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东
[内容摘要]美国国家特性具有鲜明的宗教特点。以新教为核心的基督教价值观形成美利坚民族特有的国家认同。在这种信仰体系支配下,源于基督教文化层面的哲学观渗透到美国的外交哲学,并对美国外交理念产生持久性的影响。
关键词:美国 国家特性宗教 外交理念
一、美国国家特性中的宗教因素
从国家特性角度分析其对外交的影响,这是一个重要的分析视角。就美国而言,这种特点就相当明显。美国外交史学家斯帕尼尔(Spanier)曾经认为,美国的外交政策应该从“国家风格”与“国家体系”两方面分析。他认为把国家风格和国家体系联系在一起,是理解和分析美国外交的最有效的方法。
[1]关于从国家风格或性格方面分析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美国著名外交史学家小施莱辛格也有同感。小施莱辛格在《对外政策与美国人的特性》一文中开宗明义指出,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其国家特性(national peculiarities)的影响。
[2]当然,国家不可能像人一样有其风格或性格,但是,我们在分析国际政治中的这一主要行为体—国家的对外行为方式时,也可以用类似人的行为受其性格影响这种思维逻辑来分析。事实上,国家这一由民众组成的理性政治共同体必然受到国家性格的影响,并在对外政策中体现出这种个性特点。马克思曾明确指出:“马基雅弗利、康帕内拉和其后的霍布斯、斯宾诺莎、胡果、格劳修斯,以及卢梭、黑格尔等,都已经用人的观点看待国家了。他们是从理性和经验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
[3]
既然国家有其性格特点,那么,美国的国家特性又有哪些突出的特点?从经济层面上讲,主要体现在倡导自由市场经济。从政治层面上讲,主要体现在倡导美国式自由民主体制。从文化层面上讲,盛行并倡导基督教文化就是其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
关于宗教在塑造美国国民性格中的重要性,亦或宗教在美国社会中的重要性,美国的先哲前贤多有论述。美国总统林肯和19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爱默生都曾强调,美国是一个具有政治宗教性的国家。
[4] 1947年10月21日,时任杜鲁门政府的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在《纽约先驱论坛报》(
New York Herald Tribune Forum)上撰文《我们的精神遗产》(
Our Spiritual Heritage)。杜勒斯在这篇文章中指出:“美利坚民族拥有伟大的遗产。我们模糊地意识到这一点,但我们被它的本质所迷惑。对有些人来说,它似乎是物质遗产;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似乎是政治遗产。就其本质而言,这是一种宗教遗产。”
[5]1994年,美国基督教联盟主要领导人拉尔夫·里德(Ralph Reed)在一次演讲中指出,美利坚合众国是信徒基于宗教原则而建立的。他认为,权力分立、人权法案、公民宗教是维系美国两百多年社会秩序的三个基石。公民宗教是维系美国社会的粘合剂,它在不同种族、民族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大家能够表达共同的信仰。
[6] 美国著名的国际政治伦理学家莱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认为,“对我们的国家命运,我们有一个宗教的看法,它说明我们国家的意义在于它是上帝为人类历史能有一个新的开端而作的努力。”
[7]亨廷顿在分析美国人的国民身份认同时也有同感,在他看来:“宗教一直是而且至今仍然是美国特性和国民身份的主要因素之一,也许还是最主要的因素。美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宗教的原因而创建的,宗教运动影响了它的演变历程将近四个世纪之久。”
[8] 从这些学者或政治家对美国宗教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到,宗教性,或者更为具体地讲,基督新教特性,是美国国家风格或性格中突出的一个方面。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总量、科技实力、军事实力在当今世界占有绝对优势。但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美国还是西方发达国家中宗教色彩最为浓厚的国家。当代西方国家中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像美国那样有如此高比例的信教群体。和欧洲国家相比,美国宗教派别纷繁复杂,美国人到教堂的比例最高。据美国《新闻周刊》的调查显示,2000年,美国人中信仰上帝者高达94﹪。另据美国盖勒普统计中心的调查显示,2004年,美国人中信仰上帝者达到80﹪。而同期的福克斯新闻网调查显示,有92﹪的美国人相信上帝存在。
[9] 虽然这些调查数据有一定的出入,但美国民众信仰上帝比例之高,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立国之始,美国历任总统无一例外不在公开场合表示出自己宗教信仰的虔诚性。在美国,我们可以看到历届总统就职仪式上,总统必须手扶《圣经》对世人宣誓,总统就职演说词的最后以“愿上帝保佑美国”作为结束语几成惯例。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曾经充满自信地指出:“我们的政府将会毫无意义,除非它被发现深植于宗教信仰之中。至于什么信仰,我并不介意。”也许出于公开场合的“价值中立”,艾森豪威尔没有特意指出这种信仰的具体内涵,但是,世人自然会清楚这种信仰的具体指向。1956年,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培勒大学(Baylor University )发表演讲中甚至扬言:“没有上帝,人就没有灵魂。”
