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方政府治道变革以及全球治理等观念的普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受到了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但长期以来,学界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①却长期鲜有涉及。然而,如果我们将国际非政府组织置于整个人类发展史和当今现实来考量时,我们就难以忽视这类组织的存在。从历史上看,诸如牛津救济会(OXFAM)和卡尔国际(CARE)等现今许多大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起初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背景;而且在1900年前成立且一直存在于现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中,有2/3与宗教有关②。从现实来看,在国际社会的许多领域中,我们也常常能看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身影。如在联合国成立之时,“是包括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内的NGO促成将人权的关注写入《联合国宪章》的”③。同时,世界上约1/3的艾滋病患者都得到过天主教救济会(Catholic Relief Service)的援助④。另外,在苏东剧变、东欧颜色革命和近期的阿拉伯世界危机中,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不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导致这一变化的理论原因之一在于长期主导社会科学的经典世俗化论的衰落⑤。经典世俗化论认为,宗教在现代社会的影响日趋萎缩,丧失其公共性地位,完全成为私人性的选择。但冷战后的现实却显示宗教在全球影响日甚,特别是“9·11”事件,人们对宗教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在此背景下,随着非政府组织议题研究的深入,西方政治学界和社会学界于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进行较为系统的探讨。不过,虽然此方面的研究开展得较晚,但它从一开始就吸取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研究和宗教问题探讨的诸多成果,表现出明显的跨学科特征。国内学界此方面的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而且学术力量主要集中于徐以骅教授及其领导的学术团队,相关的成果也主要见诸徐教授主编的《宗教与美国社会》系列论文集。
总体而言,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活动大体可分为倡议型和操作型两类,其中绝大多数组织主要致力于发展援助等操作类事务,因此,学界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援助研究成果也最丰。但在这些先行研究中,多数论述或关起门来就组织而研究组织,讨论其内部结构和发展;或将其置于宗教真空中,讨论信仰对它们的影响,未能考虑到外界环境对它们的影响。
基于此,本文认为,考虑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组织和宗教性双重特征,我们可应遵循从组织到环境,从环境到组织的双重路径。具体而言,本文以组织社会学的开放系统理论为分析框架,探讨世俗环境和宗教环境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发展援助中的影响及表现出的特征,而对此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宗教是如何嵌入国际社会诸层面。
一、分析框架
在组织分析中,强调外部环境对组织的影响是开放系统理论的最主要特征,而在该理论谱系中,以“资源依赖理论”和“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影响最大。与理性主义过分强调效率机制不同,它们都强调外界环境与组织的互动,前者将资源作为环境与组织互动的媒介,而后者则将制度作为两者互动的媒介。但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资源依赖理论中的环境是由不同利益集团所构成,强调组织的政治行为和权力策略,⑥却常常忽视制度和文化等因素,也较少分析组织内部的权力安排。⑦而新制度主义则很好地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它认为组织并非在社会真空中运作,而是时刻受着外界环境的影响。对组织来说,其首要目标是生存,即满足制度的合法性要求。制度是“由社会符号、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所组成的多层次稳定的社会结构,它包含法令规章、规范和文化认知三大要素”。⑧制度对组织具有形塑作用,它使得处于其中的组织出现一定程度的趋同现象。这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⑨在社会规范层面上,社会群体约定俗成的行为规则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对组织的形塑;在社会关系层面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利益分配和博弈导致对相互成功经验的仿效;在文化认知层面,组织自觉进行自我的“合法性建构”是扎根于原有的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因此不同文化体对同一种制度所构建的合法性在特征上是多元的;而不是如新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主要是个体或群体利益角逐所推动的结果,因而是一种博弈平衡的获得。
