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莹
基督宗教在明清时期进入中国后,开始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激烈冲突,史称“中国礼仪之争”。在这样的冲突下,基督宗教面临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而束手无策。然而,佛教在中国的初期传播也面临过类似的情景,同样遭遇过儒家文化的挑战。本文通过对于基督宗教和佛教在中国初期传播的文化融合的对比和探讨,对“中国礼仪之争”进行对比反思。
“中国礼仪之争”是17至18世纪西方天主教传教士就中国传统礼仪是否违背天主教义的问题而引起的争议。它的激烈争论背后反映的是中西两种文化的碰撞。但是,佛教初入中国时,尽管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内在的不同,并且历史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几次“灭佛”的磨难,为什么却能在中国扎根?我们可以从外来宗教的传播方面辩证地地看待这个问题,这样对于“中国礼仪之争”也会有不同的认识。
耶稣会“妥协”策略及之后的“礼仪之争”
最初到达中国的耶稣会对于中国文化采取的是一种“妥协”策略。利玛窦化为“西儒”,穿起士大夫服饰,深入研究中国的儒家文化,又向中国的士大夫们介绍天文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以此来表示与中国儒家文化的亲近,同时表明其所代表的文化并非中国人所认为的“蛮夷”文化,天主教由此开始得到中国社会的承认。针对最激烈的文化矛盾——中国的祭祀文化:祭天、祭祖、祭孔,利玛窦也进行了调和。他认为中国人所说的“天”与天主教所说的“上帝”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中国人的祭祖和祭孔其实只是对于缅怀先人和纪念哲人的仪式,因此与天主教的“禁止偶像崇拜”并不冲突。虽然这种解释有些勉为其难,但是它毕竟避免了与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的冲突。这也就是后来被康熙皇帝所称许的“利玛窦规矩”。
利玛窦所具有的耐心和勇气,使他的传教活动得到了中国社会的认同。但是,在利玛窦去世之后,接任者龙华民却提出了反对意见,成为拉开“中国礼仪之争”序幕的第一人。他反对利玛窦称造物主为“天”、“上帝”,而以拉丁文Deus音译为“陡斯”,并且强调祭祖祭孔都属于偶像崇拜,与天主教基本教义是相违背的。此后,各种冲突接踵而至。中国祭祀礼仪中无法被抹杀的宗教成分和利玛窦作为权宜之计的文化调和,都为后来的争执埋下了祸根。尽管耶稣会在激烈争论之后基本恢复了之前的“利玛窦规矩”,然而后来来华的多明我会士黎玉范和方济各会士李安堂对于耶稣会在华的传教策略则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并正式挑起了“中国礼仪之争”。此后,各派的斗争加上罗马教廷在不了解真实情况下的卷入,使基督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出现了混乱的现象,罗马教廷最终下令全面禁止祭祖祭孔。而另一方面,康熙对于传教士不了解中国文化和基督宗教传播而造成的各种混乱表示愤怒,并下令禁教,这场风波才渐渐走下历史舞台。“中国礼仪之争”后,罗马教廷坚持禁止中国礼仪的立场强硬,而中国康熙之后的雍正、乾隆、嘉庆三朝亦继续执行禁教的政策。基督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势力大减,部分转为地下,这也注定了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融合的失败和在中国社会不会占据主流地位的命运。
佛与儒家的主动融合
相比之下,尽管在中国历史上也遭遇过重重危机,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却要小得多。
佛教在西汉末年、东汉初年传入中国。早期的著作中比较有名的就是《四十二章经》和《牟子理惑论》,尽管这两部经论都有伪书之嫌,但是他们所产生的影响却十分巨大。而这两部经所体现的,也是早期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融合的产物。佛教在传入中国的时候,选择的是找出佛与儒的关联,而不是差异。
