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经济
 
景区围圈寺院收门票 取消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 2016/2/4日    【字体:
作者:张庆松
关键词:  寺院 门票  
 
 
 
云南大理被誉为“妙香佛国”、“文献名邦”。历经千年的崇圣寺三塔、剑川石窟凝固了大理这方佛土的历史痕迹;《南诏图传》、《宋时大理国描工张胜温画梵像卷》、《大理国写经》灵动地叙说着大理佛教法脉的传承;唐代樊绰《云南志》(又名《蛮书》)、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元代郭松年《大理行记》和李京《云南志略》、明代谢肇淛《滇略》等文献,均记载了苍山洱海间灵动、鲜活的佛教习俗。大理崇佛的传统历经千年,传承不绝,至今犹存。
 
2013年11月初,大理崇圣寺举办了“2013崇圣论坛”。国内学者、僧侣和斯里兰卡教界友人齐聚大理崇圣寺,共话云南佛教在中国及国际文化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苍山洱海,风花雪月,庙宇巍峨,人文荟萃……置身其中,令人心神云飞,忧乐俱泯。论坛期间,僧俗大众穿梭于崇圣寺里,有佩戴论坛胸牌的与会者,有身着僧衣的僧侣,有戴着太阳帽、拿着相机的游客……却不见一个本地身着民族服装的礼佛者。走出崇圣寺山门,偶见他们的身影:卸下背上的背篓,在山门外虔诚地叩拜,然后起身折返。笔者瞬间明了:这庄严肃穆的佛都,没有门票是不允许进入的。门票犹如一堵无形的墙,横亘在寺院与普通信众之间。
 
寺院卖门票是时下一种普遍现象。长期以来,中国大陆寺院大部分都收取门票,人们对此诟病已久。一些地方政府借佛教来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投入资金建设寺院,圈地建景区,寺院被圈在景区里,成为圈钱的工具。崇圣寺就是其中一例。为尽快收回投资,崇圣寺“被门票”,而且是昂贵的门票——每票121元。不只门票,景区还经营香烛、放生等项目。更让人费解的是,身着民族服装的景区女性工作人员,却充当僧人角色,为游客购买用于放生的鱼苗念经,“满足”游客的信仰需求。不明就里的游客,对佛教会怎么看呢?寺院里不合时宜的商业化行为,无疑有损于佛门圣地在人们心目中的神圣形象。
 
寺院门票阻碍了普通群众的信仰需求。一张薄薄的却昂贵的门票,拉开了寺院与普通信众的距离。经济困难的信众,根本无法进入寺院参加正常的信仰活动;即使经济能力较好的信众,也难以承受多次重复购买门票的负担。群众没有通畅的途径进入寺院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极有可能选择其他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信仰需求。此外,由于寺院门票的阻碍,群众因无法进入寺院寻求精神慰藉,很有可能误入邪教组织,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寺院门票有违佛教的教义。众生平等是佛教立教的一个基本教义,普度众生也是佛教追求的目标之一。寺院收取门票而把信众拒之门外,显然无法体现众生平等的理念,更谈不上普度众生了。《阿那律八念经》云:“求财以道,不贪苟得;不诈怠心于人。是为世间正命。”这里所说的“正命”,正是求财时最重要的合法前提——不做直接或间接伤害众生的事以求财,其营生、事业必须合乎佛陀的教法。凡是非法得来的钱财,无论出于什么良好的动机,都是罪恶。《杂阿含经》亦云:“如是善修业,黠慧以求财,财宝随顺生,如众流归海。如是财饶益,如蜂集众味,昼夜财增长,犹如蚁积堆。”正信、正行,自然有好的回报。心量有多大,财富就有多大。人不能不依财物而生活,但钱财的获得,必须要如法如律,这才是以正业、正命获得财富的生活。佛教并不否定财富,但财富需由布施、修福、行善而来。景区卖门票,坐收渔利,显然违背了佛教的财富观。
 
取消寺院门票是众望所归。“门票经济”是短视行为,注定是要短命的,是不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经济,应更多地着重于旅游产业的开发,而不是急功近利地盯着寺院门票,借教敛财。不依靠收取门票,寺院照样可以生存,而且发展得很好。国内也有许多寺院坚持不收门票。福建莆田的广化寺,自从恢复开放以来就没有收费。即使在最困难的时期,也不曾动摇过。北京的广化寺道风日高,被称为模范道场,赢得海内外信徒的赞助,寺院的生存早已不是问题。河北赵县柏林禅寺,湖北黄梅四祖寺也不收门票。2007年,江西庐山东林寺也取消了寺院门票。
 
取消景区强加的寺院门票势在必行。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要从景区、寺院建设中脱身,剥离景区与寺院的经济关联。政府是宗教事务的管理者,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体,而不是寺院建设的实际参与者。同时,应创新宗教事务的社会管理,清理、杜绝承包寺院等乱象。中国大陆的寺庙大多与风景区旅游场所并存,于是就存在宗教局、旅游局、文物局等多头管理现象。因此,要从制度上理顺、厘清、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权限与职责,抛弃“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旧思路,斩断经济利益链条,使寺院恢复其宗教活动场所的本来面目。
 
从佛教自身来看,寺院完全可以找到好的自养方式,而无需政府的旅游部门“主动关心”。只要佛教界坚守本分,道风高尚,撑起佛教人文精神大旗,就能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寺院也不会有生存的问题,更不会有“商业化”的行为。河南洛阳白马寺坚守“农禅”的传统,在上世纪90年代,白马寺的黄豆种植面积有十几亩。2005年起,种植面积扩大到300亩以上。收获的黄豆除了满足寺院日常生活之需以外,大多都被送到附近的敬老院、孤儿院,以及进行包装之后作为结缘小礼物,送给前来参观、上香的信众与游客。有商家曾表示愿意高价收购白马寺的黄豆,却被拒绝了,因为白马寺并不想以此牟利。
 
让旅游回归旅游,让佛教回归佛教。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仅靠收取寺院门票来维系,寺院也不是可以合伙贩卖“佛、法、僧”三宝的集团公司。取消寺院门票,打通圣俗之间的这堵墙,才能使心灵安止,寺院清净,惠风和畅,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载于《中国民族报》,转自凤凰佛教,2016年02月01。
http://fo.ifeng.com/a/20160201/41547034_0.s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农村寺庙财产制度的法律探究 \张锦
摘要:农村寺庙是农村宗教活动的载体,农村寺庙具有优化管理,调节控制,经济文化的功…
 
热月党政府的宗教政策研究(1794-1795) \文宇欣
摘要: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第三等级联合部分第一等级以及群众共同推翻了原有的旧制…
 
美国宪法中的“二元革命”——评伯尔曼的《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韩成芳
摘要:<正>哈罗德·J.伯尔曼是美国著名比较法学家与法史学家,《启蒙运动对美国宪法的…
 
全球化背景下新加坡宗教和谐的机遇与挑战 \张文学
摘要:新加坡地处东南亚重要交通枢纽,东西文明交汇,国土虽小但种族、宗教多元。由于…
 
中国传统人格意识与法治精神的冲突——立足于与西方法治宗教之维的比较 \乔飞
摘要:我国的法制近代化、现代化,已走过了一百余年的时间;至上世纪末,最终确定治国方…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关于企业家的精神价值问题 —— 在贵州的一次演讲
       下一篇文章:我国清真餐饮业的基本现状分析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