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团体
 
城市化:中国天主教会面临的挑战
发布时间: 2014/2/14日    【字体:
作者:田英杰著 陈爱洁译
关键词:  中国 天主教  
 

                                  中国城市化的一般数据 


      本文的目的在于直接探讨持续城市化过程为在中国的天主教会所引起的种种实际挑战。本文并非关注城市化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例如:交通挤塞、挤迫的居住环境、空气污染、低劣的建筑计划及质素等等。即使是统计数据和历史过程,本文只提供最低限度的资料,可以有助于推断出和理解教会所面临种种挑战的原因。 

       我们由基本的统计数字开始:中国正处于极其迅速的城市化过程中。根据官方估计,在二零一二年底,中国大陆的城市人口为七亿一千二百万或总人口的百份之五十二点六,超过农村人口。根据预测显示,到二零三五年,接近百份之七十的人口将居住在城市。 

      不过,由于当局采用不同的准则来计算城市人口,所以,中国在这方面的统计数字可能是误导的。如果把逐年的数据比较,便出现很多矛盾之处。例如,比较中国统计局分别在一九九零年和一九九一年发表的《中国统计摘要》的数字,其不一致之处显然易见:一九九零年的摘要记录城镇人口为五亿七千四百九十四万,超过农村人口的五亿三千六百九十七万;但一九九一年的摘要则记录前者为三亿零一百九十一万,后者为八亿四千一百四十二万,并调整前几年的百份比。原因何在? 

      要得到正确的人口统计数字并给「城市地区」下定义,确实是十分困难。因此,在幅员广大的中国,是很难收集客观数据的。此外,强烈的政治考虑可能阻止当局承认城市人口的百比率上升,因为这要求给予他们比农村人口更多权益。唯有在完全废除户口制度之后,人民才可以自由迁居并获得预期的平等待遇,然后才有更客观的统计。 

      但是,不管统计数字是怎样,城市化过程的历史总是较为客观。中国当局一直意识到城乡之间的明显差距,可能导致国内出现对抗的现象。但是,他们的实际顾虑是要保持国家经济的农业基础,作为工业化的支持。中国一直是农业和畜牧业国家,自从一九五零年代后期,当局开始限制人们移居城市地区。 

      然而,由一九五零至一九六五年,城市人口稳步增长,而在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一年,即大跃进期间,更记录得显著上升。这是因为当局致力于工业化。在文化大革命(一九六五至一九七五年)期间,由于推行对农村的「下放」运动,城市人口增幅下跌。然而,在一九七八年底推出改革开放政策,强调经济和外资,城市人口,尤其大城市的人口开始迅速增加。

                                    移民劳工面对的困难 

      面对越来越多农村人口移居大城市的现象,中国当局采取两项措施:控制移居流量,并借着在农村地区发展城市而减少移居。这个主意要给农村人口提供职业和城市住宅,使他们无须移居已经过于挤迫的城市。 

      就移居而论,外地民工人数在本世纪初期增加至超过二亿人。他们遭受公然压榨和侵犯,不仅长时间辛苦工作,而且薪酬低微、工作不稳定、被人拖久薪金;其他的伤害更包括:不安全的工作及居住环境、缺乏社会保障的利益和协助、合约被否认、被排斥于公共医疗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很低、过高的收费和罚款、受到城市居民和官员歧视等等。 

      当局公布规则,根据《劳动契约法》(2007年)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让民工享有一些权利。但事实上,压榨和随之而来的投诉仍然持续。此外,随着二零零八年发生全球金融风暴,据称有二千万民工下岗回乡。因此,中国当局为了避免罪案、社会动荡及集体示威增加,关注为返乡者找工作。 

      由一九八二至一九八六年,城市人口显著上升,是一连串因素的结果。其中一项因素是大量过剩的民工由农村移居城市地区。另一项是当局于一九八四年决定放宽把某地区归类为「城市」的准则。在农村地区发展新城市的政策持续,而人们由农村移居这些城市。他们在当地获得住宅、工作及其他方便的设施。因此,城镇人口大幅上升。在一九八零年代中期,人口统计学家预期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比例相若。这主要是由于小型和中型的城市增加,而不是扩展现存的大城市。 

      事实上,在一九八五年,连同上海、北京、天津和沈阳等超级城市,中国的廿二座人口最多的城市共有四千七百五十万人,占中国城市人口总数的百份之十二。 

      至于人口达到至少十万人的城市,其数目亦由一九七六年的二百座增加至一九八六年的三百四十二座。在二零零五年,中国有二百八十六座城市,其中大多数的人口约为一百万,而上海和北京均在人口最多的城市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麦肯锡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如果目前的趋势持续,到了二零三零年,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达到十亿。中国的城市将增添三亿五千万人,超过现时美国的总人口。到了二零二五年,中国将有二百二十一座城市的人口达到一百多万人(欧洲现时有三十五座城市的人口达一百万),而有二十三座城市有超过五百万人。然而,中国城市的扩展将对地方和国家领导造成巨大挑战。到二零二五年,中国的城市人口会增加至稍为超过三亿五千万人,其中超过二亿四千万人将是移居者。这增长将意味产生主要的压力点。」 