《四十二章经》作为第一部译作,代表了佛教对于中国文化的主动融合;《牟子理惑论》作为中国早期佛教中本地著者——东汉末三国初期的牟子的作品,则代表了佛教初传时期人们对于佛教的儒家式理解。《四十二章经》就形式和内容而言,似乎更加相似于《道德经》和《孝经》,它不自成体系,而是杂抄而成。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也吸收了儒家的思想,可以说是一种人生哲学,同时也表达出佛教的基本义理,比如“戒、定、慧”,“修行证果”,“阿罗汉”等等概念,对于“辞家修行”淡化家族观念和远离女色的禁欲思想则不特意强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突。《牟子理惑论》则给予了一些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正面回应。面对佛教戒律违反《孝经》的责难时,牟子旁征博引,以中国古代隐士为例,强调孝与不孝,不在于是否“辞亲离家”,是否没有照顾父母,也不在于是否剃除了须发,而是在于本心。面对僧侣过禁欲生活不娶妻的责难,牟子则认为妻子财物都是身外之物、世俗之需,而修道者却是高尚的,重视的是生命而不是财欲、世俗之欲,其精神与儒家是相通的。不过,牟子也竭力避免触及到“无后为大”的中国传统孝道。针对二者这一最主要的冲突,牟子从儒家经典中“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的思想,认为为了成大道可以不拘小节,从而从侧面化解了这一冲突。
佛教初传之时力求与儒家的契合,并用儒家经典解释佛教经典,在礼仪方面也追求与中国传统文化内在精神的“同”,而只在外在形式上保留其特殊性。同时,佛教中的一些义理如“去欲”、“轮回”、“业报”等思想也正好是儒家中所没有的,深受统治阶层的喜爱,认为是可以教化人民的思想工具。这些都为佛教在中国的早期传播创造了有利的思想条件,为日后佛教在中国的扎根打下了基础。
“礼仪之争”的对比反思
基督宗教在融入古希腊—罗马文化时似乎与佛教进入中国有着类似的背景,同样自身没有强大稳定的根基,同样面对着一种与宗教自身有着内在区别的并且根深蒂固的文化体系。基督宗教与古希腊—罗马文化的融合过程和佛教与中国文化的融合过程有着相似之处,并且都深深地融入了其语言文化之中。比如教父游斯丁将古希腊的“逻各斯”概念(本意是世界的本原),赋予了上帝的内在理智和永恒智慧的意义。同样,佛教与中国文化的融合也使语言发生了变化,比如“本师”原见于《史记·乐毅传》,意指受业之师,佛教则用这个词来指根本之师释迦牟尼,“本师”一词便有了双重含义,其实是佛教的一种本土化过程。又如“居士”,在先秦文献中如《礼记·玉藻》、《韩非子》中就出现了,译为贤德隐士,到了南北朝佛教盛行的时期,词义本身就发生了变化,开始指在家修禅者,这样,中国的本土词汇也有佛教化的语义转向。
从这些现象中可以看出,一种宗教在一个新的文化形态中的传播,或许不取决于二者的差异性有多大,而是取决于传播者给自身的定位。基督宗教在古希腊—罗马文化中的早期传播之时,其势力之小,不容许其对自身理念的执拗,而是必须去融合其他的思想而达到自身的发展。然而到了17世纪,天主教在与新教各派以及其他宗教的对抗中艰难复兴,增强了其文化保守主义的倾向,更加强调天主教的教礼、教义、教规,这样便产生了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与中国传统文化激进的对抗的现象。另外,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是在耶稣会之后进入中国,一方面他们对于中国文化本身的了解远远不如耶稣会,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像之前耶稣会的传教士那样遭遇到类似连进入中国都会困难重重这样的挫折,因而不能深切体会到耶稣会认为只有融入中国文化之后才能顺利传教的经验。
文化上的所谓“礼仪之争”背后其实也是一种权利的较量,而不只是文化的冲突。天主教所引起的“中国礼仪之争”并不是单纯因为它的教礼教义不适合中国传统文化,而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所引起的保守主义思想和背后的权利斗争。这使得其在传播过程中固执己见而不知变通,从而引起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激烈碰撞。
今天,基督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进展仍不顺利。有迹象表明,在西方强势经济、文化的影响下,基督宗教总是难以遗忘过去在这片土地上留下的文化争端,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后遗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