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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生出“非暴力不合作”?
发布时间: 2018/9/29日    【字体:
作者:杨凯乐
关键词:  基督教 非暴力不合作 甘地 曼德拉  
 
 
耶稣,被人说成是革命者,也被人看作是非暴力不合作第一人。近年来,当基督徒们越来越对“非暴力不合作”感兴趣时,耶稣的这种形象就越来越多地被人提起,提的次数如此之多,以至于一个“非暴力不合作”先锋式的耶稣形象脱颖而出。印度国父甘地、美国牧师马丁·路德·金和南非曼德拉,因其领导的运动与耶稣教导或《圣经》教义相关,更是成为众人力捧或膜拜的对象。
 
的确,甘地在印度发起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成为“非暴力之父”,与他对托尔斯泰著作《天国在你心中》的阅读和理解紧密相关。这本书阐述了耶稣的登山宝训,尤其是“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甘地当时读到这里,大受鼓舞,由此他与托尔斯泰建立了一生的友谊。他们之间有多封书信的往来。并且在甘地遇刺以后,托尔斯泰的女儿还向尼赫鲁政府,为刺杀甘地的凶犯求情,理由是:甘地以非暴力为毕生的理念,那么他也希望对这个刺杀他的人给以饶恕。这个过程,似乎证明即使甘地的非暴力理念,也是以圣经为基础的。虽然他不是基督徒,但他非暴力的理念在基督教里面找到了一种支持,应用到了其实践过程中。
 
不过,我们面对的非暴力问题并不简单。何为非暴力?如何理解和定义,以及如何将其应用到社会的具体实践中,我们都缺乏深刻到位的理解。“非暴力不合作”,关系到公民面对国家,在推动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一种行为选择。在中国的背景下,我们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是千年不变的手段:如“枪杆子里出政权”。但是,我们中国人对非暴力(不合作)的观念、思想和精神根基非常缺乏了解。
 
曼德拉:非暴力—武装斗争—非暴力
 
可能很少人知道,毛泽东最初也可以说是一位非暴力主义者,或至少不是激进的革命者。布兰特利·沃马克在其名著《毛泽东政治思想的基础(1917—1935)》中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1919年7月14日)表达大众的联合拥有最强大的力量。他认为平民主义是一切对抗强权的基础;提倡大众联合起来发动一场持久的运动,向当权者提出“忠告”,并实现一种“呼声革命”。温和的方法优于激烈的方法,是因为利用强权去打倒强权的最终结果仍然是强权的建立,“炸弹革命”和“有血革命”只会造成巨大的混乱。毛泽东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所表达的政治观点,也不同于其后来的马克思主义主张。他在与当权者的对抗中不愿意考虑使用暴力。作为代替这种对抗的手段,毛泽东提出了另外两种办法:目前要耐心地建立起基本的团体,最终实现全能的“齐声一呼”。
 
布兰特利·沃马克认为“毛泽东对于即将发生的、彻底的社会转型的自信,是他所建议的温和策略的原因。他没有将新社会看成一个令人绝望的事业,所以也没有诉诸暴力。”然而,苏联共产党企图支配中国共产党而在中国实现其利益的意图,使得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斗争日趋激烈,导致蒋介石采取清洗行动。中共变为非法组织后,开始走武装起义道路,在这个背景下,毛泽东不得不得出“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结论,并由此走向暴力革命的道路。
 
这种转变,与曼德拉面对1961年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组织的大罢工失败后的转向,有着相似之处。最初,曼德拉是以非暴力不合作方式从事反抗政府的斗争。但是,他只是把非暴力不合作当作一种战术或工具。1952年,非洲人国民大会与南非印度人大会联合,对当时国民党执政下制定的六项法律展开六个月的非暴力不合作反抗运动,要求废除这六项法律。在准备阶段,组织者们就运动是否遵循“非暴力的甘地原则”进行讨论。南非印度人大会的马尼拉·甘地从纯道德的立场上赞成非暴力原则,认为从道德上而言,非暴力原则比其他任何原则都优越。而曼德拉当时认为政府如此强大以至于使用暴力反抗乃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所以不得不采用非暴力手段,即非暴力只是根据形势需要而使用的战术。
 
