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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慈善事业浅论
发布时间: 2016/12/16日    【字体:
作者:释宣朗
内容提示:在我国佛教的弘法利生事业中,慈善是奉行大乘菩萨道积极利他的主要实践项目。本文从我国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根据和慈善弘法观的史实两个方面分别论述,内容涉及了佛教慈善事业的史料记载和当代佛教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中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发现了当代大陆佛教慈善组织在建设、运行和发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佛教慈善事业的理念定位和祖师大德们的理论依据,结合现实佛教慈善事业的参照,勾画了中国佛教现代慈善事业的蓝图。
关键词:  佛教 慈善  
 
 
中国佛教能够经得起2000多年的历史考验,并成为中华文明儒释道三大精神主流之一,其因缘众多诸如:佛教文化的精深、中华大地特有的大乘气象以及佛教四众弟子忘我的传教精神等。所谓不懈的传教工作,就是常说的弘法利生事业,这是整个佛教奉行的大乘菩萨道积极利他精神的主要实践项目。其中包括佛教的文化、教育、出版、环保、传播、信息、慈善事业等。而中国佛教的慈善事业,是传播佛教、践行佛法、引导正信、树立佛教形象等最有效的方式,因而在历史上受到了中国佛教先哲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
 
佛教的慈善自然是从其本质——慈悲而开演的。
 
据《大智度论》卷四十、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五载慈悲有三种:(一)生缘慈悲,又作有情缘慈、众生缘慈。即观一切众生犹如赤子,而与乐拔苦,此乃凡夫之慈悲。然三乘(声闻、缘觉、菩萨)最初的慈悲亦属此种,故亦称小悲。(二)法缘慈悲,指开悟诸法乃无我之真理所起的慈悲。是无学(阿罗汉)之二乘及初地以上菩萨的慈悲,又称中悲。(三)无缘慈悲,为远离差别之见解,无分别心而起的平等绝对之慈悲,此乃诸佛独具的大悲,非凡夫、二乘等所能起,故特称为大慈大悲、大慈悲。〔1〕
 
正因为有了大慈大悲的本怀为基础,佛教的慈善才能为众生作无私的奉献。下面本人将探讨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根据及其史实,中国佛教慈善事业的理论依据大致有五:
 
1.菩提心理念:菩提心即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心,即一个佛教徒的基本任务——力求完善自我人格和心灵的升华,最终成为觉悟宇宙人生的圆满境界;视一切生灵皆我六亲眷属而愿将圆满的佛法教授给他或为他提供学习佛法的方便,不遗余力地传播佛教。而下化众生的种种方便中,佛教的慈善事业是其一。
 
2.佛教的慈悲度世理念:《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拨一切众生苦。”〔2〕慈悲即是拯救正在饱受困苦折磨的生灵,并使其生命充满永恒的快乐。佛教种种修持法门中,慈心观及悲心观,乃至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的圆融运用,都与慈悲理念密不可分。因而慈悲度世的精神是大乘佛教之中心,是一切菩萨道的基础。
 
3.佛教利他情怀的布施精神:布施,为佛教徒实践佛法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首。是由凡入圣,到达涅槃彼岸的必经之路。对于布施者——无论是法施(即传播佛法)还是财施(救济贫穷等福利事业及公益事业),都要求做到“三轮体空”,即不求功德,不期回报,将布施作为修行的生活,是成就佛道之必须。
 
4.佛教的福田思想:种福田是为了圆成福德(佛陀的福德是圆满的),经论上一般称之为八福田,即:造路美井、水路桥梁、平治险路、孝事父母、供养沙门、供养病人、救济苦厄、设无遮大会等。对八福田思想进行分析,其大致可分为二即:敬田和悲田。敬田即护持佛教,尊重人伦师道,对三宝父母师长的供养等;悲田是对病者、贫穷、孤老,以及动物的爱护与布施收养,以及利益他人的公共福利事业等。
 
5.佛教的报恩思想:即我的生存,所有与我有关的有情无情均于我有恩,析之为四恩即三宝恩(宗教性)、父母恩(家庭性)、国土恩(自然性)、众生恩(社会性)。总之佛教认为慈善事业是报效四恩、成就佛道的法门,是实践佛陀教法的基础,是传播佛教的保障。
 
关于福利事业的开展,在《佛说诸德福田经》中说有七:
 
