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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序言
发布时间: 2012/2/16日    【字体:
作者:佚名
关键词:  国际 宗教  
 
 
2009年5月
 
 
     “宗教极端主义对宗教自由和安全的威胁”是本委员会在本报道期间的首要主题。当前巴基斯坦的局势清楚说明,此主题与2009年年度报告有关联。就在报告撰写的同时,与塔利班有来往的极端主义分子已猖狂推进到距离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60英里以内的地方。在他们已经控制的区域,这些团伙对人权和宗教自由施以严厉的限制;对于那些拒绝屈从于他们压迫性政策的个人——特别是妇女和当地警察——则施以种种野蛮行径。
     2009年2月,当巴基斯坦政府考虑和斯瓦特河谷的这些力量达成所谓“和平协议”时,本委员会就预测到了这样的结果。2月25日,本委员会曾公开警告,该协定意味着,“战斗在斯瓦特河谷、与塔利班有来往的极端主义分子取得了重大胜利,并且会刺激其他暴力极端主义分子和塔利班斗武装力量,这些人企图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其它地方扩大他们的影响与控制。”不幸的是,本委员会的担心变成了现实。此后不久,巴基斯坦议会和总统批准了该和平协议,极端主义分子如法炮制,在邻近地区屡屡得手。

     当巴基斯坦领导人在默认与塔利班有来往的极端主义分子在一些地区统治时,一些民间人士进行了勇敢的抗争。本年度报告封面刻画了挺身而出、反对这些暴力极端主义团伙的巴基斯坦妇女。她们的标语用乌尔都语写成,抗议施暴的宗教狂热分子及对女校的大规模破坏。据报道,150所女校已经被摧毁。在她们国家中,这些英勇的妇女站在捍卫人权(包括宗教自由)战斗的最前线。她们的呼声必须被重视。

     在成立之初,本委员会就努力将宗教自由安排在美国外交政策议程的前面,第十个年度报告是这些努力的关键部分。在本报道期间,本委员会帮助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寻找促进宗教自由的途径,并就美国外交政策强调了一系列重要问题。

     本委员会根据1998年“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创设,属于独立的美国政府委员会,委员会对海外违反宗教及信仰自由进行监督,并独自給美国总统、国务卿及国会提供政策咨询。美国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的通过强化了美国政府对宗教自由的历史承诺。本委员会独立于美国国务院,是世界上第一个其唯一任务是对全球范围内侵犯宗教自由的事实和环境做出评估、并提供政策咨询的政府委员会。美国国会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不是为了执行美国宗教自由标准,而是为了推广宗教及信仰自由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见之于《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8条和其它国际文件。

     在本报道期间,本委员会会见了多国人权卫士。在这些国家,暴力极端主义分子与专制政权对基本权利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本委员会举办了公共听证会,以审查苏丹、孟加拉和巴基斯坦暴力极端主义分子对宗教自由的威胁,并对美国政府可能采取的对策作出评估。
    
    本年度报告也向委员会描述了受关注国家的宗教及信仰自由状况,而且提供政策建议,以确保宗教及信仰自由推广成为美国外交政策更为有机的组成部分。本年度报告涵盖的国家包括:因为严重侵犯宗教自由、本委员建议认定为“受特别关注”的国家;在侵犯宗教自由程度上虽然未达到“受特别关注国家”标准,但因为需要注意而被本委员会列入“观察名单”的国家;本委员会紧密监视的其它国家。本年度报告内容也包含了美国有关加快遣返及多边组织的政策。

     本委员会由十名成员组成。三位委员由总统任命,六位委员由参众两院中的两党领袖任命,其方式须确保四位委员由与总统不属于同一党派的领袖任命。在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大使这一职位亦由国际宗教自由法案(IRFA)创设,它是本委员会中不享有表决权的当然成员。
 
     在外交、人权、宗教自由和国际法领域,委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阅历。在本委员会过去的十年中,委员包括天主教主教、一名穆斯林阿訇、一名犹太人权活跃分子、一名犹太教拉比、新教牧师,以及来自包括东正教、摩门教、印度教、佛教、巴哈伊教这些不同宗教背景的法律、外交及其它领域专家。在他们的领导下,委员会就侵犯宗教自由提出了关注,所涉及的国家众多、信仰各异、事项广泛。例如,委员会服务过的对象包括:缅甸的佛教徒、孟加拉的印度教徒、沙地阿拉伯的什叶派穆斯林、委内瑞拉的犹太教徒、巴基斯坦的阿玛迪派、 苏丹的基督徒和伊朗的巴哈伊教徒。

     本报告涵盖了2008年5月到2009年4月这段时间。2008年6月,迈克尔•库洛马迪的委员会主席任期结束,在这期间,普莱塔•班萨尔和伊丽莎白•普罗德罗蒙博士担任副主席。2008年7月,菲利斯•盖尔当选为委员会主席,而迈克尔•库洛马迪与伊丽莎白•普罗德罗蒙博士成为副主席。

     在过去的一年,委员出席国会专门会议和预备会议作证,为国会议员及其幕僚提供咨询服务,会见美国政府、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高级官员,参加美国驻国际会议的代表团,帮助训练外交官和其它美国政府官员。委员会还召开讨论紧迫宗教自由问题的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向各国派遣调查团,发布政策报告、新闻稿及专栏文章。在会见学者及其它政策专家的同时,委员及工作人员也会见了来自宗教群体和机构、人权团体和其它非政府组织的代表。

    10年来,本委员会一直为改善美国在宗教自由问题及相关人权上的外交政策而出谋划策。通过与不同国家(例如沙特阿拉伯、乌兹别克斯坦和苏丹)的交往,委员会的建议影响了美国的政策,并促成了世界范围内宗教自由状况的改善。委员会还对许多严峻的地区及全球性发展趋势提出关注,并作了强调。例如:在前苏联许多国家,高度限制性宗教法律在扩张;“亵渎宗教”这一有害概念在联合国推广;以及亚洲范围内,对于宗教自由存在重大限制。

    尽管本委员会、美国国务院和国会付出了种种努力,在世界各地,因为宗教信仰或者因为没有宗教信仰,一些个人和社群的人权仍然遭受严重侵犯。一如为上届政府所做的,本委员会将继续辅佐总统和其他美国领导人,我们会就影响尊重宗教及信仰自由的事项提供政策咨询,提出公开或私下的关注。在过去十年中,我们取得了很多成就。然而,与美国的国际宗教自由政策一样,本委员会依然任重而道远。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
 
 ( 翻译:殷树喜;校对:汪正飞)
 
(本网首发,刊载时略有删节,转载请注明来源及链接。http://www.uscirf.gov/images/final%20ar2009%20with%20cov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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