在这次斗争过程中,曼德拉第一次入狱,从而也成为其第一次具有了强烈仇恨的经历。反抗运动失败后,1953年在反对索菲亚顿搬迁计划期间,曼德拉在一次演讲中,发表了其事后认为“过头”的话:“被动反抗的时间结束了,非暴力是一种行不通的反抗策略,依靠这样的策略绝不会推翻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少数白人政权。”尤其是下述内容更明显表明曼德拉潜在的真实想法,尽管当时他还在执行非暴力路线:“暴力是唯一能够消灭种族隔离的武器,我们必须准备在不久的将来使用这个武器。”
 
所以,在1961年的罢工失败后,曼德拉正式提出由于政府已不将非国大认定为合法组织,人民已经作好组建自己军队的准备,非国大必须着手采取新的斗争策略即武装斗争。尽管非国大高层领导并未达成完全一致,但曼德拉还是获得授权组建“民族长矛军”,与非国大保持相互独立,非国大还是保留非暴力的斗争策略。这支武装队伍不从事游击战争、恐怖活动或武装革命,仅限于破坏公共设施,给执政党及其支持者威慑,削弱其经济实力,以达到政府要求谈判的目的。所以,其成员被禁止进行武装军事行动,不得实施危及生命的行为。
 
这支队伍组建后开始行动的初期,作为最高指挥官的曼德拉就被捕入狱,判处监禁五年。由于1963年政府查获民族长矛军关于在南非开展游击战的计划。曼德拉在“政府诉纳尔逊·曼德拉及其他人”的“利沃尼亚审判”中被判终身监禁。
 
奇妙的是,近三十年的监狱生涯,让倡导采取低限度暴力手段的曼德拉,走向以非暴力为政治信念,争取种族之间和解的道路。不是监狱生活的残酷让曼德拉妥协,而是服刑期间监狱内外发生的事件,使曼德拉发生改变。
 
这种转变,我个人认为主要基于三大原因:基督信仰的辐射作用、对家人和普通百姓付出的牺牲更深的同情、部分政府官员的善意回应。
 
儿童时代,因着曼德拉父亲好友的影响,其母亲成为基督徒;后来,曼德拉也进入卫理公会。其父亲去世后,泰姆布摄政王成为曼德拉的监护人,接其到王宫生活并接受教育。摄政王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曼德拉每个礼拜天都会跟摄政王和王后去教堂敬拜上帝,曼德拉就曾提及左右其王宫生活的两大原则乃是基督教教规和王权。据曼德拉后来回忆,当时在南非的西方传教士传授的公理乃是:信仰基督教就是文明化,文明化就是信仰基督教。他年轻时代所读的克拉基伯雷学院、希尔德顿学院和福特黑尔大学都是教会学校。在大学期间,曼德拉还是学生基督教协会成员,曾负责礼拜天在村子里讲述《圣经》。
 
1961年,曼德拉第一次受审但被判决无罪释放。他立即转入地下策划以家中静坐的方法来罢工。罢工之前召开了一次非洲人乡镇牧师会议。该会议上的一位带领祷告的牧师,那几年里与曼德拉在一起,被曼德拉视为困难时期的力量支柱。这位牧师感谢上帝的仁慈和怜悯,但也以自由的名义提醒上帝:“如果上帝不在引导黑人得到拯救时表现得更积极一点,黑人将不得不依靠自己拯救自己”。曼德拉深深赞同这句话。这个细节是理解曼德拉政治信念与宗教信仰之间关系的最重要信息之一。因为究竟是任何时候以神为本,还是在所谓上帝缺席或人觉得上帝不够积极的时候,由人来做主?正是这次罢工的失败,使曼德拉开始转向暴力斗争路线。
 