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牢坚船,济度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渡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令得饮;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
 
贤首法藏大师在《梵网戒本疏》中开示佛教福利事业为八福田,即“一造旷路美井,二水路架桥,三平治险路,四孝事父母,五供养沙门,六供养病人,七救济危厄,八设无遮大会。”这些都是开展佛教福利思想的理论依据。
 
中国佛教对于社会慈善事业的贡献巨大,现根据震华法师的《僧伽护国史》及与佛教慈善事业相关的资料记载,略述几点:
 
1.世界上最古老的慈善基金会——无尽藏:在南北朝时期,佛教就有了这种慈善性质的金融机构,专门用以救济贫穷等。到隋唐时的三阶教,无尽藏的规模空前。然而,慈善基金会的形式却仍然在寺院里保存下来,在宋代为“长生库”,在元代为“解典库”,流传到日本叫“无尽会社”。
 
2.世界上最早规模最大的慈善机构——悲田院:自北魏创“僧祇户”始,至唐代的“悲田养病坊”(则天武后长安年间在政府的支持下,成为全国性的佛教慈善组织,影响最为深远)。宋朝的“福田院”,乃至近代的佛教慈善组。悲田院的名称虽有不同,但性质却是一样的,即有系统地进行社会慈善事业。其中包括养老院、孤儿院、养病院、救灾、济贫、为无业人员传授技艺以及难民收容等。
 
3.世界上最为古老的医院——养病坊、疫病坊:南齐时佛教“设六疾馆,以养贫民”。(《南齐书》二十一卷)梁武帝普通二年(521)设“孤独园”,令“孤独有归”。(《梁书》卷三)北齐文宣帝时,北天竺的那连提黎耶舍法师在汲郡(河南)的西山建立三寺,收容痢疾患者。这些留寺医疗的方式,被认为是近代医院之滥觞,也是我国创始传染病专科医院之最早记载。养病坊和疫病坊则始自隋唐,还流传到了日本,是成熟的慈善医院形态。
 
4.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佛教的菩萨行有“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之语。所以佛教有大量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善举,其表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护生止杀,以及对稀有物种的保护。放生是佛教的一大特色,其动机在于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现代佛教的动物保护、生命关怀、动物救助等组织,皆应运而生。二是功德林(即佛教徒的义务植树活动)的种植,仅以《洛阳伽蓝记》的记载,佛教植树造林活动在南北朝时期已初具规模。如景乐寺的桑林,并州(山西)武德寺慧觉法师带领信众种植的枣园,苏州通玄寺慧旻法师植梓树十余万株,泗州(江苏)开元寺为除水害而植松、杉、楠、桧等万余株……
 
5.公共设施的建设:《佛说诸德福田经》的七福田,就有六项属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在佛教徒的实际行动中,他们修建塔寺亭台楼阁,公共浴池,造船义渡,修桥补路,掘井引水,以及建设公共厕所(古代称为圊园)等常见的公共事业。佛教在历史上做了大量服务人群,造福大众的事,因而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与爱戴。
 
除此之外,佛教尚兴办义学、建立公共图书馆(藏经楼)、开设义庄(即免费存放尸骨的地方)等多种领域的慈善福利事业。
 
历史的足迹遍布,当我们走在一段清幽的林间小道,也许这是我们祖师曾经用血和汗彻成的路和功德林;当我们品尝一口甘洌的清泉,也许正是我们祖师曾经为方便行人设置的义井;当我们畅游于祖国大好河山时,也许是我们祖师曾经精心设计的园林美景……
 
历史的已经成为历史,我们需要与时俱进再次创造历史。在佛教的慈悲观、布施心、福田说和业报论等思想理念的指引和约束下,当代佛教慈善组织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积极开展慈善宣传,组织信众捐献,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佛教慈善组织会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慈善宣传,以弘扬佛教的慈悲功德理念,使信众能了解慈善捐助对社会和自身发展的意义,从而能自觉地参与到慈善活动中。并动员有帮助他人能力的信众向慈善组织捐献,最大限度地募集善款,从而为实现慈善救济、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
 
2.公开透明地管理、使用善款,增强了信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参与。佛教慈善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慈善组织,因为佛教的因果业报论和戒律在一定程度上能约束遏制信徒们的腐败动机和行为。加上现代的财务审计与监管等制度,故而佛教慈善组织一般都能确保每一笔善款的安全,并能公开透明地将之用于捐献者指定的救助项目。管理、使用善款的公开和透明必将有利于佛教慈善组织吸引更多关注慈善事业的有识之士积极参与捐赠活动,进而让更多的人得到资助。
 