[10]在美国这样一个宗教感如此浓厚的国家,许多核心价值理念都被赋予了上帝的语言或具有宗教般的含义。在许多普通民众看来,所谓“天赋人权”中的“天”,是指上帝,所谓“人人平等”,是指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离开了对上帝的信仰,许多政治语言或生活语言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中国的美国问题专家王辑思教授曾经指出,只有理解了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神论人群如何思维和推理,才能真正把握国际政治的真谛。
[11] 王辑思教授在《美国丢不下意识形态》一文中更是特别强调,美国意识形态的基础是美国人的宗教意识。美国价值体系中的一些核心观念,离开了对上帝的信仰,简直就是无本之木。
[12]国内有学者也指出,要理解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就必须了解美国的主流宗教基督新教,尤其要了解新教中的清教徒派的思想。美国的外交深受其社会性质以及国民的行为方式的影响,而美国的社会性质和国民的行为方式又深深地受着美国主流宗教基督新教尤其是清教徒思想的影响。因此之故,美国人的外交经常表现为基督教理念所左右的、旨在实现基督教理念的宗教色彩强烈的外交。在基督教保守势力强大或总统本人基督教信仰虔诚的时候,美国的外交指向往往是直接的宗教目标。
[13]沿着学者们的这一思路,我们可以这样说,不了解在国家政治舞台上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信奉上帝的美国民众如何思维与推理,我们是不可能真正把握国际政治的真谛!
二、宗教与美国外交理念
马克斯·韦伯从新教伦理层面分析了新教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关系。在韦伯看来,新教的来世论、禁欲主义和宗教虔诚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关系。韦伯的这种分析法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即将宗教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那么,宗教与美国对外政策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众所周知,宗教是一种组织,所以,作为一种有形的宗教组织,上至罗马教皇,下至各种基层宗教组织,它们可以动员信徒介入政治,影响国家的对外政策。具体到美国,美国的各种新教、天主教或犹太教组织通过动员各自的信徒对美国政治生活乃至美国对外政策施加一定的影响力。美国学者、加州伯克利分校日本与韩国研究中心教授罗伯特·N·贝拉(Robert N.Bellah)指出,如果宗教是美国文化的一部分,如果宗教是美国理解自身的一部分,如果宗教是美国的公民宗教,那么,教会和其他宗教团体就有权利帮助美国人民思考其自身以及美国在世界的作用。
[14]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无形的具有庞大信仰体系的意识形态。从这个角度上讲,宗教对美国对外政策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其宗教信仰(思想)来体现的。宗教信仰即就是一种宗教价值观,宗教价值观首先形成一种民族认同,一种特定的国家价值观认同,这种价值观认同往往影响到一个民族、国家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并隐性地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上,由于其具有持久性而被看作是一种外交思想。对“思想与美国外交”具有深入研究的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教授诺曼·A·格雷伯纳(Norman A. Graebner)认为,20世纪,影响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意识形态因素。这种意识形态因素主要源于哲学与心理层面。基于这种认识,格雷伯纳进一步指出,美国的对外政策不光要体现国家利益层面的因素,也反映出这个国家在政治的、社会的、宗教信仰方面的因素。所以,外交变成了一种政治体系的功能,它服务于思想观念,而不是国家。它超越了相对于个人意义的国家,它不是指多个国家所组成的国际体系,而是指由人民所组成的世界大家庭。
[15]在这里,格雷伯纳将宗教信仰这一源于哲学与心理层面的意识形态看作是影响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应当看到,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属于思想范畴,它根植于民族文化,对外交政策有着更为持久、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往往超越了时空界限,超越了党派分歧,具有更多的民族特性,从而容易唤起美国普通民众的心理认同。