被囚禁在罗本岛期间,曼德拉仍旧在礼拜天敬拜上帝、听牧师讲道。他在其自传中特别提到一位南非荷兰改革宗牧师安德烈·斯凯福勒的一次讲话。因为我认为这段讲话内容与曼德拉“通过谈判寻求和解”思路相关,所以值得全部引述——
 
由于斯凯福勒对我们越来越了解,他对我们也就更加同情。他富有一种冷峻的幽默感,喜欢拿我们开玩笑。“你知道,”他说,“在这个国家里,白人比黑人的任务更重。无论什么时候出了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解决办法,而无论什么时候你们黑人有问题,你们总是有借口。你们只会说‘Ingabilungu!’”我们立即哈哈大笑起来,不仅因为他的发音滑稽,而且还因为他的这个观点使我们很开心。“Ingabilungu”是一个考撒词,意思是“这是白人干的”。他是在说,我们总是能把我们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白人。他的意思是我们也要在自己中间找原因,也要对我们的行为负责。对此,我倒是完全赞成。
 
政治异议人士因其活动连累家人,不能给家人幸福,这种痛苦难以表述。家人付出的代价,尤其是暴力武装斗争给平民造成的伤害,曼德拉并不是无动于衷。他对此的反思,是他开始思考和解的第二个重要原因。1955年,在第一次离婚前,曼德拉就不止一次地自问:一个人置自己家庭的幸福于不顾,而为别人的幸福去奋斗,是否合理?难道政治就是推卸自己责任和原谅自己没有尽职的借口?他认为从道义上讲,自己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不是说自由斗争比照顾家庭更重要,因为自由斗争和照顾家庭完全是不同的两码事。1968年,其母亲在探视他的几周后逝世。不能为母亲送葬的曼德拉,对自己道路的正确性发生质疑:即把人民的利益置于高于自己家庭利益的位置上,是否是一种正确的选择?1969年,其妻子温妮被逮捕;同年,其长子因车祸去世。尤其是第三件事给曼德拉留下了一个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的创伤。但他最终的答案还是不能不顾全人民利益而牺牲自己家庭利益。令他欣慰的是:最初不能理解他的母亲,最终支持他的选择。
 
1976年索韦托事件中警察造成几百名学生伤亡,进而引发全国的骚乱和暴力。暴动中被捕的年轻人与曼德拉的儿女同龄,天性好斗,不守纪律,富有攻击性,拥有狂热的革命精神。这让曼德拉想起自己在“利沃尼亚审判”时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政府本身不进行改革,将来取代我们的那些自由战士总有一天会使得当局怀念我们。”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军队与民族长矛军之间的武装斗争,导致许多平民死亡,使曼德拉极度震惊。对家人和人民的感情,逐渐引导曼德拉开始思考是否存在避免(更大)悲剧的方法。
 
曼德拉对其对手愈来愈深的了解,作为曼德拉改变斗争方式和策略寻求和解的第三个原因,很少为人提及。当时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的确残酷和野蛮,造成的伤害巨大。但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其具备一定程度上的司法独立和议会民主。这种健康的权力制衡功能,不仅对曼德拉等非国大领袖有一定的保护,而且也为化解暴力、互相妥协、走向和解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在各种制度中执行各自职能的南非白人,就如曼德拉所称的,也多是基督信仰坚定和敬畏上帝的基督徒。
 
1956年,曼德拉第一次被指控犯有叛国罪受审。持续五年的审判,法庭最终宣布被告无罪释放。在曼德拉五年监禁的那次审判最后一次开庭前,公诉人亲自对曼德拉说:“我今天不想到法庭上来了。这是我在我的生涯中第一次藐视我所做的事情。我请求法庭判你坐牢是对我精神上的一种伤害。”在“利沃尼亚”审判中,超出许多人的意料,法官判处曼德拉的刑罚不是死刑,而是终身监禁。
 
