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麟
I.引言:戏剧化的转变
基督教在第一世纪传播未几,即要面对来自社会和政治上的压力,甚至是迫害。此等迫害是间歇性,而非持续不断的;绝大部分也是属于地区性,而非全国性的。首先迫害基督教的,是以公会为首的犹太教的权力核心。那时候基督教打著犹太教的幌子开展其传教活动,信徒自认是犹太教的嫡系,许多人也误以为他们是犹太教的一个支派,故基督教无可避免地要跟维护正统的犹太教当局发生直接冲突。一旦犹太教人士再不容忍基督教这小支派,他们便开始清除基督教。
从公元70年尼禄皇帝开始,基督教便受到罗马帝国的迫害。显而易见,来自罗马帝国的迫害比犹太教的要严峻得多,因为当时的公会只属[亡国奴] 的信仰团体,权力甚为有限;况且公会的势力仅局限於耶路撒冷,难与势力广被环宇的罗马政府匹敌。散居於耶路撒冷以外的基督徒,除非跑进会堂向犹太人传福音,否则不会受到公会或会堂的犹太人威胁;更重要的是,公会的权力至多及於犹太籍的信徒,非犹太籍的信徒就不受他们的管治及压力。这与罗马帝国的迫害相比,可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基督教在挨过一段接近三、四个世纪漫长的迫害後,出现了一个极富戏剧性的变化,罗马帝国接纳基督教为合法的宗教,承认其存在及传播的合法地位,自此基督教不再受政治上的压迫;再过大半个世纪以後,基督教更进而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在这一课,我们会看到基督教由受迫害的处境,转而取得了合法的、甚至是统治的地位;也由原来被判定为异教,到宣判所有非基督教宗教为异教。两个阶段变化之大,对比之强烈,读来饶有趣味。当中涉及有关政教关系的课题,也是本文要探讨的。
基督教成为国家宗教,对日後的发展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所以,我特别挑选君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288-337)为这一课的主角,他在基督教的政治地位的转变过程中,担当了关键性的角色。
II.君士坦丁生平概要
君士坦丁又被称为君士坦丁大帝,他是一位伟大的君主,三世纪末(280,一作274)在上麦西亚(Upper Messia,今日的南斯拉夫)的城市纳苏斯(Naissus)出生。他的父亲是康士坦丢·克罗如,是罗马皇帝丢克理田(245-313)手下的统帅。
A.出身背景.
丢克理田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对基督教的迫害异常严厉。他曾大幅度地改变罗马的政治体制,废除了寡头的君王独裁与帝位世袭制度,建立了一个[四头制] (the Tetrarchy)的模式:由四位领导人去管治幅员广大的帝国,最高级的两位领导人(或作两位皇帝、co-emperors])称为亚古士督(Augusit),其下再有两位统帅( Caesars),他们分治东、西方罗马。293年,君士坦丁的父亲康氏被选立为西罗马的统帅。此外,帝位的继承采用递补制度,亚古士督的在任年期是有规定的,届满後便得自动退位,由统帅接任。丢氏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改革,是因为罗马帝国在二、三百年间,开始呈衰败状态,特别是在中央政府无力驾御的地方出现诸侯割据的局面;要解决积弱的困局,首先要处理帝位继承的问题。世袭制度的最大缺点,是容易令领导层怯弱无力,难以保证继位者是治国之才;特别对以军事立国的罗马帝国言,继任者若非有领军才能,试问如何能控制手下各个将领?丢氏就是要改变权力的继承制度,以确保在位君主的素质,重振罗马帝国的军事实力。
305年,丢氏迫使另一位同为亚古士督的马克西勉(Maximinus)与他一起退位,康氏与加利流(Galerius)遂晋升为亚古士督,分别成了西罗马与东罗马的皇帝。在312年,君士坦丁的母亲海伦拿(Helena)皈信基督教。君氏很可能是从他母亲那里,首先接触到基督教信仰的,亦因而对基督教存有好感。但是,其父亲却信奉一种当时颇为流行的混合一神教。传统上,希腊与罗马民族都是多神信仰者,所奉的神明多得不可胜数:有山神、水神、日神、月神等,他们各自管理不同领域;这些神明有七情六欲,行径亦与常人无异,可以说是既不神圣也不超然。不过,自从希罗文化接触到近东文化较高级的一神信仰後,他们的宗教观念开始产生变化;加上在希腊哲学(特别是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他们相信宇宙的根源是单数而非众数,是一而非多。在第二、三世纪,罗马人创造出一神教来,这是一种结合传统希、罗宗教与近东宗教的混合信仰。根据资料所示,康氏信奉的是一种崇拜太阳神的宗教;在传统希腊神话里,亚波罗是太阳神,但後来他被奉为宇宙最高的主宰音。
在君氏的父亲康氏登位之前,君氏曾被委派参与埃及对波斯的战争,支援当时另一位统帅加利流,建立了功绩,自此君氏一直在加利流手下当军官。在登位之後,管理东罗马的加利流让君氏重归他父亲的麾下。同年,康氏不幸逝世,按著丢氏所定的制度,皇位本应由当地的统帅继任;但传说当时士兵哗变,把黄袍加在君氏身上,拥护他接任父位。在既成事实的情况下,君氏迫使管治东罗马的加利流承认他是西罗马帝国的统帅。刚退下亚古士督王位的马克西勉不服君氏的非法夺位,遂联同自己的儿子马克森丢(Maxentius),与君氏在意大利半岛展开连场大战。
312年,君氏在接连战胜後,与马克西勉在麦勒危安桥(Milvian Bridge)进行最後的决战。在这战役的前夕,据说君氏做了一个梦,有天使对他说,要靠赖 这个符号得胜,这个符号就是希腊文[基督]的头两个字母的组合。君氏醒来以後,命兵士在头盔与盾牌上涂上这样的符号,结果真的凯旋而归,彻底将马克西勉及其儿子马克森丢击败。而在不久之前(311年),君氏与加利流及另一位分地割据的将领理吉纽(Licinius)三人签订了宗教容忍法令,容许基督教合法存在,不再迫害基督徒。
B.皈信基督教.