宗教与哲学不同,但是,宗教就其本质而言也是一种哲学,两者都是一种世界观的抽象。所以,费尔巴哈才会这样认为:“哲学或宗教,一般地说来,也即撇下其特有的差异不谈,是同一的。换句话说,因为进行思维和信仰的是同一个存在者,故而,宗教影像也同时表现思想和事物。既然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信仰某种实际上至少跟他的思维能力和表象能力相矛盾的东西,那末,每一种特定的宗教,每一种信仰方式,就都同时又是一种思维方式。”
[16]这样,我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种宗教信仰方式,也就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宗教观,也就是一种哲学观。宗教观或者哲学观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它又会影响到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世界观与具体政治议程。马克思·韦伯曾经指出,不是思想,而是物质与合适的利益,直接主导着人的行为。但是,像“铁路道岔工”这样已经在人们的思想中创造出来的“世界形象”经常决定着利益推动的轨迹。所以,在他看来,“思想有助于支配世界,通过支配着世界,思想也许会形成议程,这些议程深深地影响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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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民族的宗教信仰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从总体上讲,可以用新教-天主教-犹太教三位一体来概括。但是,在这个三位一体的宗教思想体系中,基督新教思想处于核心地位。伴随着美国历史的发展,外来移民的不断涌入,基督新教思想不断地被外来移民所接受。所以,在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两个多世纪之后,基督新教思想仍然居于支配地位。有学者就指出,美国一开始就是一个建立在新教徒意识形态之上,为新教意识形态所驱动,为实现新教徒意识形态目标的国家,新教的价值观是这个国家产生的动力,也是这个国家以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力量。所以,早期殖民北美的新教徒的新教信仰,构成了北美早期的社会思想及风俗的主调,也构成了以后美国立国的精神以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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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教为核心的基督教思想对美国政治与外交理念具有多方面的影响。例如,基于基督教伦理道德观,虔诚的美国基督教徒总是从“正义与邪恶”,“上帝与撒旦”的二元对立观出发认识世界。这样,在现实国际政治中,美国习惯于把世界分为“自由世界”与“极权世界”。“9·11事件”发生不久,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把伊拉克、伊朗、北朝鲜等国家比喻为邪恶轴心(Axis of Evil)。但是,在小布什的最初演说稿中,他当初把这些国家称为“仇恨轴心”(Axis of Hatred),但其演说稿撰稿人、福音派基督教徒迈克尔·格尔森(Michael Gerson)建议把Hatred改为Evil,因为他认为这会更能够以神学的语言唤起民众的支持。布什的好友、其商业秘书唐·埃文斯(Don Evans)指出,小布什的宗教信仰促使其对什么是正义以及什么是邪恶具有非常清楚的认识。
[19]我们知道,虽然正义与邪恶观并非美国基督教信仰的全部,但这种观念对促使美国人形成对世界的二元思维具有一定的影响。基于宗教信仰,美国的一些基督教右翼势力对持无神论观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一种本能的“宗教”排斥,因为,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否定了美国赖以立国的宗教信仰基础,所以,被美国视为世界的邪恶力量,而这种宗教观又加剧了冷战时期东西方的对立情绪。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所处的时代,美苏冷战正处于上升阶段,在绝大多数普通美国人看来,民主社会的宗教原则与共产主义国家的无神论是对立的。这样,麦卡锡主义的“共产主义幽灵”在美国甚嚣尘上确实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用“道德十字军”对抗无神论的共产主义在对外政策方面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力。1983年,美国前总统里根在国家福音协会举行的年会上发表演讲时,他把苏联比喻为“邪恶帝国”,认为苏联帝国没有道德,没有宗教,物质匮乏,富有进攻的野心。而美国作为一个宗教国家,是自由的火炬,应该用武力抵制来自苏联的进攻。