在受审和监禁期间,曼德拉认识了法官、公诉人、狱警、监狱长、监狱局局长、议员、司法部部长乃至总统。与他们的接触甚至是斗争,曼德拉发现“所有的人甚至监狱里的狱警,都可以被改变,所以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设法让他们改变对我们的看法。”尤其是与最无情的监狱长打交道时,曼德拉得出的结论是:即使是最无情的人,有时也会有一颗宽容的心。如果触动到他们的心弦,他们也能有改变。人野蛮的行为是被野蛮的社会制度造成的。
 
曼德拉的突破,在于在监狱中的他主动迈出了邀请对方谈判以实现和解的第一步。曼德拉发现双方都需要放弃暴力,政府或少数白人作为统治者需要首先作出让步。曼德拉通过艰苦的谈判来说服博塔和德克勒克总统来理解这一点。先是曼德拉领导非国大提出和平谈判;再是乔·斯洛沃创议、曼德拉代表非国大以“暂时停止武装斗争”的方式推动和谈,鼓励和支持政府首脑坚持改革;最后仍是乔·斯洛沃建议、曼德拉支持下,非国大提出“共同分享权力”方案,设计为期五年的全国联合政府,以过渡到按简单多数规则选举的政府,为建立一个民主与和平的南非奠定了基础。
 
在曼德拉这里,非暴力首先是一种政治信念,它有基督教信仰的成分:当看到自己(一方)也的确存在问题时,就不再是以暴力来迫使对方让步;而是愿意体谅对方的难处和困境,主动寻求双方沟通的机会,一起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非暴力也是手段:通过一次次艰难的和平谈判,以避免采取暴力手段,导致平民死亡和社会动荡的悲剧。非暴力也是目标:达成种种妥协,设计种种方案,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和平。
 
甘地的“非暴力”宗教
 
曼德拉和甘地对非暴力的理解以及在政治实践中的应用并不一样。我们现在一谈起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首先想到的就是“圣雄”甘地。但是,甘地只是在利用而不是相信圣经。他仅仅是把圣经里的基督教信仰或思想元素取为己用。非暴力对于人而言,它只是一种理想,难以实现。甘地自己就说:“没有自我纯洁,要遵行非暴力的法则也必然是一种梦想……然而自我纯洁的路程是艰难而崎岖的。一个人要达到完全的纯洁,就必须绝对摆脱思想、辩论和行动中的感情;超越于爱、憎、迎、拒的逆流之上。我知道我自己还没有达到这三方面的纯洁,虽然我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着不倦的努力。” 如果说所谓的“非暴力之父”都不能实现非暴力所要求的“自我纯洁”,那么故意以违法行动激起警察使用暴力手段镇压的老百姓,又怎能达到“完全的纯洁”?在非暴力抗议过程中,一旦暴力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使用非暴力的一方所有成员,又能做得到自始至终坚持非暴力?
 
如果我们深入了解甘地当时的真实情况,就会发现其非暴力运动及其导致的所谓进步或成就,其实只是一种神话。或者说,甘地的非暴力运动被“神化”了。
 
非暴力,仅仅从字义而言,基本是指一方施暴,受害者面对侵犯却不使用暴力反抗对待的行为方式。从受暴力侵害者行为动机和方式来说,非暴力可分为消极型的非暴力与积极型的非暴力。消极的非暴力是指一方主动施暴,受害者不使用暴力反抗。积极的非暴力则是指一方以静坐、游行示威或罢工等方式,积极挑起政府实施暴力镇压;以紧张的对峙甚至以暴力镇压的后果来给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改革或达成妥协。从受害者数量和非暴力发生的范围而言,非暴力可分为个体的非暴力行为、与某个事件相关人士的非暴力行为和全国或地区性有组织、口号和目标的非暴力群众运动。就非暴力行为的目标而言,在历史上,非暴力出现过宗教性的非暴力行为如殉教、经济性的非暴力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政治性的非暴力行为如马丁·路德·金领导的反对种族歧视运动。
 