313年,当君士坦丁正式成为西罗马帝国君王後,他与占领东罗马的理吉纽签订了一份协议,共同颁布《米兰上谕》(EdiCt OfMilan,重申宗教自由政策,给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从此基督教正式成为合法宗教。 314年,君氏与理吉纷发生冲突,双方爆发战争。324年,君氏击败理吉纽,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君主。
君氏是一个非常有为的君主,被称为[大帝]是实至名归的。
在位期间,他屡兴改革,包括大规模地改动行政体制、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改革货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远离异教充斥的首都罗马,君氏在330年迁都拜占庭(ByZantium,今日的土耳其),并以自己的名字将城市易名为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即今天的伊斯坦堡),并称为新罗马(New Rome)。
虽然君氏对基督教一直采取宽容的政策,甚至可说是偏袒基督教,可是,他要待到临去世的前一刻(337年),才在床榻上接受水礼,正式成为基督徒。至於耽搁的原因,既是政治性的,又是宗教及神学性的。在此且对後者略作交代:当时的信徒对信仰抱持严谨的态度,按著字面去解释使徒书信中的教导(那时新约正典尚未完全确定),故相信人在接受水礼成为门徒後,便不可再犯罪了。按著使徒的说法(彼後二 20-22,来六4-6;约壹五16),基督徒既然是已蒙重生、拥有新生命的人,就不可以、且不可能再犯罪了。属於基督的,便不可能同时属於撒但,不能像从前一样活在罪中。并且,水礼的意义若在於一次过洗去基督徒在信主前所犯的罪,那水礼後所犯的罪又由甚麽礼仪来予以除去呢?无论如何,问题的关键在於,教会尽管可以明令禁止已接受水礼的人犯罪,但却没有基督徒真正能做到与罪绝缘。
洗礼後犯罪(post-baptismal sin)的问题在初期教会引起广泛的争论。第二世纪的教父黑马(Hermas )曾提出一个折衷办法:容许人在接受水礼後多犯一次罪。表面上看,给予基督徒多过一次的悔罪机会,已是一个原则性的重大让步;但是在实际上,这却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将信徒要面对的困局稍为顺延一天半天而已。由於水礼不能重做, 日後教会发展出另一种赦罪的告解圣礼( sacrament ot Penance), 才彻底解决洗礼後犯罪的问题。而在此之前,一个可行的权宜做法,就是尽量延迟施行水礼的时间。既然水礼是基督徒生命的分水岭,它亦能无条件地洗净人以前犯下的诸罪;那么,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便不失为一种较简易的处应之道。当然,并非每个家庭均有足够能力,长期雇用神职人员在病榻旁随时效命;万一有任何差池,这样做的人便可能至死都接受不到水礼了。所以,教会绝不会鼓励这种方法。君氏可能是为了解决水礼後再犯罪的问题,而故意延迟接受水礼的日期。
III.第—至四世纪的迫害及最终的胜利
在未曾讨论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以後的转变之前,我们且回顾一下它被政权迫害的一页历史。
A.禁止基督教的政策。
基督教会在第一世纪开始,已面临政权的迫害。首先在67至68年,有尼禄皇帝的迫害;授著在8l至96年,在多米田(Domitian,51-96)皇帝当政期间,教会也面临严重迫害。当时基督教面对最大的考验,是罗马皇帝要求百姓将他奉为神明。
上一课我们提到,罗马帝国奉行宗教容忍政策(并非宗教自由政策),政府开列出一张合法的宗教名单,让不同种族文化的人保留他们原来的宗教信仰(但人不可以随便皈依或改信别的宗教)。此举目的在於维持庞大的帝国里不同民族彼此之间的共融。
但到了第一世纪末,罗马帝国开始面临众多危机,其中之一是如何在精神上维系这样一个庞大帝国。罗马帝国在最强盛的时候可以纯粹靠赖其军事上的优势,巩固整个皇朝,例如在攻城掠地後,便将新得来的土地分赏给参与战役的兵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将士用命的情况卜,帝国军队努力攻掠四邻民族;此举可以维系军心,又能巩因帝国。可是当可攻占的土地愈来愈稀少,扩张的步伐渐次缓慢下来之际,统领不同地方的各个总督,与中央的距离又如此遥远,那该怎样维持他们对中央的效忠呢?要是无法维持各地方的将士与人民对中央的向心力,那罗马帝国的倾赖便指日可期了。罗马君主及元老院都了解到,单靠军事或经济的扩张,来维系帝国的凝聚力是不大牢靠的:必须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新精神或信仰,方能长久维持帝国的一统及兴盛。
1.崇拜皇帝政策的颁布与执行
早在该撤亚古土督逝世後,不久罗马帝国的元老院议会便决定将皇帝奉为国家神明(State god)。他们不是要所有人放弃原先所信仰的神,转而单独敬拜皇帝,而是要求人在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之同时,多奉罗马皇帝这位神明而已。政府推行皇帝崇拜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普世宗教(universal religion)。
在一个多神主义泛滥的社会里,罗马政府实施这个政策,并没有招来太多反对声音:反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多奉皇帝一个神明并没有甚麽困难,与他们原有的宗教信仰也不相冲突。最不能接受这个政策的在当时大抵便是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了。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是严格的一神论,拒绝承认独一上帝之外尚有任何神明存在。旧约的十诫明明指出耶和华上帝是忌邪的,故人万不可在敬拜上帝之外又崇拜另外的偶像(参出二十3-5)。由於犹太教徒和基督徒不肯在敬拜皇帝的问题上就范,他们乃髑犯了帝国的法令。
触犯罗马法令的人,当然会有被政府拘捕,甚至被杀害的危险。可是,并非所有皇帝皆严厉执行这个法令;这除了因为行政费用不菲,以及在全国执行法令所有的技术困难外,也由於有些皇帝比较开明,自觉并非神明,所以不强迫臣民向他卜拜。只是那些狂妄自大的皇帝,才喜欢甚至渴望人敬拜他。