3.及时准确地实施慈善救助,实现慈善事业的最终目的。佛教慈善组织往往能充分尊重捐献者的意愿,做好社会调查和各方联络工作。对救助对象及其所需服务进行摸底并实施慈善救助,因而能保证将救助的财物用在最适当、最需要的地方。使受助者充分感受到关爱与温暖,体现佛教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的情怀,也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从而实现慈善事业的最终目的。
 
虽然大陆的佛教慈善组织在近些年来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济贫解困、缓解社会成员生存危机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当代大陆佛教慈善组织在建设、运行和发展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1.佛教慈善组织的数量少、规模小。截
至2006年6月,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级佛教慈善团体有60多家,其中省级机构10余家,地市县级机构有40余家。〔3〕此外,因各种原因未进行注册的各类佛教慈善机构的数据则无法进行统计。除了少数慈善会,如南普陀慈善事业基金会、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重庆华岩文教基金会等影响较大之外,其余佛教慈善组织的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小。
 
2.佛教慈善组织的资源获取能力不足。目前,中国佛教慈善团体用于慈善活动的资金和物质主要靠募集获得。这些募集方式有信徒捐助、法会收入、会员会费及义卖等捐赠方式,其中信徒捐助是慈善财物来源的主要渠道。善款的劝募方式较为单一,资金和物质的筹措渠道不畅,多为临时性、随机性的行为;在人力资源方面也主要是依赖信徒的志愿资源,缺乏投资管理、税务、法律、财务、营销、公关、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化的组织管理与工作人员。
 
3.佛教慈善组织之间缺乏协作关系。我国佛教慈善组织基本上有三种类型:一是全国各级佛教协会系统建立的慈善组织;二是依托寺庙成立的慈善组织;三是在家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慈善组织。这三种类型的佛教慈善组织在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的时候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各种资源无法协作与共享,难以达到规模效应,应该说整个佛教慈善事业及其组织尚未形成一种科学化、专业化和经常化的制度安排。
 
我们要认清佛教慈善存在的不足之处,更要认清佛教慈善事业的本怀目的在于令众生“悟入佛之知见”,得到究竟安乐、彻底觉悟。佛教慈善事业的理念定位应保持如下:
 
1.以“究竟安乐”为终极目标
 
佛教也就是觉悟的教育,觉知三世一切诸法,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教育。佛教慈善事业的终极目标,就是通过佛法教育,令众生得到彻底觉悟、究竟安乐。
 
2.以“佛法教育”为主线
 
佛教慈善事业,应始终贯穿佛法教育。此教育可从四个方面实施:
 
(1)对僧众:通过戒定慧三学的精勤修习,坚固僧众的出离心、长养其慈悲心,增进道业,提高优秀文化及其他世学水准。令高僧挑起统领佛教慈善事业的重任,使更多僧人成为佛教慈善事业的教育者与服务者。
 
(2)对布施者:通过佛法教育,令其次第修学三皈、五戒、十善业,行四摄六度,坚固本国优秀的传统道德理念。认知广行惠施的功德利益,进而在全社会传播爱心,带动更多的贤善之士成为佛教慈善事业的管理者、宣传者、奉献者。
 
(3)对受施者:在接受佛教慈善事业关爱的同时,受到佛教文化的熏陶和滋润。得到心灵净化,了知业果法则,懂得因果不虚。变受施为布施,随力随份,服务众生。
 
(4)对社会公众:随着佛教慈善事业的深入发展及不断优化,令社会公众在见闻此等事业的过程中认同佛教慈悲济世、般若智慧对全人类的深远意义,自觉投身于一切有利于社会、服务于大众的善举之中。
 
3.以“开放式良性循环流程”为手段
 
在大众观念中,佛教寺院及出家众本身就是慈善事业济助的对象。大凡步入佛教寺院的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有无佛教信仰,都会很自然地生起清净心、布施念。
 