                                      教会面临的挑战 

      从中国城市化过程的现况来看,以下几项问题均是教会面临的主要挑战。 

      第一,要考虑民工的情况。民工的人数众多,并且按照最近有关他们的职业背景的调查显示,百份之三十四点二是农民,百份之卅六点七是学生,其中已婚人士比独身人士多(百份之五十二点七对百份之四十六点二),他们当然也包括天主教徒。 

      因此,城市教会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寻找和接触他们,好能介绍他们加入地方教会团体,并防止他们失去信仰。那么,找到他们之后,必须透过教理讲授、宗教著作和圣事的施行,给他们提供稳固的基督徒指导。 

      透过接触这些教友,整个民工团体可以成为地方教会努力福传的特有对象。地方教会团体可以协助他们克服在适应新生活时遇到的困难,支持他们获得公平待遇而不是压榨,(尽管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并给予他们的子女获得学校教育的机会。有关方面亦应该特别关注来自其他地方的大学生,因为他们怀有开放的态度。 

      在移居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等大城市的人也包括教友,他们来自拥有历史悠久和根深蒂固的天主教传统的省份(例如:河北、福建,以及浙江〔尤其温州〕等地区)。他们成群结队,并且住在封闭的、紧密的团体(以氏族关系、相熟和共同利益为基础)。他们倾向于在生活的各方面互相帮助,包括宗教。他们甚至从原居地邀请神父来协助和牧养他们。对这些团体来说,他们面临的挑战就是克服诱惑,即企图保持一种封闭的「聚居区」思想和行为,只照顾自己,不接触和服务地方天主教团体。 

      第二,由新城市发展而产生的种种挑战。这些挑战不但要帮助外来教友适应新的生活方式,还要兴建新的建造物,例如聚会地方、小圣堂或弥撒中心,并使他们在一个较为世界性的环境中团结。 

      人们应该支持这些新城市作为兴建新圣堂和新中心的地点,克服情感的趋向,正如在过去一样,倾向于回旧村落兴建圣堂,因为有一个危险,就是这些村落迟早被人遗弃。此外,城市的圣堂应建立信息中心和聚会地方,让移居者可以得到信息和结识别人。 

      对教会来说,城市化过程带来的整体挑战,包括在中国的新旧城市,就是寻找更适合于城市环境和有效的新福传方法。由于在中国的福传方法是传统的,并与农村环境有关,这挑战变得十分迫切和富有意义。首先,城市生活要求思想上的改变,尤其在圣职人员当中,就是克服「狭隘的态度」,即独立工作,好像是「自己堂区或地区的国王」。 

      司铎需要学习采纳行使权威的新方法,与主教、与其他司铎、修女和教友领袖紧密合作和计划,在他们中间不划分地区,而是划分服务和功能。共同的服务,例如领袖训练、教理讲授、学生及青年培育计划、婚前课程等,最好在城市层面推行。日常的牧民职责,例如施行圣事和关社工作,尤其是家庭、病人和穷人等,就应留给弥撒中心或圣堂。 

      教友面临另一项挑战,就是尽力满足人们的需要。团结一致、分享、勤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及谦逊地履行爱德服务,都是基督徒见证的有效方法。个人的联系应得到优先考虑,因为正是透过教友的这些接触(由于在城市中人与人的距离缩短,所以更容易接触),很多人将被吸引认识天主教信仰。除特别庆典外,人们选择小团体多于大团体,但团体之间应保持联络和合作。 

      城市产生个人主义态度和孤立。因此,为教会的另一项挑战,就是在教友当中,以及在教友与其他人之间增加文化沟通,不但透过个人接触,也透过刊物、著作和传媒。互联网在此尤其有用。由于城市人口的教育程度一般比农村的高,有关方面应努力准备和出版更加合适的作品(教会新闻和信息期刊、书籍、视听工具、录像带、电影等),其目的是向非基督徒,尤其是知识分子,表达基督徒信仰。在城市环境下,并在流动的社会中,似乎十分需要有更多教会的联谊会和善会,以及活动中心,让教友及其朋友能够在适合的环境中度过他们的闲暇时间。 

      
      城市化的确可能给宗教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大城市使人变得更自我中心和匿名,还有提供无数的物质诱惑,享受安逸的生活。然而,它同时可以变成一个更好的环境来传播福音、宣扬基督徒信仰和建立见证的团体。我们必须谨记,初期教会主要在城市的团体中形成,而,「外教人」(pagans)意指居住在「异邦」(拉丁文是pagi,解作「村落」。)的人。因此,城市环境不一定对教会的成长有害,却可能是让好种籽生长的肥沃土地。
 
                      (本文转载自:《鼎》 2013年冬季号第33卷,总第171期。)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元代佛教寺院赋役的演变
       下一篇文章:从教会学反思中国教会制度上的危机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