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中国共产党公布首部有关统战工作的党内法规,强调统战对像为宗教界等十二类党外人士,首现「防范」外国势力或影响教会的普世性。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下称《条例》),在二零一四年二月由中央统战部会同中组部、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台办、外交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侨办八个单位成立小组起草,于今年四月三十日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
据《文汇报》四月的报道,制定《条例》是「明确统一战线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规定各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党的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条例》最终在五月十八日召开、升格了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里正式颁布实施,事隔四个月至今于九月廿二日才公布全文。
这份共有四十六条的法规列出十二类党外人士为统战对象,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在大陆亲属等。
香港教区圣神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林瑞琪博士认为严格来说,在「一套班子,两个招牌」的状况下,《条例》并不新鲜,只是党内组织与政府不同而已。他对天亚社说:「正如解放军有国家军委,但同时也有党中央的军委。」
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邢福增教授认为,《条例》是中共对统战工作的新方向。他对天亚社说,五月份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与九年前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相隔了好一段时间,「相信是中央对统战工作的反省和新方向」。
国内《微信》公众帐号「政知局」有分析文章指出,自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中纪委和统战部比以往显得更加重要;并称这样的变化是「加强党的领导」,「纪委剔除政党内部的毒瘤,定好规矩和准绳;而统战则将更多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
然而,有教会观察家认为,第六章关于宗教方面,可能令天主教会面对新挑战。
第廿四条:「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如今这统战《条例》还加上「防范」二字,与《宗教事务条例》及过往的说法,如抵制、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明显更进一步,是梵蒂冈可能要面对的问题。
美国普度大学宗教社会学学者杨凤岗教授认为,《条例》强化了目前宗教政策的立场,同时保留了固有的含糊和矛盾。他说,「在文件中的第廿二条,『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后一句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里说的是国家的法律,还是党的法规?而第三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是失去主语的,到底是中共、国家,还是宗教组织坚持独立自主自办?这非常含糊。」
他续说,第廿三条说明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如果中共党员是中国公民的话,他们不应有公民信仰与不信仰的权利吗?中共党员在法律之下,还是超越于法律?」而且,据他于二零零七年的研究发现,近八成半党员有宗教信仰或民间迷信的习惯。
杨凤岗说,这些都不是新问题。常言道「魔鬼藏在细节之中」,这将会视乎当局如何在基层中实施这些条例。
新统战条例在国内宗教迫害日渐严重的背景下,邢福增认为,这些迫害违反统战工作的常规,直言这是「难以理解」。
他指出,浙江省强拆十字架运动与统战工作是「夹不来的」,又认为虽然强拆风波暂时未有蔓延到其他省市的迹象,但担心地方组织未能掌握中央对统战的理解。
最后,邢教授提到这份《条例》使用「政教分离」的字眼近年并不常见,而此一词是以中共的理解,「有中国特色的政教分离,即是宗教不能干涉政治,但政府反倒能够干涉宗教」。
【完】
转自天亚舍的新浪博客,2015-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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