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活动
 
撒拉族的伊斯兰教育
发布时间: 2016/2/4日    【字体:
作者:喇海青
关键词:  撒拉族 伊斯兰教育  
 
撒拉族的伊斯兰教育
 
喇海青
 
 撒拉族是我国10个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少数民族之一。撒拉族有语言,但没有文字;有历史传说,但无族内的记载。不过撒拉族的先民用骆驼驮着《古兰经》和故乡的土从遥远的中亚撒马尔罕集体东迁到中国的历史开端,奠定了伊斯兰教在撒拉族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基础。也可以这样说,撒拉族是在伊斯兰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个颇具个性的民族。没有伊斯兰教育,就没有撒拉族的历史发展过程。所以,简述撒拉族伊斯兰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特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前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伊斯兰教育在撒拉族形成初期的表现形态。
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的元代至撒拉族形成为民族共同体的元末明初时期,伊斯兰教育在撒拉族先民中以家庭、家族甚至完全社会化的形态表现出来。
 
撒拉族主要聚居在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循化是撒拉族的故乡,8万多撒拉族中的6万人就居住在循化。街子镇是撒拉族的摇篮,那里有撒拉族先民首领的坟墓,有撒拉族人民心目中神圣的街子清真大寺,还有骆驼泉和撒拉族先民从撒马尔罕驮回并珍藏了700多年的族宝—一本手抄的《古兰经》。西宁的东关、化隆的甘都以及甘肃的大河家等地是撒拉族居住较多的地方。据传,撒拉族先民的首领尕勒莽、阿合莽兄弟二人就是撒马尔罕当地著名的阿訇,由于他们的威望日益扩大,引起地方当权者的忌恨并被诬陷,迫使兄弟二人领着族人及其追随者“牵着骆驼,驮上《古兰经》和故乡的水土”,向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走,去寻找可以安身的乐土,终于走到今天循化县的街子定居下来。这一比较可信的历史传说,至少可以肯定尕勒莽兄弟二人不但谙熟伊斯兰教法及其经典,而且在族人中拥有伊斯兰知识权威者的地位。同时也证实了随他们兄弟而来的族人全都是在伊斯兰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以伊斯兰教规及其习俗为生活方式的穆斯林。所以,撒拉族穆斯林以家庭、家族为单位并以伊斯兰知识互为教育应该是撒拉族先民当时最善遍的教育方式。迁居异域的初期,在不懂汉、藏文化的窘境下,撒拉族的先民们只能以伊斯兰教规及其撒马尔罕当地穆斯林的良好习俗来教育、约束族人,于是《古兰经》中“你们当全体抓住安拉的准绳,你们不要分裂”、“圣训”中“穆斯林皆兄弟”的伊斯兰思想以及为生存而耕耘、为发展而团结、为信仰而舍命的穆斯林的理念,伴随着撒拉民族的成长壮大而根深蒂固到撒拉族每一个人的言行之中。在凡事“托靠真主”而不畏千难万险的伊斯兰思想教育下撒拉族坚强地活了下来的历史,孕育了撒拉族人忍辱负重、自强不息、勇敢强悍的民族性格。今天撒拉族内普遍流传的“撒拉人,儿子尕娃,把头割下来也要游过黄河”的口头禅,寓示着撒拉族人勇敢不畏的精神。可见,伊斯兰教育下撒拉族的先民不但顽强地活了下来,而且伊斯兰的教育思想和严格的教规使撒拉族更加巩固,最终在伊斯兰教育的轨迹下独立地发展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不论遇到何种困难,撒拉族始终以保持伊斯兰信仰为前提。例如撒拉族先民的首领尕勒莽为儿子向文都(今循化的一个藏族村庄)的藏族求婚时,对方提出撒拉人要向泥塑像叩头、房顶置麻尼筒、院中立经幡等要求,由于这些要求完全与伊斯兰教的信仰原则相悖,故被尕勒莽断然拒绝。后来经双方协商,在不违背伊斯兰教旨的情况下,撒拉人答应在庄廊四角立白石头(藏族的一种习俗)的条件使双方成亲并世代和睦相处。这一传说正好体现了撒拉族先民在伊斯兰教保护下得以生存发展的历史特征,同时也开创了撒拉族以伊斯兰教育为主、兼容汉、藏优秀文化的民族教育特色。
 