结合这两种理论对资源和制度的强调,本研究认为,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在适应双重环境的合法化机制的基础上,它们必然会对环境产生依赖,这种依赖既表现为制度依赖,也表现为资源依赖等,而这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世俗环境下的趋同。这是因为,一方面,不论是何种类型的非政府组织,它们都面临着相似的国际世俗制度环境的形塑;另一方面,整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实质是一个自由的市场,竞争和彰显本组织优越性的压力使得大多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不得不或多或少地模仿成功的案例,以维持本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之需要,因此,这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它们与世俗组织以及它们之间在国际发展援助方式等方面的趋同。
第二,宗教环境下的特殊性要求。宗教性是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区别与其它世俗组织的最主要特征,不同的宗教环境会产生不同的要求,这不仅导致它们与世俗非政府组织存在着许多区别,而且还会使得它们之间也会出现一定的差异。
第三,这两种环境不断影响着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同时,作为行动主体,它们也越来越多地利用这种双重特性进行资源动员,扩大本组织的活动广度和深度。
二、外部宏观环境的改变:宗教与发展间艰难的联盟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国际社会对发展的认识还局限于经济增长,在这种主流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许多发展中国家陷入了经济发展——社会崩溃的怪圈。由此,到20世纪80年代后,这种工具性发展理念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社会的质疑。人们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文化支撑作用,发展中的宗教因素开始渐入人们的视野。在此背景下,《世界发展(World Development)》杂志于1980年第8期组织了一次“宗教与发展”的专题讨论,相关的学者都认为,宗教不应仅被视为社会的构成之一,而且还可以,也应该被看作是社会的道德基础,它能为发展提供一种更合适的实践模式。⑩
虽然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但在实务界,对于各国政府和重要的国际政府间组织来说,第一是出于对政教分离原则的担心。第二,在机构决策层面,诸如联合国、世界银行以及诸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等政府机构长期集中于与公共部门合作,忽视了私人组织的作用。第三,在理论论证层面,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发展议题主要为现代化和经济增长理论所主导,忽视了对诸如文化等其它方面的考虑。(11)第三,随着世俗化命题的深入人心,公共领域中的宗教参与一直为主流社会所警惕和怀疑,而且二战后众多冲突背后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宗教因素,因此,许多人士将宗教视为问题的制造者。第四,自20世纪60、70年代后,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世界中,宗教保守派势力日甚,他们过多关注本宗教的拓展,对于宗教对话以及宗教参与世俗发展事务缺乏足够的兴趣。在此环境的影响下,许多国家的政府和国际组织都认为,宗教参与发展援助充满着可能的风险,为此,宗教组织可以自行参与国际发展,但不能与自己走得太近。即便如此,世俗机构的这种态度仍可说是一种进步,因为他们对于宗教的作用从之前完全不加考虑到此时的犹豫。
面对着世俗机构的犹豫,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不仅积极利用自身的资源开展各种发展援助活动,而且还不断主动地尝试与一些较为温和的世俗组织合作,并逐渐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这一突破首先是在国际组织层面取得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最先与国际劳工组织就教会与工会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协作。而于1986年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成立的宗教与环境保护联盟则是它们与世俗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典范。同时,许多宗教非政府组织还对世界银行之前主导的发展策略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们认为,这种发展思路完全是基于物质主义的发展哲学,不顾及文化、信仰和个体尊严(12)。在不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后,1997年,在宗教与环境保护联盟的努力下,世界银行与一些宗教团体和宗教非政府组织领袖第一次坐在一起,就发展援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2000年宗教人士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千禧年发展计划”,提出了千禧年免除落后国家债务的倡议,这标志着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以全球社会运动的方式深度涉入国际发展议题。随后于2001年发生的“9·11”事件则使世人更深层次地思考宗教与现代化的关系。同时,众多相关的调查显示,在受援助的穷人心目中,信仰组织最值得信赖,远高于诸如警察、政府、NGO和政治家等世俗机构和角色(13)。