多米田之後的他雅努(Trajan,53-117)是一位有趣的皇帝。他本人可以算是无神论者,既不喜欢宗教,亦不愿意人民把他当作神明看待;由於他对宗教的冷感,间接使政府对犹太教及基督教的迫害减少。在111至113年,小亚细亚庇推尼(Bithynia)地方的一位执政官皮里纽(Plily),写信给他雅努皇帝时指出:那地有很多基督徒,构成了潜在的社会问题。基督徒既不参军不允许子女读书(因书本统统与异教有密切关系)也小买肉吃(因为那些肉食多书作异教祭祀之用),故令从事相关行业的人的利益受损;异教祠庙门庭冷落亦不在话,一切与宗教有关的经济活动皆大受影响。总而言之,大量基督徒聚居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民间也响起惩治基督徒的声音,要求政府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罪名迫害他们。皮里纽在民众压力下,不得不杀害一些基督徒:可是,由於基督徙的人数着实太多,要将他们悉数正法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任务。按照当时的法律,被拿下的倘若不是罗马人,即可就地正法;但倘若那人拥有罗马公民的身分,就要将他送到罗马受审,因为公民有上诉罗马的权利。故无论是召开公审会来执行处决。或将犯人押解到罗马,当中都涉及不少人力物力,为地方政府带来相当的困扰。皮里纽遂写信给他雅努,问他是否需要严格执行杀害基督徒的法令。他雅努的回覆是:毋须彻底执行这个法今。他指出,要是有人写匿名信告发基督徒,可以不予理会;但倘若有人挺身而出,亲自指证基督徒的话,政府就不可坐视不理,必须秉法令而行事,否则无法服众。但在公开审讯的过程中,仍得给予基督徒一个悔改的机会:要是有基督徒表示愿意放弃信仰,并向异教神明祷告的话,就可将那人释放,毋庸大开杀戒。
由此可见,并非每个罗马皇帝都要置基督徒於死地,都热衷於执行迫害基督徒这个於国计民生无补益的政策。既然连皇帝亦对宗教迫害表现冷淡,那各地方的执政官就更不用说了,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自找麻烦呢!因此,直到第三世纪为止,迫害基督徒的政策并未长期及全国性地雷厉风行;在最初两个世纪,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迫害部属间歇性的,视乎个别皇帝及执政者而定。因此,基督徒可以逃难到邻近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不致无可逃遁於天地间;就算是不避难,一个地方的基督徒被杀害了,别的地方仍能保全基督教的血脉,不致全军覆没。事实上,倘若基督教自其建立之初便遭到[地毡式] 的摧残,它也不容易存留到今天。
不过,即或罗马政府的迫害时有时无,基督教在法律上始终是非法宗教;所以凡信奉基督的人,都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可能会被送到斗兽场中受刑,性命随时不保。罗马城市有两种剧场,一种是半圆形的剧院,主要是用来上演歌剧;另一种是圆形的斗兽场,是许多基督徒殉道之处。
2.基督徒的殉道
初期教会史可以说是由一段段的血泪史交织而成的。从第一世纪末开始,基督徒遭杀害的不计其数,教会流传著不少可歌可泣的殉道故事。其中两个最出名的例子,是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及士每拿的坡旅甲,他们都是教会的主教。
(a)伊格那丢。
伊格那丢 (lgnatius of Antioch,约35-107)是安提阿第三任主教。当地政府将他拘捕後,因知道他是罗马公民,所以将他送到罗马复审。在踏上殉道之路时,伊氏总共写了七封信给各地教会,教导和指正他们,这些信件都被保存下来,我们从中得知他的生平梗概。由於伊氏是一位极负名望的主教,据说当他抵达罗马後,有不少较有社会地位的基督徒设法营救他。伊氏遂写了一封信给当地的罗马教会,就是《伊格那丢达罗马人书》。信中伊氏警告罗马基督徒不要试图营救他,也不要妨碍他殉道。他说:「我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愿我走在这蒙恩的道路上,没有人的拦阻。
我惟恐因著你们的爱心,叫我失却为主殉道的机会。求你们放下营救我的念头吧! 伊氏终於在罗马竞技场上殉道了。
(b) 坡族甲
另一位著名的殉道士是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约70-168),以他是士每拿教会的主教。在第四世纪首本教会历史著作: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所著的《教会历史》里详细记载了坡氏殉道的故事。据说当坡民被押解到法场时,有声音从上头来对他说:「你要刚强壮胆,因为与你相斗的不是猛兽,而是人.]连在场的人都听到这句话。罗马总督眼见这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人要在他手下受难,心中不忍,便对坡氏说:你珍惜自己的年岁吧!你只要说一句:打倒无神论者我便放过你。(按:当时由於基督徒拒绝崇拜偶像,许多人便误以为基督徒属无神论者一系,故总督有此要求。)坡氏当然不介意反对无神论便依样说了一遍。可是,当总督要波氏多说一句咒诅耶稣基督的话时,他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事奉耶稣某督已八十六年了,一直以来,他从未亏待过我,我岂能亵渎那造我救我的主呢?总督见他不领情,乃以火刑威吓他:坡氏冷静地回答说:火刑之火终有熄灭的时候,但将要来的主用以惩罚罪人的火,是水不熄灭的。坡氏便如此为主遭火刑殉道。
第二世纪末的教父特士良(Tertullian 约160-220)曾说过一句名言:「殉道土的血是教会的种籽。](The blood of themartyrs is the seed of the Church)没有殉道十勇敢地将生命献上,教会便无法在困难中继续拓展。
3.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
逼迫并没有使教会的发展中辍,它仍顽强勇毅地生存下来:但不可避免地,逼迫构成的生态环境,塑造了初期教会的发展形态。基督教一直在严酷的环境下挣扎求存,自然地产生了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的思想。
(a) 厌世:否认现世一切的价值