殉教一般是个体性的、以坚持宗教信仰为目标的消极非暴力行为。而非暴力群众运动,则是在区域性甚至全国性范围内组织群众,以罢工、游行等方法违反相关政策或法律,引发政府暴力镇压或其他紧张局势,意图给政府施加各种压力而迫使其在政治上改革或作出相应妥协。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一种积极性的非暴力行为。
 
这就出现了一种悖论:非暴力本身就是一种被动的承受暴力,如果成为一种积极的行为,这种积极的内容是否对非暴力的形式构成一种否定,例如积极地给对方施加压力,或激起对方施加暴力而犯错甚至犯罪,以使对方在各种压力下被迫妥协。关键在于如果非暴力最后是诱导或激发了暴力,使得双方一直陷于暴力报复的恶性循环。那么,这种非暴力是否还值得提倡?更简洁的问题是:非暴力是否存在底线?什么样的底线,能够使非暴力自始至终得以保持并推进和平?
 
个体的非暴力行为,或者是受害人面对侵害,寻求例如诉讼这类的公力救济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或者是不采取实际的报复和救济行动,反而以宗教信仰为支撑为对方祷告或完全交托在神的手里。“杨佳式”行为,则是受害人以暴力来报复侵害者,或者更简洁的表达是以复仇的方式来解决冲突。如果这种方法推而广之以至于在政治运动中使用,其实就是暴力革命。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与暴力革命存在天壤之别,然而,积极型非暴力行为就没有那么简单和纯粹了,尤其是类似宗教或宗教化的积极性非暴力运动,更加让人难以看清其实质。
 
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一种积极型的非暴力行为,其作为一种政治运动,其实同时成了一种宗教。甘地提出:“非暴力的两个基本点是:一、非暴力是最高法或宇宙法。二、除了真理没有任何别的法。”意图在政治领域实现政治目标的手段——非暴力,成为唯一的真理。最理解和身体力行非暴力的甘地成为“圣雄”。同时,非暴力是一种信徒修行的方法,以实现自我纯洁。信徒被要求时刻面对暴力,或在一个暴力环境下,以非暴力的方法去成长。这就是为什么甘地的非暴力行动一再引发暴力。所以,甘地才会说:“把生命奉献给自己认为是正当的事情,是非暴力反抗的核心。”
 
作家林达认为:甘地的非暴力绝非和平概念,那是时时提到死亡和献身、介于和平与暴力之间的一种政治手段。甘地将非暴力作为其实现政治目标的一种手段,背离了产生非暴力的根基。非暴力应当是源于爱,爱是目的。非暴力若来自爱——我们不仅爱神,而且因着爱神而爱人,因为爱,我们才选择非暴力的行为。所以,非暴力的源头和底线都是爱。若没有基督信仰作基础,这个问题无法解决,即非暴力就没有底线。甘地实际上是自己以行为称义——以自己做不到或不能自始至终坚持的非暴力来称义。
 
这种非暴力运动,本身成了一种宗教——一种以印度独立为政治目标的宗教,尽管与共产主义运动的手段即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存在根本差异。罗曼·罗兰的下述话也暗示了这一点:“这就是那个曾经唤起三亿人民起来反抗的人,他动摇了大英帝国的统治基础,也为人类政治生活带来了近二百年来最强大的宗教动力。”
 
曼德拉的“非暴力”文明
 
曼德拉从过去的暴力革命武装斗争,转向非暴力,确是不易。他从小成为基督徒的经历,尤其是在狱中基于信仰对暴力革命斗争的反思,使得我们似乎更有理由认为其非暴力的理念及行动源于基督教信仰。然而,如果我们深入了解曼德拉思想谱系及其政治作为,就不得不将对其基于基督信仰整全性(integrity)的生命产生质疑,从而认识到所谓“非暴力生于基督教”这种观念远非自以为的那么自然和正确。
 