面对着现实世界的改变,进入21世纪后,世俗组织对待宗教与发展的态度出现了完全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国际政府间组织注意到发展中的宗教因素。如在联合国的诸多发展机构中,人们越来越多地见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身影,以至于出现了“联合国的宗教化(religious UN)”的态势。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也与众多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逐步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在非洲发展问题方面,它还与世界基督教协进会就非洲发展问题进行经常性对话。世界银行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也实现了制度化和常态化。诸如天主教救济会、世界宣明会和世界宗教发展对话等组织与世界银行有着稳定的对话和合作关系。此外,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也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合作关系。同时,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政府也赋予他们与世俗非政府组织同等地位,承接政府发展援助项目的实施事宜。特别是在美国前总统布什的推动下,慈善选择法案的出台加快了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发展援助等方面的参与力度,而这在西方世界发挥着极大的示范效应。
三、世俗环境下的趋同
帮助穷人和弱势群体是所有合法宗教的共同特征,因此几乎所有操作型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都有致力于国际发展援助的事务。从整体分布来看,参与该领域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多具西方背景:或是西方基督宗教,或是总部建在西方的非基督宗教(如设在英国的伊斯兰救助等)。从援助的内容和性质来看,它们从事的国际援助包括短期的紧急人道主义救援(如灾难救援、重建等)和长期的发展援助。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作为国际非政府组织这一组织领域的构成之一,它虽具宗教特征,但也必须立足于世俗社会,服务于世俗社会,为此,在适应世俗环境的合法性机制的影响上,组织必然会对外界环境中的制度文化和资源产生依赖。而相似的制度和资源环境导致了同一组织领域内的组织在结构和运作上的趋同。
第一,不论是何种类型的非政府组织,它们都面临着国际世俗制度环境的形塑。随着国际社会对国际援助理解的不断深入,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之前,此时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援助以救济为特征,主要是向处于灾难之中的民众直接提供食品、医疗和收容等人道主义救援服务。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此时的国际援助以能力建设为突出特征。在这种发展观的影响下,许多国际非政府组织也意识到,输血式的援助作用有限,更重要的是通过授权,组织和动员本土资源提高其自身的能力建设,以便使他们能实现自力更生的可持续发展。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后,此时的非政府组织在进行国际援助不仅关注培养援助对象的自立能力,而且还意识到造成他们贫困的原因还有背后的社会因素,它们认为,除了直接援助、培养能力建设外,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现状,还需要配套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这种援助观的变化同样形塑着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援助方式,从而表现出与世俗组织相似的特征。当然,不同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基于不同的宗教背景和组织目标,在提供国际援助的侧重点方面也有所不同:有的侧重于紧急救援,有的侧重于发展援助,有的则提供完整的支持。
第二,世俗因素除了包括外在的政治性和文化性制度环境外,还包括市场性的制度环境及其中的资源。从整体来看,国际非政府组织实质是一个自由的市场,作为一种具有宗教背景的组织,其成功运作不仅关乎本组织的生存的工具性需要,更涉及自身的宗教是否具有“优越性”的价值性需求。为此,这种竞争压力使得大多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也不得不考虑效率问题,模仿成功的案例,以维持本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这也是组织最具理性的自然选择。由此的结果是,这种专业化的要求使得它们与世俗非政府组织以及它们之间出现一定程度的趋同。
同时,任何组织的生存还必须从环境中汲取资源,而资源的性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组织的内部结构和运作方式。从理论上讲,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其宗教和非政府组织双重特征使得它们既可从宗教机构,也可从世俗机构获取资源。但从现实来看,如前所述,20世纪8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政府及国际政府间组织认识到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由此,在政策上,他们将愈来愈多的资金和项目通过发包的形式交由非政府组织运作。对于一个旨在致力于国际发展援助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资源的单一性,特别是仅依靠宗教资源肯定不利于其组织的顺利运作。如坚持只接受欧洲各国教会捐献的欧洲教会联合大会(Conference of European Churches)从1998年到2004年一直饱受财政赤字之累,由此极大地限制了该组织的慈善救助和发展援助等活动。而相比宗教资源而言,世俗资源,特别是来自政府的资源不仅更为充裕,而且相当稳定。为此,大多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组织也积极汲取这些源自世俗机构的资源,这就使得它们的资源的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以2007年几个大型的具有国际影响宗教非政府组织为例,美国世界宣明会(World Vision,USA)的总收入中有18.89%是来自美国政府;救饥会国际(Food for Hungry International)为53%;天主教救济会为41.13%;基督宗教跨教派的美慈国际(Mercy Corps International)为46.01%。