在佛教教义尤其是大乘思想中,佛教中一切如法如律的造作,如诵经、礼拜、坐禅、念佛乃至起心动念,皆是利益众生的慈善事业。出家众接受众生的四事供养,不仅是为了自己资身办道,更重要的是为了令布施者得到反报之福。包括企业在内的在家众对僧众布施财物,僧众反馈的是解脱烦恼、究竟觉悟的方法,此方法中包含了丰富的优秀文化思想及传统美德。
 
在双方相续的博弈中,财物布施者受到佛法次第完全教育,实际行持十善业道、四摄六度,切身体会般若智慧、慈悲济世的教义。使自己的布施理念由“为消灾免难、祈福求贵”,逐步上升到“为世界和平、人民安乐”,最终升华到“布施波罗蜜”。与此同时,财物布施者又能成为佛法传播者,可以将自己得到的佛法利益布施他人。而佛法布施者同时又成为财物布施者,在严持佛制戒律的前提下,经过与施主达成共识,可以将自己得到的财物去赈灾扶贫、济苦拔难。
 
通过如此良性的布施循环流程,能使双方皆可获得自利利他之功德,并以此功德成就“觉行圆满”的究竟目标。
 
有了祖师大德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佛教慈善事业的参照,兹不妨大胆地为中国佛教现代慈善事业设计蓝图:
 
1.完善佛教慈善事业的调研,并开出合理有效的设施方案。中国佛教协会成立慈善事业部,研究佛教慈善事业理论,调剂全国佛教慈善基金,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为佛教慈善事业的有效开展和对外宣传,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技术支持。
 
2.完善佛教慈善事业的组织化管理,以使之有序化、高效化。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中华佛教慈善总会,各省市分会成立佛教慈善功德会,各省市分会下辖寺院成立慈善部,慈善部以会员制的形式筹集善款。总会→分会→寺院慈善部→会员,完善四级科学化管理制度。并根据需求成立佛教孤儿院、养老院、职业培训中心、医院、佛教院校等等。成立慈善快速反应组织,诸如佛教救灾团、佛教医疗队、佛教赈灾团、佛教救灾物资筹备中心、佛教慈善考查团等组织,力求管理灵活有效,以备应急所需。
 
3.应多方位筹集善款,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每一分善款都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筹集善款大致有五个途径:一是会员费用。以会员费用的方式筹资,厦门慈善基金会做的非常成功(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在大陆佛教慈善组织中起步较早,已发展了相当一段时期,不论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还是某些成功经验,都体现在其运行模式中。这些对于大陆佛教慈善组织都具有一定典范意义。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经济和法律的自主性,基金运作不依赖于政府或其他部门团体,依靠自身管理。基金会会员是志愿参与,由热心公益慈善的社会各界人士构成,会员加入和离开基金会完全自由。基金会的活动具有集体性,超越了个人和家庭。而其募集慈善资金的动员力量更不可小觑,2008年初中国南方省份大面积遭遇罕见冻雨雪灾,厦门南普陀寺和慈善事业基金会在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50万元,之后又陆续援救捐助。而在5•12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中,南普陀寺在地震灾难发生的第二天下午,就筹集到款项120.72万元,次日即全数送往灾区。随后一周,又陆续筹集赈灾款104.5万元,于21日交给四川省红十字会。可见,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作为佛教慈善组织的一个代表,既具有民间社团反应迅速及时的优势,又具有宗教组织特有的奉献与牺牲精神,完全能在促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中起到特殊作用)。也可以参考海外的相关经验。二是现代财团化管理,成立董事会,将社会富有阶层佛教徒的善款吸收进来,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三是成立佛教福利企事业单位,得到国家的免税等相关优惠支持,以自筹善款。四是接受社会人士及佛教徒的临时捐款。五是与国际相关慈善机构合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引进国际慈善基金。
 
4.畅通佛教慈善信息,利用现代传媒技术(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力宣传佛教慈善事业,让世人了解佛教慈善事业,唤醒世人的爱心,并树立佛教的正面形象。引导社会的参与,为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由以上四点为基本蓝图的情况下,佛教慈善事业应及时注意和解决的瓶颈有大致以下三点:
 