厌世即是否定现世一切的价值。显而易见初期的基督徒必须而对信仰所带来严峻的生死祸福的抉择。今天我们要成为基督徒,只不过在原有的众多身分中多添一个而已:但在那时候要成为基督徒,却意味著必须同时放弃所有其他的社会身分。这个放弃不是出於基督徒的自愿,不是由於信仰的排他性,而是为势所迫的——只要某人接受基督教,他便会被原来所属的社群所排挤,自动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所以一个人在作出信仰的抉择时得清楚知道他不仅是接受某个新信仰与新身分,而是要准备相应地放弃旧有的信仰明身分;他必须确认基督教信仰的价值是远超过他现有一切的价值的总和,而且现有一切对比於基督教信仰都变成是可弃的。如此,初期教会乃倾向以否定视世的价值来作为肯定信仰的价值的手段他们高举基督教至高无上的贵重性,又指出现世一切的相对性、短暂性及虚幻性。其中现世的短暂性是他们最为强调的,这与他们的末世观有密切关系。保罗曾表示,因为基督快将回来,日下一切转瞬成空,故不宜再为生活作任何张罗,结婚亦属多此一圉;在他看来,守独身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b)出世:迫切盼望来生与永恒的福业说基督徒有厌出思想也许不是完全公允的。虽然他们的确否认现世的价值,但这个否认却不是孤立的,而是连著他们对来世的迫切盼望而说的。换言之,与其说他们不爱这个世界,不如说他们太羡慕将要来的世界;他们不是说现世的哀乐祸福是不真实的,而是因著将来的永恒福乐更值得追求,故将眼前的好处换作永恒的投注还是划算的。初期教会的信徒对来生与永恒福乐有迫切的盼望;这来生是即将来临的某个历史时刻,而非某个遥不可及的空想。他们有浓厚的出世倾向,天堂的荣福是他们人生中唯一的想望。
(c)避世:回避对社会与文化的关注和承担由厌世到出世,最後难免会产生避世的思想。在此时期,基督教一直是非法的宗教,更未曾在主流文化与社会中占一席位,只能在社会边缘之外,以小教派的形式挣扎求存。这样子的教会是很难建立正面的政教或社教关系的,反正改变关系的主动权也不在教会手里,它必须接受被迫害的现实,然後调整它面对现实的态度。如此,基督徒大多觉得毋须承担任何社会及文化的责任,也不认为信仰本身在公众生活中有任何积极的(即除顺服掌权者以外的)伦理要求;他们认为信奉基督教的,便应该与当时的社会及文化来个了断,尽量少与外界接触,以免受世界所污染。基督徒既然不属於这个世界,只是在旅途中短暂地居停於此地,故毋须对异乡作任何的委身与参与。教会是信徒的避难所,他们在此搭建了一个[避秦地] (编者按:这词出自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其意指不受当时秦国苛政管治的地方),画地为牢,闭关自守,与外界几乎断绝一切联系。
因著独有的政治环境,初期教会产生强烈的厌世、出世及避世倾向。活在完全不同时空之下的我们,当然不能以今天的眼光,来就初期教会没有承担社会责任诸问题提出诘问,这是既不公允也无意义的。每个时代都有它独特的政治、社会形态,以及教会相应的福音使命;我们不应美化或绝对化某一时代的教会形态,亦不能依样画葫芦般去学效某个时代的教会生活与事奉的模式。鉴古知今,认识过去不同时期的不同经验,以为摸索今天及将来路向的参考,是非常必要的;但要在历史中寻出某个理想的教会形态,无视该教会模式的历史性,将之奉为教会永恒性的万世典范,这种做法则是懒惰而不合理的。
我们可以从初期教会学习许多的功课,包括对福音使命的委身、对基督再来的确信、在困苦的环境下坚守信仰等。但是,我们却毋须绝对美化初期教会,视之为最理想的教会模式,甚或是所有时代的教会都必须效颦的模式。事实上,由於它的政治环境与今天的不尽相同,真要完全模仿也是办不到的。今天某些教会或信徒,颇有复原主义(Restorationism)的复古想法(中国人太容易有复古思想了),以为初期教会一切都是完美的,就是信徒的厌世、出世及避世思想,也是必须且合乎圣经教训的;他们甚至认为教会与主流社会扯上关系後,便开始全然堕落了。这种理论是与事实绝不相符,实难以为人所接受。
B.殉道对教会的影响
由於初期教会有很多基督徒为主殉道,这对教会产生以下两种影响:
1.高举殉道,鄙视叛教
初期教会流传著很多殉道士英勇的故事,广为信徒传诵。传述这些故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基督徒为基督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当时的殉道形式是非常残酷的,绝非一刀了断那般爽快;殉道士大多要在上千观众的注视下,徒手与猛兽搏斗,最後为猛兽所噬,他们成了别人娱乐的工具,在嘲笑声与鄙夷目光中,接受极其可怕的酷刑。为了要巩固信徒的心志,教会必须强调殉道的重要性与必须性。殉道不是基督徒不幸地遇上的意外(要是真为意外,此意外率也太高了),而是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信徒打从接受基督教开始便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的命运;甚至是福音使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正如耶稣所说的,信徒要以他们在世上被迫害的遭遇,来证明这个世界拒绝了基督(参约十五 18-27)。
要是殉道是福音使命的一部分,那基督徒逃避殉道,便等於逃避践行福音使命了。事实上,在那个时代,要逃避政治迫害也不是容易的事呢!要是躲也躲不了,与其窝囊地被逮住,不如慷慨就义吧!在初期教会,逃避殉道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作为教会的领导者,就更要以身作则,为其他信徒树立勇气与信心的典范,绝不能临阵退缩,四处匿藏,贻害信徒。教父居普艮(Cyprian,约200-258),在首次遭遇迫害时逃跑了,这成了他日後重大的污点,他的_道德与权威也因此为人所质疑;尚幸在遭遇第二次迫害时,他终於为主殉道,一生的清誉才得以保全。
尽管我们不以为教会领袖(包括今天的牧师及执事)必须是超凡入圣的人,也不一定同意领袖与信徒各有不同的信仰与道德标准;但是,领导者必须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努力践行他们所传讲的道,却是理所当然的。教会领袖若不肯为主殉道,何能感动信徒为主殉道呢?。
当时,教会向信徒强调殉道乃众信仰实践中价值最崇高的,是人能为上帝所作最大的奉献。确实地,还有甚麽代价比将自己的生命舍去更大呢?他们相信,任何为主殉道的人,不管他生前曾犯何等罪恶,都会立即得到赦免;他甚至毋须待到号角吹响之际,才从阴间复苏,却可以直奔天堂,天使会在门外迎逐,为他加冠,并引领他进入上帝的荣耀里。
2.尊崇殉道主
教会出於对殉道士的景仰,也为了激励後来者。遂刻意收集殉道士的遗骨遗物,予以收藏;每年又定下某个日子,以为对死者的纪念。例如士每拿教会便收集了主教坡旅甲的遗骨,将之安放在适宜的地方,视之比黄金宝石还要贵重;他们又每年举行大型的庆祝活动,纪念坡旅甲的殉道。他们认为,这除了是纪念竞赛得胜的人外,又是为那些将要参与同样竞赛的人,做训练及演习的预备。尊崇殉道士逐渐演变成为日後教会敬礼圣人的传统。无论是天主教抑或东正教,乃至其他古老传统的教会,都有向圣人敬礼的传统。身为更正教徒的我们,当然不会接纳向圣人敬礼的做法,但我们要知道这个传统的历史缘由。
C.第三世纪反基督教的热潮
1.罗马政府的危机