组织虽然有自己的需要和考虑,但它在汲取资源的同时,必然会对资源方产生一定的依赖,这突出表现为在采取行动时可能会或多或少地要满足附着于资源之上的相关要求(14)。具体而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论是何种类型的组织,来自政府等公共机构的资助基本上都是以项目的形式,以竞标的方式通过严格或不太严格的合同方式予以提供。而作为合同的一方,世俗资源的提供者一般都会从世俗社会的角度设定一些基本条件和要求,这样就使得接受资源者不得不去迎合,即便是这些要求与本组织的宗教主张有一定的张力。其结果会使组织表现出因同样的资源依赖而趋同。如天主教救济会是隶属美国天主教理事会的一个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它以艾滋病预防工作闻名。美国国际开发署是目前提供艾滋病防治资助最多的西方国家政府机构,而该组织此方面的资源相当部分来自于此。如1992年,天主教救济会通过竞标的形式获得了该署提供的约35万美元的项目资助。作为一个世俗的政府机构,美国国际开发署在提供项目资助时要求受资助组织必须使用部分经费用于推广避孕套的使用,而美国主流天主教教会人士在防治艾滋病过程中坚决反对使用避孕套。但为获得资助,天主教救济会采取强调自身的非营利组织属性,淡化其信仰功能等措施,尽力化解来自教会的压力,接受了这种防治艾滋病的方式。
第三,在服务对象方面,不分宗教、种族和国籍是大多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进行国际援助时普遍认可的原则。这一方面是宗教教义中人人平等思想使然,另一方面更是当前非政府组织国际救援的普遍规则制度形塑的结果。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会议上修正的国际救援七项基本原则,其中的公正原则就要求“它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或政治意见而有所歧视。”作为一项国际性的标准,在合法性机制的作用下,一些大型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都签署了救援七项基本原则。即便是些以较小宗教背景的组织也逐步接受此原则。这类组织由于资源的有限,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其援助对象多限于或优先于本教教徒。如世界祆教徒组织(World Zoroastrian Organization)主要帮助处于困境中的祆教徒,但在1993年的世界祆教徒大会后,该组织决议以后提供普遍性的服务。
四、宗教环境下的特殊性
必须强调的是,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除了具备一般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与世俗类组织同处一世俗环境外,它们还具有宗教特征,并处于特殊的宗教环境中,而这是其合法性的最重要源泉。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不仅使得它们在发展援助的总体思路上与世俗组织间有着一定的差异,而且还使得它们与世俗非政府组织的趋同程度也会因宗教背景的差异而不同。此外,这种双重特性还导致不同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援助重点和方式等方面也会因宗教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 与世俗非政府组织的差异
总的来说,与世俗非政府组织相比,不论是国际紧急救援还是长期发展援助,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都将行动置于信仰框架之中,并付之以神圣性意义。对它们来说,援助的最终的目的是借此来实现社会公义和人之尊严。这主要表现为:
首先,在发展援助方面,虽然当今的世俗非政府组织也强调援助中的平等和授权等原则,但对于宗教非政府组织,它们更强调救世与救心、物质关怀与精神关怀并重。就许多宗教,特别是基督宗教而言,人之平等的观念源自人是神所创造,故人人皆有神性的神圣资源之上。为此,平等和尊严就不仅是个世俗伦理和政治问题,而且还具有了普世性和终极意义。正如明爱国际(caritas International)的纲领中宣称:“如果我们不将关注点集中于人类最深层次的需要:维护人之尊严、促进福祉和最终永久的拯救,那么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如全球化、人权问题、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等最大的挑战将难以解决”。也就是说,对于大部分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而言,贫困不仅表现为物质上的贫乏,而且更表现为精神上的缺乏,因而在援助过程中,既要“救世”也要“救心”。
其次,即便是大量汲取世俗资源,但对于大多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它们仍可保持着相当的宗教独立性。虽然从物质资源来说,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可能对公共机构产生较强的依赖,但当这些世俗资源不能替代宗教资源时,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独立性就不会受到实质的冲击。宗教资源不仅仅包括来自宗教组织和信徒的有形捐赠,还包括更重要的,且难以被替代的无形的宗教符号和象征资源。这些资源构成了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内核,是它们行动的最具权威性的“蓝图”。这种不可替代性正如天主教救济会执行局主席肯·亥科特(Ken Hackett)所言:“我们始终清楚我们是谁,我们信仰什么。对我们来说,每件事情都是源自我们对人之神圣和人之尊严的理解。这种信仰为合作打开了广阔的天地。”(15)