[20]美国学者沃尔德(Wald)在分析美国民众反对共产主义国家的宗教根源时指出,美国宗教团体反对共产主义至少有两个原因:其一,共产主义的建立者从言行上敌视宗教,共产主义国家通过各种国家机器控制与压制宗教,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直接威胁到宗教团体与组织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教会无法与共产主义者所持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相抗衡。其二,宗教从其本质上讲是一种保守主义的力量。基督教徒强调来世与天国,这种消极思想与共产主义的积极进取政治不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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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基督教宗教观内容复杂,对美国内政与外交理念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但是,对美国外交理念具有根本性影响的却主要体现在源于基督教的使命感。国外学者在分析美国在国际上行霸权的原因时认为这至少涉及到三方面原因:第一,国际政治本身的固有特点,即丛林法则的现实世界秩序;第二,美国对自己的看法。美国人从清教伦理观出发,认为自己是道德权威的化身,代表着世界正义;第三,美国人具有一种宗教使命的动力源。
[22]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源于基督教的宗教使命对美国认识世界具有重要的影响。17世纪初,一大批清教徒迫于英国国内的宗教压迫,为了寻求宗教信仰自由,来到北美大陆。这就是北美早期的所谓“宗教移民”。这些清教徒自视为上帝的“选民”,北美为人类的“山巅之城”,他们要在这块新大陆上建立人类的“灯塔”,把自由、民主等理念向世界其它地区传播。随着美国的独立,源于宗教的使命感思想与美国宪政理念中的一些“美国信条”相结合,使宗教的使命感有了更为具体的内容,并日益世俗化。在这些“美国信条”中,自由是其最为核心的内容。正像有人指出地那样,“美国人所热衷推行和维护的自由、人权、民主的价值观和制度,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新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新教的信念。这些价值观与新教教义一起,构成了延续200年的美国式的价值观及社会体系,构成了美国的国家和社会的本质”。
[23]从19世纪到20世纪,乃至21世纪的今天,美利坚民族在这种宗教使命的影响下,始终以救世主的面孔向世人昭示,美国要将自由的理念向世界各地传播。后冷战时期,美国国会出台国际宗教自由法,展示了美国政府要将美利坚民族信奉的宗教信仰自由理念向世界推广。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宗教保守主义的复兴,除了倡导美国传统的宗教伦理道德之外,也是在倡导美国早期的自由主义理念。宗教保守主义的抬头,加之美国新保守主义的兴起,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对美国外交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还应当看到,美利坚民族特有的基督教信仰在美国的历史发展中逐渐成为凝聚国民精神与国力的有效载体,成为激发美利坚民族向世界传播民主、自由价值观的精神工具,也成为美国政府向世界各地推行扩张主义的催化剂。这种基督教信仰激发了美利坚民族的民族激情,当这种宗教热情和民族主义相结合,就成为宗教民族主义。这种宗教民族主义在19世纪的美国历史上体现的比较明显,到了20世纪,它更多地将宗教精神与民主、自由等世俗的价值观相结合,激励国人在上帝的感召下向世界各地传播美国式民主自由理念。而美国政府正是假借民众的这种善良的宗教与世俗激情,推行自己的对外政策。我们很难说美国政府在推行其对外政策时,是奉行一种现实主义亦或理想主义的外交,但历届政府在阐述其对外政策时无一例外不是说这是代表并体现了民意。而要激发起民众的激情,得到民众的认可,政府必须说这体现了美国人自由精神与宗教精神。在这种宗教精神中,上帝的感召,宗教的使命就尤为重要。所以,有学者指出,促使美国人采取这样对外政策的,是美国人的由来于基督新教的天命意识,起源于基督新教教徒的救世主义态度,尤其是清教徒的一些特有革命性宗教信念,比如后千禧年思想等等,它们又强化了美国人的这种天命意识和使命感。
[24]
三、小结
宗教是一种信仰体系,宗教又是一种人生哲学。虽然宗教与哲学之间有许多差异,但两者又都体现为一种思维方式。正如费尔巴哈所言,“每一种特定的宗教,每一种信仰方式,就都同时又是一种思维方式”。
[25]哲学是人类一种理性的思维活动,而宗教与哲学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宗教信仰的非理性。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政治学教授艾伦·赫茨克(Allen D.Hertzke)认为:“宗教信念,至少是基督教的信念,是超越理性的,并有悖常理地要求超越个人的狭隘利益。”
[26]但是,对于信仰者来说,其信仰的对象就是真理,也就是理性。所以,费尔巴哈认为,“仅仅对不信者来说,信仰对象才是与理性相违背的,只要一旦信仰了这个信仰对象,那就将确信它们的真理性,承认它们是至高的理性”。
[27] 理性的东西容易改变,而非理性的宗教信仰是很难改变的。所以,由宗教观引发的美利坚民族对世界许多问题的看法根深蒂固。在这种信仰体系支配下,源于宗教文化层面的外交哲学对美国外交理念将会具有更为持久的影响力。
注释:
[1] (美) J.斯帕尼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外交政策》,段若石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页。
[2] Arthur Schlesinger, Jr., “Foreign Policy and the American Character,”
Foreign Affairs, Fall 1983, Vol.62, Issue 1, p.1.