到了第三世纪中叶,罗马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愈来愈恶劣,这与罗马帝国本身的处境有重大的关系。一方面,248年,罗马城庆祝建城一千年;在这样的历史时刻里,社会上维护与发扬罗马文化传统的呼声,自然是高唱入云,人们纷纷要求政府采取实际措施,巩卫传统的罗马文化与宗教:在传统主义思想高涨的情形下,基督教招来更多敌视的目光。另一方面,当时罗马帝国也正面临著内忧外患:地方主义的割据更形严重,北方的哥德族亦纷纷入侵,帝国可说是四面楚歌。在内外不安的情况下,罗马政府及人民均认定,基督徒拒绝祭神,乃罗马帝国面临深重危机的罪魁祸首。
2.德修的全国性大迫害
249年,罗马皇帝德修(Decius,251逝世)下令有系统地消灭基督教。他命令每一位公民都要到神庙向诸神献祭,然後取得一张由政府发出的证明文件。任何公民若没有携带这份文件在身,一经查实,便会立即被政府拘禁;他们可以在政府特别委任的委员会中补行献祭,从而补领该份文件。要是拒绝献祭的,便立刻被判死刑。这是首度全国性且有周详计划的大逼迫,导致大量基督徒遇害。除极少数离乡别并、远走他方的基督徒外〔例如逃到埃及的旷野,他们是促成日後修道主义(Monasticism)产生的一个原因],大部分基督徒均无法走避,只能面对信主而死或叛主而活的选择。在这场酷劫中,罗马、耶路撒冷及安提阿的主教均遭杀害。尚幸是次迫害为时不过两年,德修在251年逝世,继任的皇帝虽然也反对基督教,但却已无意费力予以全面打击了。
3.反响:诺洼天主义的冒起
上段提及的大风暴为教会带来严重的分裂危机。当迫害来临时,除了有信徒坚守信仰、从容就义外,也有为数甚多的人为了保存性命而宣布弃教。虽然我们欠缺实际的统计数字,但可以推断,殉道与叛教的人数,应是相去不远的。那些叛教的人,并非真是怀疑或否定基督教信仰,故存心叛教的;他们只是在生死抉择之间,选择了偷生而已。当迫害过後,不少曾经叛教的人便欲重叩教会大门,要求教会接纳他们悔改归回。教会就应否接纳他们的问题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不少人坚持教会不应接纳这群曾经公开叛教的人,理由如下:第一他们对罪持严谨的观点,认定基督徒不能随意犯罪,教会也不可轻易宽恕犯罪的信徒,以免救恩被人视为廉价的东西。而在芸芸众罪恶中,叛教是最可恶的,因为这是直接对基督的背叛;主耶稣曾说过,凡在别人面前不认它的,他将来也要在父面前不认他(太十33)。故犯下叛教大罪的,著实不容饶恕。第二,正如前面所说,初期教会有歌颂殉道士、鄙视逃避殉道者的传统;要是逃避殉道已属不可原谅,那公开叛教自然就更罪大恶极了。叛教在社会上为基督教造成极坏的形象,使教会失却了福音的见证,既绊倒自己又绊倒了别人,实在是罪不容诛。第三,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教会有一批信徒在被捕後,曾坚决立意为主殉道,却在尚未行刑以先,迫害便告结束,因而侥幸逃出生天,这批人被称为认信者。(Confessors)。这些认信者都是经得起考验的人,他们为坚守真理而备当苦厄,甚至可能已经家破人亡了。如此,他们怎会愿意跟那些曾经叛教而得保身家性命的人,共同团契、崇拜、领受圣餐呢?要是说声抱歉便可将叛教的罪行一笔勾销,那些为主殉道的人所付的代价岂非是白费了吗?於此可见,应否接纳叛教者重人教会,不仅是一个理性的神学问题——诸如基督徒能否犯罪、甚麽罪不能赦免、教会能否容纳曾犯罪的人等,也是一个感性的问题;简中要考虑的,不单是上帝对悔罪者的爱心与饶恕,也包括上帝的公义及对忠贞者的公平。
叫人伤透脑筋的是:叛教而要求重回教会者的数目,远比侥幸留存性命的认信者为多。故不管在神学上接纳叛教者是否能自圆其说,在实际上,教会也是难以将曾经叛教的人尽数拒诸门外的。平情而论,叛教者也确实迫於无奈才卖主求生,并非出於个人的意愿。当时的教会领袖出於各样现实因素的考虑,乃主张重新接纳新教者。这个决定遭到认信者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教会既是基督圣洁的身体,也是纯洁的基督徒的国契,岂容曾经叛教失节的人加入呢?他们不接纳教会的这个决定,便从大公教会分裂出来。不过,造成分裂的实际情况十分复杂,例如,曾一度逃避迫害而远走他方的主教居普良,是站在主张重新接纳叛教者的行列中的,他的态度招来多人的攻击,说他既然属於逃避殉道的一员,便难免会偏袒叛教者了。
当时罗马教会有一位长老诺洼天(Novatian,其全盛期约为250年),坚持传统教会的伦理准则,认为凡是犯下谋杀、奸淫及叛教罪的,教会并没有赦免他们的罪的权柄。他不是说此等人失掉了救恩,该永远灭亡;而是说教会没有宣告这些罪可以得赦的权力,只能留待审判的主对他们作出定夺。所以,诺洼夭反对重新接纳叛教者。罗马主教哥尼流(Cornelius)则认为,主教有权赦免任何的罪,故坚持接纳叛教者,两人意见不合。最後哥尼流获胜,诺洼天乃宣布脱离大公教会,自立门户。在罗马和迦太基有许多追随诺洼天的信徒,他们被称为诺洼天主义者。直至第四、五世纪,仍有此等追随诺洼天主义的信徒群体,散居於小亚细亚及君士坦丁堡一带的地方。
六年之後( 257-258),另一位罗马皇帝瓦勒良( Valerian,253-260在位)又再实施严厉的迫害基督教的政策,禁止任何教会聚会,不少长老主教被处以极刑。在这次迫害中,居普良终於殉道了。幸好瓦勒良在位的时间不长,到260年,波斯大军击败罗马军队,瓦勒良被俘虏,迫害教会的政策遂告终止。
4.丢克理田的迫害
可是,罗马帝国对基督教最惨烈的迫害还在後头呢。284年,前又曾提及的丢克理田继任罗马皇帝,他是一位英明的君主,极欲重振帝国昔日的声威,故致力於重整一个全国性的宗教信仰,从而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监控。丢克理田严格执行迫害基督教的政策,下令禁止一切教会聚会;他比德修要聪明的地方,是将屠杀的对象集中在主教及长老等领袖之上,一方面力图将教会领导层彻底摧毁,另方面也起杀鸡效猴的作用,迫令信徒叛教。由於丢克理田的政令在英国、西班牙等西方地区中执行得不大彻底(此时帝国的中央权力已大不如前),所以西欧的基督徒没有受到太严酷的迫害;但其他地方如意大利、北非及东方各地的教会,则须面对悲惨的命运,大量信徒殉道,也有大量信徒叛教。如前所述,305年丢克理田自动退位,让康士坦丢·克罗如及加利流执政,迫害遂告终止。
5.反响:多纳徒主义的出现
德修的迫害为教会带来了诺洼天主义,这次丢克理田的迫害同样令教会产生严重分裂,甚至比上次更严重。因为这次迫害的对象既集中在主教或教士身上,那叛教者便自然大多是教会的领导阶层了(我们不会天真地认为教会领袖的叛教率会较少吧?)。例如迦太基的主教孟苏里( Mensurius, 311逝世)便与政府合作,在迫害期间停止举行聚会;罗马主教马撒拉路(Marcellinus,304逝世)更向政府缴出圣经。迫害过後,曾经叛教的主教也同样要求回到教会,他们有的甚至重任主教等领导角色,例如迦太基的副主教瑟西里安(Caecilian,约345逝世),在受迫害期间充任政府的纠察,防止有人运送食物给被囚的信徒; 但在迫害结束後不独官复原职,甚至接任孟苏里而成为迦太基的主教。这当然引起信徒强烈的不满。