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特征,又使初到循化的撒拉族先民仍以伊斯兰教初期发展阶段的政治制度来构建他们新的社会结构。他们很快成立了“尕最”制度。“尕最”,系阿拉伯语,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早在唐宋时期,尕最已作为番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朝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较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尕最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与土司制度揉在一起参与政治事务。撒拉族的尕最一般都成为世袭的土司。尕最制度的实行,从组织上把撒拉人的宗教信仰固定了下来,从而使伊斯兰教育的发展有了稳固的社会基础,也为今后经堂教育在撒拉族中的盛行打下了组织保证。据传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不久,为了加强伊斯兰教育,还从中亚老家请来了四十名“舍赫”(伊斯兰学者),专门普及和宣传伊斯兰。尕最就是从这些“舍赫”中推选出来的。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49年。
 
二、元末明初乃至清朝时期经堂教育已成为撒拉族伊斯兰教育的主体
 随着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化伊斯兰教育的发展,撒拉族与周围汉、藏民族间的融合使撒拉族开始形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到元末明初时随着经堂教育在中国回族社会中的兴起,经堂教育自然而然地成为撒拉族的主体教育形式。撒拉族定居循化之后,首先修建了简易的清真寺,称“尕拉米特”(意为黑色清真寺)。后经明、清几代的发展,该寺现已发展成为西北著名的街子清真大寺。清真寺的修建,不但能使撒拉人集体礼拜,而且在清真寺这个集体活动场所开始了教育族人的历史。随着撒拉族人口的逐步增加,清真寺也多了起来。据《循化志》记载,乾隆时循化有清真寺73座,住寺人员30余人,撒拉族在历史上基本分为“八工”(“工”为行政区,相当于现在的乡),每个工由若干自然村组成。每个工有一个清真大寺,叫“海乙寺”(总寺),村村有清真寺,统辖于“海乙寺”。每个总寺聘请大学阿訇1人(现称教长),二阿訇1人(副教长或称掌学),招收本工或从外地来求学的满拉(学生)若干名。大学阿訇负责全工的教务,日常给满拉讲授伊斯兰经典,聚礼日和两大节日要对所属各支寺的全体穆斯林讲“瓦尔兹”(讲演或劝戒),教育撒拉族民众要遵循伊斯兰教规,弘扬伊斯兰优良传统,做真主喜欢的优秀穆斯林。所以,民众聚在寺里,由阿訇讲说伊斯兰知识,也是撒拉族一种普遍的伊斯兰教育方式。这种教育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
 
经堂教育,顾名思义,就是在清真寺的讲经堂里施行的一种宗教教育。经堂教育的中心是清真寺,教员是清真寺的阿訇,学生大都是本工的少年儿童,教育内容以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圣训”为主,教育经费由清真寺所在工的全体穆斯林自愿捐赠来支持。学生学成毕业后可被聘请到其它清真寺任教当阿訇。经堂教育不但维系和巩固了撒拉族群体,而且也为撒拉族培养了一批批伊斯兰教方面的知识分子,从而提高了撒拉族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准。这些在经堂教育下成长起来的阿訇,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程度地扮演着撒拉族“头人”的地位,他们不但以身作则地教育引导撒拉人从善干好,也肩负着民族前途的导师职责。清代撒拉族人民的反清起义就是在阿訇苏四十三的领导下进行的。
 