在有些地区,“救世与救心”并举的发展援助原则使得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诸如医疗卫生、社区发展等项目中发挥着别的组织无法替代的作用。艾滋病防治是此方面的典型案例。
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艾滋病既是一种生理疾病,同时也与人的行动偏差密切相关。对于前者,它们筹集大量资金和药物进行援助;对于后者,许多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予以更多的关注,重视通过行为改变来预防艾滋病。具体而言,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防治艾滋病的途径有以下几种:第一,进行艾滋病教育。许多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利用它们的宗教网络,在宗教礼拜或其它的活动中邀请艾滋病防治专家给信徒宣传预防艾滋病的知识。第二,提供直接的援助和服务。这既包括医疗和药品方面的援助,也包括为艾滋病患者提供精神支持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同时基于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的宗教理念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第三,通过信仰约束来改变人们的行为,这是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最普遍采用的,也是最具信仰特色的防治措施。当然,基于宗教背景的不同,不同的组织的具体措施也不尽相同。第四,除各组织自行制定的艾滋病防治项目外,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还经常联合相关的世俗和宗教组织一起开展活动,动员信徒和社会公众,呼吁相关的企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关注。
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正是通过“教育+医疗(物质)援助+尊严(精神)维护+信仰约束+与世俗组织合作”的艾滋病防治方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它们在乌干达的实践被视为是世界银行、政府与宗教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典范。(16)正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1995年的报告中指出,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在地方发展和艾滋病防治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为“宗教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起着核心、整合的作用……在这些地区,他们与社会中的所有年龄层的团体都保持着较密切和正式的联系,人们高度尊重他们的意见。在传统社区,宗教领袖常常比地方政府官员和世俗社区领袖更有影响力。”(17)联合国艾滋病联合规划署的前执行主任比特·皮尔特(Peter Piot)也认为:“政治组织来了又去,政治家、商人、联合国机构去了又来,然而从长远的目光来看,只有基于信仰的团体和宗教组织一直存在于(艾滋病防治的)历史和未来当中。在我们抵抗艾滋病蔓延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点。”(18)
2. 宗教背景的差异与援助的重点
不同的宗教环境必然会导致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不同的行为方式,为此,不同的宗教类型和神学倾向导致不同的救世与救心策略。鉴于西方宗教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发展援助中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在此,我们也主要以基督宗教背景的组织为例。
总体来看,由于基督教与天主教的差异,为此,此类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发展援助上肯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然而,从当代西方宗教神学在处理宗教性与世俗性间张力的方式来看,“新教各教派之间,以及新教与天主教、犹太教之间的差异还不如同种信仰的宗教内部‘自由派’和‘保守派’间的差异。”(19)一般来说,自由派为主流教会,保守派则主要包括福音派和基要派(20)。大体来说,在福音派背景的宗教非政府组织中,不论是单一教派还是跨教派,它们专注于紧急救援的比例要远高于主流教会;而在发展援助方面,主流教派组织则要高于福音派组织。但在既提供紧急救援又提供发展援助方面,两者的规模差不多。同时,不论是何种背景的组织,跨教派组织在提供发展援助的比例上要远高于紧急救援。(21)
这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第一,跨教派相对单一教派来说具有更多可兹利用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第二,由于内部许多神学观点的差异性,因此跨教派宗教非政府组织更倾向于求同存异,而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宗教性的要求。
3. 发展援助抑或宣教
如前所述,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使其将发展援助置于其信仰框架之中,强调贫困的物质和精神表现,为此,“救心”就既包括基于某种宗教教义的专业化发展援助行动,也可能包括劝人皈依等宣教行为。
当西方政府没与宗教非政府组织合作时,它们利用自身的宗教资源在发展援助过程中开展宣教活动,西方社会对此保持较高的宽容度。但进入21世纪后,随着西方国家政府和一些国际组织越来越多地与这类组织合作,它们也开始能与其他世俗组织一样平等地争取政府的资源,诸如政教关系、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行动动机等也受到部分人士的质疑。不同的是,美国更多集中于政教关系问题的探讨,而西欧则就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是否利用政府资源开展宗教活动等问题进行讨论。本文无意去讨论一国之内的政教关系议题,仅就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发展援助中是否具有宣教的目的进行探讨。对此,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