由於这一次叛教的主要是教会领袖,故问题的焦点就不在於叛教者能否悔改,而是那些曾叛教的教会领袖所施行的水礼是否有效,及他们一贯声称的教会代表性了;换言之,如今招人质疑的不是个别的基督徒的真实性,而是圣礼与教会的合法性。当时,在迦太基有一位信徒名叫多纳徒(Donatus,约355逝世),他宣称曾经犯罪的教士所施行的圣礼是无效的,而失却圣洁本质的教会也不复是教会了。多纳徒与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离开教会,另组新的教会,形成多纳徒派(Donatists)。这是另一次严重的教会分裂,对教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多纳徒派对教会造成的困扰绵延了数百年之久。而在神学上为解决多纳徒主义(Donatism)的危机,作出最大贡献的一位教父,就是著名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有关他的生平与神学思想,详参第三课)。他曾花了十多年时间,与多纳徒派的信徒辩论,并因此而确立了他的教会论。简单而言,奥古斯丁针对多纳徒主义信徒对教会提出的两个指控——教会是圣洁的群体及有罪的教士所行的圣礼无效——作出答辩。
首先,奥古斯丁认为教会最重要的特质是爱而非圣洁。圣洁无疑是教会的理想,但却不可能成为教会的现实;教会永远不该放弃对圣洁的追求,但它现实上却又总会存在著不洁不义的事情。倘若我们不接纳教会有任何一丝的不洁,动辄以分裂为解决方法,那我们只会将教会不断分裂下去。一些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也许对以上的论调没有好感,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极具智慧与现实的观点。
其次,奥氏认为圣礼的有效性,端在乎设立圣礼的耶稣基督,而不在乎施行圣礼的人。水礼及圣餐礼是由耶稣基督设立的,所以,圣礼是建立在耶稣基督的权能与命令之上。说个笑话,倘若圣礼的有效性乃取决於施行圣礼的人的圣洁程度,那当信徒在受水礼时,便应该先查问一下牧师的信德,以免所受的圣礼徒然无效,而非仅是让牧师来查问他的信德了。
奥氏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来应付多纳徒派的挑战,在整个过程中不能用任何暴力手段,而必须是心平气和的理性论辩:因为多纳徒派的分裂,并非由於他们犯了甚麽错误,却是因著他们认定教会容纳犯错误的人,这行动本身是错误的。他们本身是振振有辞、理直气壮的。奥氏建立了一套持平而稳健的教会论,足以回应多纳徒派的提问。
D.君士坦丁继位及基督教的合法化
312年,君土坦丁在麦勒危安桥之役中,获启示靠此基督的名号而得胜。他在313年凯旋归来後,随即协同理吉纽颁布米兰上谕,容许宗教自由,给予基督教合法的地位,从此结束了二百多年迫害基督教的历史。对於这个帝国的政策的重大转变,历史学家一有不同的解说,他们都有兴趣研究君氏要求罗马全国皈依基督教的,真正原因;一般而言,他们所提出的解说,都是政治性而非宗教性的。
事实上,罗马帝国一直奉行君主专制(寡头政治)的政治制度,这与多神主义的宗教思想是难以协调的。专制的君主除了藉政治与军事权力敉平群雄,使自己高高在上之外;他更要为长期保有这崇高地位与绝对权力,而赋予某个超越的、神圣的理由,於此[君权神授]。正合其所用。古代近东各国的皇帝,几乎无例外地,都用君权神提的观念来拱卫他们的政权。但是,君权神授的观念又必须以一神主义作为其前提:因为天界若非仅得一位神明,或至少有一位敉平群神的至高主宰,则这位神明可以授权给这位皇帝。另一位天神也可以同时授权给另一位皇帝。天若有二神,民便可有二主,那君权是否神授便都无所谓了,反正诉诸神明亦不会为皇权是否独一无二提供甚麽有效的支持。所以,多神宗教根本不容许君权神授的观念;绝对的君权若由神授,授权的本身亦必须是一位绝对的上帝。
其实柏拉图早已确定万物的源头是一而不是多,而他所提出的绝对理型(Absolute idea)也有强烈的一神主义的色彩,并导致了日後哲学上的一神主义(所谓[中期柏拉图主义] ,Middleplatonism)。自第二世纪开始,罗马君主亦开始意识到要寻觅一位全能至高的上帝,作高人间君主的终极担保人;他们曾经多番尝试,包括提倡太阳神的崇拜,可是始终没法成功建立一神信仰,扭转希罗文化长久以来信奉的多神主义。法国一位历史学家杜思里( Par Alain Ducelliar)指出,君氏之所以接受基督教,乃是数世纪以来罗马君主寻求一神宗教的终点。君氏选择了基督教,作为拱卫君主制度的神圣理论,确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想。以上的解说相当符合情理。
一位美国的社会学家华来士(Anthony F.C. Wallace)曾提出所谓[重振运动] Revitalization Movement)的理论,亦有助於我们解释罗马帝国将基督教奉为国教的行动。根据这个理论,我们可以说,第三世纪罗马的传统文化与宗教已疲惫不堪,无法再为罗马社会提供任何发展的动力,并因此导致许多文化与社会的危机。罗马帝国上至君主下至平民,都知道必须为社会注入新的元素,使之复苏更新,否则无法脱困;而基督教作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新兴宗教,正好为复兴罗马文化提供所需的精神动力。
以上两种说法其实是互相呼应的,它们都显示出,世俗君王主要是基於政治的目的,才批准基督教成为合法的宗教;他们也是出於政治的考虑,而进步将基督教奉为国教,用以整合全国人民的信仰。我们不能期望世俗君王会单纯以宗教的考虑去接纳一种信仰。因为个人皈依某个宗教,可以是私人的行为,也可以是纯粹的宗教决定;但批准某个宗教成为合法宗教就一定是政治的行为,而政治行为怀有政治目的,最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毋须认同政治人物的政治动机,却也毋须因其动机之不纯正,而否定他们所带来的成果。简言之,君土坦丁不可能因著爱主缘故,而将基督教奉为国教。
君氏本人对基督教信奉到甚麽程度,实在是启人疑窦的。终其一生,他仍向太阳神献祭,而在临终前才接受基督教水礼。无论如何,他将基督教定为合法的宗教,并逐渐促使其攀升至国教的地位,对基督教日後的发展形态,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E.国教的建立