三、清末民初经堂教育基础上兴起的伊斯兰新式教育冲击着撒拉族人开始向外界发展。
随着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发展,伊斯兰教育仅仅以经堂教育为主体的传统形式在撤拉族中也被打破。虽然经堂教育仍在日臻发展,但新式教育也开始深入撒拉族社会。1932年成立的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在各县普遍设立了分会,循化自不例外。1938年,循化地区先后开办了瓦匠、街子、清水、白庄、查加、苏只、孟达和查汗都斯8所完全小学,学生445人;初级小学19所,学生600人;每校教员平均5人左右,学员多为当地的撒拉族青少年儿童,也有汉、回、藏学生。这些学校中也加设阿文课程和伊斯兰教义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还设有礼拜堂。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目标主要是西宁昆仑中学。毕业于昆仑中学的撒拉族青年,有不少返乡任教于各工小学。这种新式教育,不但使撒拉族青年了解了简单的伊斯兰教义,也懂得了汉文化。有了汉文水平,才有条件走出循化,闯荡世界。
 
四、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撒拉族伊斯兰教育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走向了历史的辉煌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撒拉族中得到贯彻落实,旧有的清真寺不但得到恢复,这二十多年来又新建了不少清真寺,几乎村村都有清真寺,截止目前已经达到100余座清真寺,凡清真寺均有阿訇和满拉。经堂教育在这二十年中不但很快恢复起来,而且其人数规模、教学水平及汉文伊斯兰教育的普及率均达到撒拉族历史上的最高水平。大批的撒拉族青年阿訇又应运而生,这些阿訇不但精通伊斯兰教法,而且懂汉语和阿拉伯语。随着青海省阿訇进修班和青海省伊斯兰教经学院的设立,不少撒拉族阿訇被录取到阿訇进修班轮流培训,还有不少撒拉族青年到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开办的阿訇进修班乃至到埃及、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国留学深造。据估计,近20余年间到这些国家留学的撒拉族青年阿訇达10余人。1993年,在青海省第五期阿訇进修班学习的循化县古吉来清真寺的伊玛目雅古拜 ? 韩维国被选中赴爱资哈尔大学伊玛目进修班深造。他是青海省乃至撒拉族历史上第一位公派留学的清真寺阿訇。这些都是撒拉族伊斯兰教育在新中国改革开放时期得到迅速发展的最好例证。
 
□□撒拉族伊斯兰教育在历史上的表现形式和特征,都因受到地域和撒拉族历史发展的影响,虽对巩固撒拉族伊斯兰信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急需懂得汉文化的撒拉族社会现实需要而言,又有着一定的局限作用。撒拉族尽管保持着浓厚的伊斯兰氛围,但日益开放的中国,将会使撒拉族的青年一代在更加完美的伊斯兰教育制度下走向更加繁荣发展和团结进步的道路。
 
载于 新月华,转自伊斯兰之窗, 2013-12-24。
http://www.yslzc.com/jiaoyu/zonghe/14905.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农村寺庙财产制度的法律探究 \张锦
摘要:农村寺庙是农村宗教活动的载体,农村寺庙具有优化管理,调节控制,经济文化的功…
 
热月党政府的宗教政策研究(1794-1795) \文宇欣
摘要: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第三等级联合部分第一等级以及群众共同推翻了原有的旧制…
 
美国宪法中的“二元革命”——评伯尔曼的《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韩成芳
摘要:<正>哈罗德·J.伯尔曼是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与法史学家,《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
 
全球化背景下新加坡宗教和谐的机遇与挑战 \张文学
摘要:新加坡地处东南亚重要交通枢纽,东西文明交汇,国土虽小但种族、宗教多元。由于…
 
中国传统人格意识与法治精神的冲突——立足于与西方法治宗教之维的比较 \乔飞
摘要:我国的法制近代化、现代化,已走过了一百余年的时间;至上世纪末,最终确定治国方…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宗教教育對現代公民社會建立的可能作用 :以儒道佛為核心的詮釋與闡析
       下一篇文章:鼓励靠劳动合法营谋来源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