首先,健全完善慈善法制,改革现行双重管理体制,积极培育佛教慈善组织。慈善法制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与运行有序的根本保证,没有大量的自主、自立、自强的慈善机构,不可能有发达的慈善事业。〔4〕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是规范佛教慈善组织运行与发展的前提,因此,应该制定专门的慈善事业法。包括慈善组织的建立、慈善捐献及其税收政策、慈善事业的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我国目前对佛教慈善组织实行的是双重乃至多重的管理机制,佛教慈善组织的成立要经过主管机关的登记管理,其组织活动要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与管理。这些规定使得佛教慈善组织难以跳出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无法从根本上落实其法人地位,从而影响了佛教慈善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也影响了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方式与规模。导致较多的佛教慈善组织游离于宗教红色市场与黑色市场之间的灰色市场〔5〕。因此,必须明确佛教慈善组织的独立法人地位,通过法律对慈善组织的成立、募捐行为和善款的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促使慈善组织依法行善。政府在其中不应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而是成为佛教慈善的支持者、扶持者和监督者,积极创造相应的环境,培育更多更好的佛教慈善组织。同时,佛教慈善组织自身也应改变传统的等待观念,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或者说政府允许的情况下,积极行动起来,在慈善领域发挥更多的作用。只有这样,佛教慈善事业及其组织才能不断地发展,真正体现佛教“利乐有情、慈济众生”的特色。
 
其次,运用市场机制,建立长效募捐方式,吸引专业人才投身于佛教慈善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佛教慈善组织也应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会巧妙地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佛教慈善组织应改变过去那种临时性、突击性的募捐方式。改变坐等善款上门的被动局面,运用市场化理念进行慈善营销来筹集善款和物资。如利用现代大众传媒技术,针对特定目标群体进行佛教慈善事业和理念的宣传,树立佛教慈善的正面形象,让信众乃至世人积极参与到佛教慈善事业之中。第二,借鉴企业市场运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公信度高、影响力大的慈善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品牌管理等。让信众、企业对项目的设立目的、运作方式、社会效果与回报等有比较详细的了解,从而提高他们参与佛教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第三,佛教慈善事业的开展离不开资金和物质的支持,但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壮大更需要优秀专业人才的加入。佛教慈善事业仅仅靠有爱心的志愿者或义工是不够的,除了要对现有的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加强专业化培训之外,佛教慈善组织还应该引进专职的复合型人才(包括职业经理人)。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专业精英人士、无私奉献的志愿者再加上佛教的四众弟子,合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慈善团队组织。如此必将开创新的慈善事业局面,推动佛教慈善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最后,引入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创建佛教慈善组织间的协作伙伴关系。当代大陆佛教慈善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了扶贫济困、护生救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服务、国际援助等多方面的内容。基本上覆盖了社会生活的大部分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成就中更多的是救急救难,而且往往是单个或几个佛教慈善组织在单打独斗,而非整体佛教慈善组织的参与投入。因而难以形成长期的规模效应,慈善公益的成果也大打折扣。鉴于此,有必要改变佛教慈善组织资源分散、各自为政的局面,引入新型的组织管理模式,构建良好的协作伙伴关系。可以考虑打破上述三种佛教慈善组织类型现有的条块分割局面,成立统一的佛教慈善组织协会(或完善中国佛教协会在慈善事业方面的领导管理职能)。以中国佛教慈善组织协会为中心,以行政区划为依托建立各级佛教慈善组织分会,将各种佛教慈善组织纳入其中,这样便形成了一体统筹的会员制组织管理系统。同时,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和评估制度等,以确保佛教慈善组织的整体运行。在具体慈善项目的实施上,可采取矩阵制或网络制等弹性组织形态,整合各类型佛教慈善组织的资源,实现资源、信息等的集体共享,从而解决佛教慈善事业中人才缺乏、资源不足等问题以及短期性和长期性、局部性和整体性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制度行善。
 
我国佛教慈善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当代大陆佛教慈善组织的建设、发展和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开展佛教慈善组织的理论研究,关注佛教慈善组织发展的困境问题,探讨佛教慈善组织的运行管理模式,必将推动佛教慈善组织朝着有效率的、灵活的、富有创新精神的方向发展。
 
〔1〕《卍续藏》第13册。
〔2〕《大正藏》第25册,第256页。
〔3〕张云江:《中国当代佛教的公益事业》。
〔4〕郑功成:《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需要努力的方向——背景、意识、法制、机制》。《学海》2007年,第3期,第65页。
〔5〕关于宗教的三色市场理论可以参考杨凤岗:《中国宗教的三色市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第41~47页。
 
转自通灵佛教网
http://www.tlfjw.com/xuefo-487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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