首先,从组织的背景来看,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救世与救心方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总体来看,神学思想越保守,此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发展援助时对信仰的重视越强烈,宣教的动机也更明显。为此,保守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更强调所谓的“救心”:在过程上,它们强调通过发展援助来改变个人灵性和信仰;在结果上,它们强调援助的效果的基督之精神体现。当然,依照其保守程度,不同的组织对“救心”的强调强弱也有别。而在保守派背景的组织内部,基要派组织又要甚于一般的福音派组织。
对于许多保守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它们通常将发展置于“福音整体论(Evangelical Holism)”和“生活方式福音化(Lifestyle evangelical)”的框架内。福音整体论拒绝将发展视为目的,而主张整合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鸿沟,既要将人们从物质贫困中解脱出来,也要最终将人们从精神的贫困中解放出来,而解放的途径就是通过皈依实现基督救赎。生活方式福音化也有相似的意思,指以基督教的方式生活,并为非基督教树立榜样。如具有福音派和美国背景的世界宣明会在津巴布韦开展发展援助的过程中,鉴于津巴布韦许多部落地区还有着自己的“民间宗教”,世界宣明会慢慢将贫困、罪恶与当地的民间宗教诸神,特别是其中的一些“恶神”联系在一起,将帮助他们脱贫等与基督教的上帝和耶稣联系起来,从而在一个完全异文化中植入基督教的传统(22)。
同时,在活动方式上,福音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更倾向于与当地教会合作。这主要有两种考虑:一是其福音传播的目的,通过与当地教会合作,并由教会承担援助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更能体现基督教的作用,而且教会人员的行动更能实现信仰与发展援助的结合,从而更有助于福音的传播;第二,对于有些组织来说,他们尽量避免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部分的合作,这在非洲尤为明显,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存在着低效和腐败的通病,同时,政府在社区中往往还缺乏权威。(23)
当然,这些特征也并非绝对,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政治、宗教和文化环境,以及该组织的保守程度等因素。政治环境主要体现为当地政府的管制程度,在对外来组织管制较严格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宣教动机就会被压制。同时,若当地还存在着强大的且与基督教差异较大的文化传统,如伊斯兰教、佛教等,为避免冲突,此类大多数组织也会压制自己的宣教动机,它们合作组织也更广泛,与官方的合作更可能,而且对志愿者的信仰强调也较低。另外,对于具有福音派背景,但在这个谱系上属于较弱倾向的组织,如世界宣明会、救世军等来说,对这些特征的强调也较弱,而且其权宜之策也更明显。如与在津巴布韦不同,世界宣明会在台湾招募的志愿者并无信仰的强调;在大陆,它有与教会合作,但更多是与政府合作。但对于诸如撒玛利亚人的钱包(Samaritan’s Purse)、亚洲福音(Gospel For Asia)等这些具有更保守神学思想背景的组织来说,它们更倾向于在所谓“异教”地区开展发展援助,因为其宣教的动机更强烈。
对于大多数主流教会来说,由于它们更倾向于自由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因此,与福音派组织更多关注个人不同,它们对贫困的社会结构原因更为关注,援助中劝人皈依并非其组织目标。它们的“救心”不在于使受援者的皈依,强调的是通过发展来实现人之平等和尊严。如教会世界服务社(World Churches Service)明确宣称,其救援服务“不以任何劝人皈依的形式为基础”。(24)大多数天主教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也表现出类似的特征。如明爱国际认为:“将两者混合起来如同在玩一场危险的游戏,尤其是在当今的全球环境下,我们做我们所做的是因为我们是基督徒,而不是因为我们想要让别人变成和我们一样。”(25)
当然,这些主流教会和天主教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援助观与世俗组织也有着明显的区别。许多世俗发展援助观不仅过分倾向于经济发展,而且还试图通过将贫困地区整合进全球资本主义体系来实现脱贫和可持续发展。但对于持自由神学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它们更关注受援社区的现实特殊性,批评全球化、新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等发展模式所倡导的具有西方中心色彩的普世发展观,它们认为,正是这种发展观造就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结构的不平等,(26)而这也正是这些地区贫困的根源。为此,它们试图通过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批判来引起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关注,推动相关的社会和政治改革。这也被付高森(James Ferguson)称之为“使非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27)的发展援助模式。