君士坦丁在位期间,已有计划地取缔异教活动,包括私人献祭,关闭一些敌对基督教的庙宇,为基督教臻受国教的位置而铺路。君氏又委任基督徒为政府顾问,免去教士扪的兵役及其他政治任务,他的儿子也是接受基督教教育的。由於当时信奉传统异教的人为数甚多,所以君氏也不可能一下子作出大变动;他只是逐步增加基督教的影响力,并以各样方法诱导人改信基督教。例如326年,时值君氏庆祝其登位二十周年,士兵们在邱彼特(Jupiter)神庙拜祭,为皇帝祝颂。此举触怒了君氏,他随即严责士兵此行动不当;但因此却惹起贵族们的哗然,他们质问皇帝是否全面背弃了罗马传统的文化和宗教。我们看到,君氏在此期间采取较飘忽的做法:一方面公开反对异教,另方面又长期允准异教存在;他既推举基督教,但同时又不敢贸然将之升格为国教。
君氏的儿子君士坦丢(Constantius,337-361)即位後,开始执行较激烈的压抑异教的政策,包括在357年,挪掉国会的胜利祭坛。由於君士坦丢末几逝世,帝位由君氏之侄犹利安(Julian)继任(361年)他锐意要复兴传统的希罗宗教,并禁止基督徒在学校教授文学。这可以说是传统异教信仰的反弹,并妨碍罗马帝国将基督教国教化;不过,这并未对基督教的发展造成太大的妨碍,特别是在民间,基督教已逐渐普及,成了人民最主要的宗教信仁仰,而异教信仰则逃不了式微的命运。在犹利安死後,基督教迅速重夺社会上的压倒性优势。授著是格拉典(Gratian, 349-379)及提阿多修一世(Thcodosius I, 379-395)相继当政,在米兰主教安波罗修(Ambrose of Milan,参页 110-111)的大力推动下,一切异教正式被官方全面禁止。经历四个世纪的艰苦奋斗,基督教终於成为罗马帝国唯一合法的宗教。
IV.政教关系的适应
A.从小教派变成教会
基督教成为国教,对其存在的形态自然产生巨大的影响;简言之,教会已从小教派(Sect)一变而成为教会(Chuch )了。
初期教会活在一个不友善的政治环境之下,只能关注到如何保存及开拓其生存与传福音的空间,无法主动地为它与主流的社会和文化的关系,作出任何的界定;外在的政治与社会的限制逐渐内化为信徒的自我限制,以致他们普遍存着一种辩护及防御性的心态,对外间事物采取怀疑与排斥的态度,敌我分明,排他性极强。初期教会对现世的看法非常消极,完全否认其中有任何正面的信仰意义,遑论妄想教会可以成为社会上的主流声音,影响主流文化了。教会要在社会中寻求生存空间,这是它与社会唯一的接触点。
可是当基督教成为社会上的主流信仰後,便得对各样公众和社会的问题表态;作为社会建制的一部分,它要肩负在建制内的责任,这是[在朝] 与[在野] 的分别所在。通缉犯当然不用对司法制度公开表态,但立法与执法人员则需有明确的立场和观点,这正是他们职责所在呢!基督教既然是[在朝]之身,便须对政治、社会、文化等公众问题,有一套清晰而正面的观点,用以教导信徒,并指导社会发展了。基督教从社会的边缘,逐渐挪移至社会的中心,信仰的涵括面愈来愈大。
与此同时,基督教亦逐渐由神秘宗教(Mystical Religion)的形态,过渡成为实证宗教(Positive Religion)。世界上大多数的宗教都是神秘宗教,中国的道教是其中之一。所谓神秘宗教,主要不是指某个宗教的教主行踪诡秘,也不是说它们的教义与礼仪的神秘色彩浓厚、莫测高深;这是社会学的一个专有名词,意思是该个宗教的教义与活动可以与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神秘宗教有其独特的关注点、语言及思维模式,毋须对现世说话,它有咱家独有的一套信仰模式与信仰赖以实践的生活世界。今天不少基督徒将基督教看为一种神秘宗教,其中以灵恩派在这方面的倾向最为明显。譬如说,他们将上帝的国这个具有集体性(政治的、历史的)含义的观念,沦落为只与个人层面相关的医病、赶鬼;上帝的大能与公义,从此只在个别的信徒身上彰显,而与社会、文化及历史无涉,这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转向。我们必须问的是:上帝的国在公众生活中还有甚么意义?除了个人的生命外,还有甚麽地方可以让人窥见上帝的大能?。
实证宗教的意思是: 信仰内容需要与人间的社会、知识对话,信仰需要面迎不同学科对它的挑战,信仰有责任面对人世间各种现实问题的质询。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一定能够提供人人满意的答案,但至少我们知道教会责无旁贷,不能回避。教会无疑有它自身独有的使命,不该与任何人间组织挂钩,但它得确认这个世界是它实践福音使命的唯一场景,而它所传递的非政治性的福音还是有政治性的含义和後果的。教会固然有它独有的信息,不能与任何人间智慧和学说相类比,但这个信息却得用人能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并且必须与人间智慧与学说对话,挑战它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是[小教派] 与[教会] 之间的分别所在。
B.信徒人数的上升
与此同时,教会需要面对信徒人数大幅上升的问题。过去人们都是个别地(或以家族为单位)接受基督教信仰,他们只会考虑所属社群对其信仰抉择所产生的阻力,以及信仰抉择对其群体关系所造成的破坏,而不会出现所属社群迫使他们接受基督教的情况;不管实际人数有多少,基督徒永远属於社会上的少数族类。可是,一旦基督教成为国教以後,情况便大大不同了。每个市民都自动成为[基督徒] ,做基督徒成了唯一的、理所当然的抉择,甚至是毋庸抉择的(当婴孩洗礼的习惯逐渐普及以後,个人根本不用举手决志)。一个毋庸个人严肃思索、郑重抉择的信仰,自然甚难成为个人主动的信仰;信仰很多时变为传统习俗,恪守一套套宗教礼仪与社会道德等客观的外在规范,取代了个人召命的寻索。
信徒人数增加,不可避免地导致信徒素质下降。正如当教育普及时,学生的平均素质也会随之下降一样。这不是说在第四世纪以後,教会便再没有甘愿为主摆上一切的信徒,或在绝对数值上这样忠贞的信徒人数大降;而是说教会成员的信仰表现的平均数值因基数的扩大而下降了。举例而言,倘若某个教会奉行精英主义,专门吸纳热心爱主、年轻有为的信徒人会,那聚会气氛当然是朝气勃勃了,牧者也可以对信徒有较严苛的要求;但现实的教会总不可能只收纳有干劲的信徒吧!要是它无法拒绝那些[後座信徒]、恒常待人照顾的[第三世界信徒]。加入它的行列,则要在整体会众中坚持严格的信仰要求,便不是容易的事了。所以,说第四世纪後基督徒的平均素质下降,只是描述一个无可避免的事实,绝无任何贬意。
当然,要是信仰是毋须付上太大的代价去获得的,个人的信仰态度通常便会较为轻率,信徒素质亦可能因此被拖低了。信仰的代价与信徒素质往往是成正比的: 代价愈高,素质愈好;代价愈低。素质愈差。在逼迫时期,人对接纳基督教与否,总是持非常小心谨慎的态度,因这是关乎生死的抉择,他们要变卖一切家富才能将珍珠购进来;但在基督教合法化甚或成为国教的时期,成为基督徒再没有必须缴付的政治或社会性的代价,信耶稣被视作有赚无赔的投资,信仰自然亦变得廉价了。
信徒人数急增,原有的个别小团体的教会模式不复能吸纳所有新加入者,代之而兴的是牧区(parish)观念的出现。教会不再以建筑物或固定的群体来分野,而是以地区作为与别的教会的分界。