[3]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128页。
[4] Seymour Martin Lipse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 Double-Edged Sword, New York, London: W.W.Norton & Company, 1996, p.18.
[5] Henry P. Van Dusen, ed.,
Spiritual Legacy of John Foster Dulles: Selections from his Articles and Addresses,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1960, p.64.
[6] Conrad Cherry, ed.,
God’s New Israel: Religious Interpretations of American Destiny, Chapel Hill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98, pp.373-375.
[7] Reinhold Niebuhr,
The Irony of American History,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62,
p.4.
[8] 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9] Kevin Phillips,
American Theocracy: the Peril and Politics of Radical Religion, Oil, and Borrowed Money in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 Viking, 2006, p.102.
[10] David Chidester,
Patterns of Power: Religion and Politics in American Culture, Englewood Cliffs, New Jersey: Prentic Hall, Inc., 1988, pp.100-101.
[11] 袁明主编:《美国文化与社会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12] 王辑思:《美国丢不下意识形态》,载《环球时报》2000年5月5日。
[13] 于歌:《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14] Michael P. Hamilton, ed.,
American Character and Foreign Policy, Grand Rapids, Michigan: Eerdmans Publishing Co.,1986, p.53.
[15] Norman A. Graebner, ed.,
Ideas and Diplomacy: Readings in the Intellectual Tradition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viii
[16] (德)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荣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页。
[17] Judith Goldstein and Robert O. Keohane, eds.,
Ideas and Foreign Policy: Beliefs, Institutions, and Political Change,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11-12.
[18] 于歌:《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第26-30页。
[19] Peter Singer,
The President of Good & Evil: The Ethics of George W. Bush, New York : Penguin Group Inc., 2004, pp.208-209.
[20] Conrad Cherry, ed.,
God’s New Israel: Religious Interpretations of American Destiny,p.307.
[21] Kenneth D. Wald, “The
Religious Dimension of American Anti-Communism,”
Journal of Church & State, Summer94, Vol. 36, Issue 3.
[22] George Lakoff,
Whose Freedom? The Battle over America’s Most Important Idea,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06, pp.217-218.
[23] 于歌:《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第1页。
[24] 于歌:《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第8页。
[26] (美)艾伦·D·赫茨克:《在华盛顿代表上帝:宗教游说在美国政体中的作用》,徐以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