曼德拉声称在监狱中坚持阅读《毛泽东选集》(英文版),其枕头底下是刘少奇所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1994年其就任总统后,“非洲民族议会”一党独大,致使所谓的民主制度无法有效运作,导致人们更多地开始诉诸以暴力来自己解决问题。根据南非警方自己的统计:自1994年至2001年,南非武装抢劫和劫车案件上升了30.3%,入室抢劫案件上升了32.8 5%,强奸案件上升了24.6%,其它流氓犯罪案件上升了70.4%,不使用武器的抢劫案件上升了169%。曼德拉废除死刑,即使98.1%的南非民众赞成恢复死刑,也无法改变这个被神化总统的已定安排。黑人种族主义甚嚣尘上:经济上立法要求矿业公司黑人持股比例自2014年达到24%;公司根据黑人在员工、采购、供应上的参与度来划分等级,等级越高,政府给予公司的优惠越高。议会、政府、军队及警察中的白人,受到越来越多的排挤及歧视。可见曼德拉的功绩,仅在于1990年代非暴力的倡导及行动带来的和解。而且,这种和解持续如此之短,以至于只有象征性的意义。更耐人寻味的是,曼德拉出狱后第一次出国见的是利比亚的卡扎菲;书桌上方挂的是斯大林画像。
 
我们不否认在曼德拉从暴力转向非暴力的过程中,基督教教义及教导起到了一定的启发作用,但伴随这种转变并在其生命中始终发挥支配作用的,应该还是其民族主义或者说是黑人种族主义的自治自决信念。这个信念,既让曼德拉从非暴力转向暴力,又让他再次转向非暴力。这个信念,让非暴力从过去的战术层次提升为后来的战略方向。还是这个信念,决定了曼德拉只是将非暴力作为实现黑人自主的文明手段。这个手段,符合西方国家价值观,在黑人占多数、黑人武装斗争频繁的南非,起到了要求白人政府改革、进而与曼德拉领导的政党分享权力的作用。然而,待到曼德拉代表黑人执掌政权后,以1994年《黑人经济振兴法》为标志的黑人种族主义歧视运动开始。由此可见,所谓的非暴力运动,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象征,只是有意无意采用了基督教教义中的星点元素,但更多的还是政治动机及政治目标的支配。
 
曼德拉实现了南非白人与黑人的和解,尽管是一闪即逝;但在殖民主义与反殖民主义、种族主义与反种族主义的国际政治背景下,这种应用非暴力获得的成就,让各个国家——不管是发达的西方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找到了自己需要表达和支持的价值元素。所以,在这种塑造下,曼德拉集基督教信仰、反抗白人种族主义歧视、白人与黑人和解、非暴力、自由、民主于一身,成为现代文明世界的英雄。这种形象对于基督徒,与旧约中金牛犊对于以色列人,异曲同工。
 
基督教反奴隶制?
 
以色列人和新约所记述的初期教会的基督徒,都是处在被逼迫的状态下,从来就没有所谓的要“当家作主”,也从来未被号召起来从事解放自己的抗争运动。保罗就奴隶阿尼西母一事写给奴隶主腓利门的信,即《腓利门书》,就是一个例证:阿尼西母逃走后信主,保罗让其回到奴隶主腓利门身边。保罗的教导值得引述如下:“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我现在打发他亲自回你那里去,他是我心上的人。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伺候我。但不知你的意思,我就不愿意这样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腓利门书:15—19)
 
将基督教与非暴力绑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如同将福音与政治文明或政治运动连在一块,就如到加拉太的犹太化“基督徒”将信耶稣加上守律法行割礼作为称义的前提。到最后,基督徒不是被福音所支配,而是被政治文明或政治运动所驱使。
 
写于2014年3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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