反正人人都是信徒,教会不仅是在某个地方的一个信徒团体,而是该行政地区的教会建制了;如是考,教会组织与国家的行政组织宜接挂钩,所谓教区(diocese)、教省(province),就是依循著罗马帝国的地方行政单位而建的。牧区的出现,大大改变了教会的模式与运作,也改变了信徒间的肢体关系。
C.国家对宗教事务的影响
政教分离是西方在十八世纪以後,才臻成熟的观念,在此之前任何文化与社会里,政治和宗教都是密切相关的。作为一个全能而又权力无限的政府,当然会将手伸展到宗教事务上,要不是打击,就是控制和利用;而在世俗主义尚未为人普遍认识以前,宗教亦不会被人视作私人或个人权利范围内的事,与社会大众及政府无关。所以,当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後,政府便开始对教会事务有所监控,而政教关系与两者权力的此消彼长,亦成了此时期乃至中世纪教会历史的重要课题。
正如前面所述,君氏等罗马皇帝之所以将基督教合法化及进而将之国教化,并非基於宗教上的动机,而纯粹是出於政治上的考虑。因此,政府当然会对教会有若干的政治期望,特别是要求它在社会上扮演统合人民的角色,在精神上形构向心力的作用。『团结合一』从此不仅是信仰上的要求,更是一桩政治任务。我们看到,君氏非常关注教会在神学上的争论,惟恐其会带来教会乃至社会的分裂,以致它不独达不到统合人民的任务,反成了分裂社会的因素。在历次为解决神学争论而召开的大公会议里,君王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譬如君氏本人便亲自出席了尼西亚会议的开幕礼;嗣後有关亚流主义的神学争论,君王都有介入,甚至出动军队来镇压异端。
不过,我们不要过分夸大君王在神学争论与教义建构上的影响力。事实上,那时候的君王大半是文盲,根本就不明白教会领袖所争论的那些高度概念化与技术性的议题,又如何能参与神学的建构呢?所以,君王介入宗教事务,纯粹出於政治考虑,他们希望国家团结,最忌教会因宗教问题而分裂;他们亦不会偏袒任何派别,而是看风驶舵,站在主流派那里,并镇压少数派的不同声音。他们甚至运用政治与军事力量,强迫少数派放弃自己的立场,与主流派重归於一。许多时候,当大公会议就某个神学议题作出表决後,君王便立刻派兵去镇压投票失败的那一小撮人。
除了神学争论以外,政府对教会的日常事务,也有不同程度的介入和干预。
D.宗教兼容的问题
由於罗马帝国由异教文化一下子进到基督教文化,在转折的阶段无疑有许多要作出适度妥协的地方。例如,基督教不可能一下子废除社会治习多年的风俗习惯,全面改造人民的思想与行为模式;这不仅是教会有没有如此大的影响力的问题,而是就算教会可以废除旧有的种种礼仪习俗,它也无法即时建造出新的礼仪风俗,以为替代。所以,尽管几乎所有旧有的风俗习惯都与异教崇拜有若干关连,教会也接纳了它们的大部分,或至少保存其礼仪形式,而改换其中的宗教含义。换言之,教会不是要尽数取缔传统的习俗,而是要圣化它们,将之基督教化。正如我们在信主以後,也不能立即摒弃与中国传统节期有关的文化习俗;虽然我们知道差不多每个传统节日都与偶像崇拜有密切关系,如春节贴挥春、端午节吃粽子等,但甚少有基督徒会鼓吹将所有传统习俗悉数扬弃,而多主张将它们基督教化,为这些行为赋予一套切合信仰的宗教意义。
当时,将传统希罗文化基督教化的其中一个例子,就是用太阳神纪念日作为庆祝圣诞节的日子。有关将圣诞节定为12月25日的记录,最早见於336年。後来,各地教会逐渐将这日定为耶稣基督诞生的日子。为何将圣诞节定於12月25日呢?其中一个解释是:因为 12月22日是冬至日,即北半球夜间最长、日照最短的一天,冬至过後,日照逐渐延长了;所以,[12月25日]带有人间黑暗开始为光明所征服的意思。基督教称耶稣基督为光明之子,人世间的苦罪与黑暗,因耶稣基督的降世,而逐渐被击退。今天有部分教会拒绝庆祝圣诞节,因为他们认为圣诞节的日期原是异教的节日。但我认为,圣经既然没有明言耶稣是在哪一天出生,而他的出生对人类又是如此重要,与其因不知道是哪天而乾脆不予纪念,不如约定俗成一个日子,用以庆祝耶稣基督降世,这该不算是坏事吧!
东方教会一般定於1月6日为基督诞生的日子。西方教会则沿用12月25日,而将1月6日定为主显节。
此外,只要与圣经不直接相冲突的,一般信徒也将他们过去崇拜异教神明的形式,挪用到基督教的礼仪中,例如在崇拜中使用洋烛、香等。我们必须了解,对绝大多数文盲的人而言,教义与神学概念都是遥不可及的东西,信仰就是践行一套固定的礼仪,故他们的宗教感情亦总是与这套礼仪行为纠缠在一起的;他们由异教崇拜转至皈依基督教,最大的意义就是改换了崇拜的对象,其馀则不会有太大的分别。他们用旧有的方式去敬拜新的上帝。
更有甚者,不少信徒将他们昔日对异教神明的信仰,转移至马利亚及由教会确立的圣人身上。因为无形无体的上帝实在是那些缺乏思维能力的人所难以掌握的,要是不能为上帝直接造像,那他们便只好为马利亚及圣人造像,藉以表达个人的宗教感情了。有关向圣人敬礼的传统的起源,前文已曾提及;在第五世纪,不少新盖的教堂是建造在殉道士及圣人的坟茔之上,这些地方成了当地供人朝圣的圣地。教会的圣人逐渐取代了异教神只的原有位置,成为个人或社群的守护者,主保(守护圣人)的观念开始出现,(例如罗马城便是由彼得及保罗两大使徒所亲自守护的,据说他们在此地殉道。)其中对马利亚崇拜的传统发展得尤为快速,在埃及的伊西斯(Isis)的信徒,首先称马利亚为[上帝之母],这称号在第五世纪引起了一场重要的神学争论。
E.心态上的转变
基督教在短短数十年间,由备受迫害的宗教一变而为国教,除了在组织与教会生活上产生重大的变化外,心态上的变化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教会成了建制的一部分,担当著重要的社会角色。教会获得社会的肯定,进人权力架构,并可运用政治力量,透过制度层次的兴革,来促成某个信仰目标。如此,教会再不是无能者,也不再经历到耶稣与保罗所说的被世界所弃绝、被人视为渣滓与愚者:反之,它是社会的主流、人民的大多数,是大有荣耀与权能的组织。各种形式的胜利主义思想在教会中孳生。例如教会打著「将最好的献给主的名号,而追求在建筑与礼仪上的铺张豪奢;教会领袖竞相与上层社会认同交往,远离了普罗大众与贫苦无告者。
其次,教会也有强烈的征服者的心态,毫不容情地对异教徒展开迫害。基督教受迫害的历史其实不太长,只有三个世纪左右;但基督教迫害异教的历史却很长,例如,伊斯兰教徒及犹太教徒在欧洲一亘受著严重的排挤与歧视,迫害亦时有发生。我们常常以为伊斯兰教徒对基督徒的迫害严酷。但事实却刚好相反:在许多伊斯兰教国家,基督教能保存千多年而不堕;但基督教国家却不大能容忍伊斯兰教徒的存在。
最後,教会亦由初期广泛持守的前干禧年末世论,转到後来的无干禧年末世论。个中最大的分别,是其对现世的态度:无干禧年论者不强调今生与来世存在著一个断层,而相信两个时期有相当的连续性;他们也对现世的参与有较正面的看法,相信现世事务内蕴著属灵的价值和意义。无干禧年末世论的普及,正反映出教会在国教化後心态上的改变。
(本文转载自:梁家麟:《基督教会史略》。更新资源(香港)有限公司,1999年11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