宗教共同体及其领导人必须完成其余的任务,宗教共同体的艰巨任务,需要他们来解释这宗教本文好使脱离这较暴力的本文;并需要他们去慎重的重新考虑所给予这“其他人”,非忠信信徒或其他宗教忠信信徒的尊严;和需要提倡一个政治宗教理论对这非宗教特性国家和民间社会,用富有同情心去看待。”

    J.区别社会利益从这些统治政治联盟

    对于提高安全和自由统治最后战略是去抗拒使这为了有更广泛的社会利益或国家和政治联盟统治者利益行动而相等。宗教团体有时对现有的政治秩序评论。例如,在美国民权运动期间,许多政治改革的推动来自黑人教会和他们的领导人。如果以狭隘的社会利益观念来看,像这种领导可视为不利于社会、在美国人们普遍同意,这宗教领袖的政治领导,如宗教领袖马丁路德金、对在美国改善种与社会公道是重要的。

    4.结论

    要权衡其他,而非对自由和安全彼此价值对立的想法,我们可以试图找到自由与安全能够共同增进其中的价值观。在人权演说有时被称为:“连系”的想法铭刻在赫尔辛基进程欧安组织里说到,安全、和平、人权、经济进步的价值不是互相竞争,而是相辅相成的价值观。

    当然各国都有权去惩罚那些用阴谋和行为方式去破坏国家安全,但不应该用这种方法,只是因为他们的信仰而针对这些人。如果这些努力都在如何针对他们信仰的宗教团体或迫使地下团体,这是不太可能增强国家安全,实际上可能造成安全问题恶化。

    我今天的建议是,如果我们认为自由与安全,如两条线有助于对社会绳索创造的可能,并有维系良好的社会,我们可以度得指出来互相提高两者价值的策略。宗教自主与安全是共同体的绳索至关重要的部分,我们首要目标,应该改善这绳索的每一线的力量、而非厚此薄彼东街不惜牺牲另一,目标是创造强大绳索、灵活、并适应力强,且有利于共同体可承受的社会紧张局势。
 
         (本文为2006年挪威奥斯陆“宗教与法治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普世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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