其次,从地域背景来看,相较缘起于美国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欧洲背景的组织在发展援助时整体上更倾向于淡化其宗教性。许多欧洲宗教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基督宗教的组织甚至对自己的宗教身份保持缄默,它们在援助时,与世俗组织一样借助专业化的方法进行操作(28),以至于有人将欧洲的许多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称为“半世俗化”组织(29)。两者差异的原因仍在于外在世俗环境对它们的形塑。
不可否认,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为世人所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来自于美国政府的“福利改革”及其全球示范效应。“福利改革”允许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参与其中,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宗教诸如福音派和基要派等右翼势力“政治崛起”的另一种表述。虽然美国国内对于宗教非政府组织利用政府资金的问题存在着政教关系的辩论,但社会的主流对此基本持支持态度。在此方面,如果说美国讨论的是如何做,而西欧讨论则是能不能做。以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从政府获取资源为例,在2001年,美国政府用于国际救援的资金中的10.5%由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获得,到2005年,这一比例则上升到19.9%(30)。而在西欧,这一数字则要少得多。如在以基督教路德宗为国教的挪威为例,在2004年挪威发展合作署(NORAD)向非政府组织资助的金额分布中,宗教非政府组织接受的比例约为1%。在西欧,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要求接受资助的宗教非政府组织应该严格区分发展与福音宣传;对于许多民众而言,当这些接受政府资助的组织开展劝人皈依等宗教活动时,这是比腐败还要糟糕的事情。但美国政府对这类组织活动中的宗教涉入程度则保持更加宽容的态度。如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在2004年公布的“参与开发署的项目的宗教组织(Participation by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in USAID programs)”项目报告虽然宣称宗教组织不能将政府资助的资金用于诸如崇拜或劝人皈依等宗教行动,但它同时认为,这些规定不是不允许宗教组织不能进行这些活动,而是要求其在资金的使用方面遵循这种原则。若这得以认可,那么,“对于那些将发展与借助诸如崇拜、宗教手段或劝人皈依等内在的宗教行动联系起来的组织,开发署不会另眼相待”。同时,开发署还规定,接受资助的组织必须以本宗教名称为组织名,并要彰显本组织的宗教倾向和宗旨等。(31)
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在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进行发展援助时,美国的相关规定仅是鼓励而非要求它们告知受援者不用必须参与宗教活动。而在西欧,虽然各国政府对于资助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热情也逐渐高涨,但他们仍是顾虑重重:他们看到宗教和信仰在发展援助中的作用,然而担心宗教和信仰组织利用政府资金开展宗教行动,因为这两者的区分本来就难以明晰。
为此,在这种世俗和宗教环境的影响下,福音派的非政府组织以美国居多,他们在发展援助时,宣教和开展宗教活动的可能性远高于欧洲的组织。
最后,即便是在主流教会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中,也难以避免在援助过程中的宣教色彩。其原因有二,一是组织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差异,对于有些组织而言,它的确宣称发展援助中不开展宗教类活动,但作为第一线参与者的个人活动则具有极大的不可控制性;二是发展与信仰在理论上容易找到分界线,但在实践中却难以区分,特别是对于在结构上直接隶属于某一宗教团体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更是如此。由于这类组织脱胎于教会机构,为此,宣教原是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们的视野也越来越集中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问题,宣教与发展援助在组织章程层面别严格区分开来,不论是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它们也被视为是宗教非政府组织,也可与世俗组织一样,平等地争取政府的资源。当争取到资源,他们同时开展援助和宣教活动,在财务报表上,用于发展援助的资金数目完全符合政府当初的相关规定,但这仅是数字的雷同,而活动的过程则无法真正的理清。
综上所述,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而言,从理想类型来看,信仰在其发展援助中的地位大致存在着以下类型:
(1) 信仰优先,为劝人皈依而发展援助。这类组织主要以源自美国的福音派和基要派中的最保守力量为主。如在伊拉克战争期间,“许多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也与美国大兵一起部署与伊拉克和约旦边界,犹如‘第二部队(a second army)’,不过他们战斗的对象不是萨达姆,而是伊拉克民众的灵魂”(32)。撒玛利亚人的钱包(Samaritan’s Purse)从美国政府获取了约一千三百万美元的紧急灾难救助,它活跃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其领导人富兰克林·格拉汉姆(Franklin Graham)是福音派和右翼基要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他公开宣称伊斯兰教为“邪恶的宗教(wicked religion)”,印度教是为撒旦控制的宗教。而另一致力于紧急救援的组织——亚洲福音,其负责人尤汉楠(K.P.Yohannan)在东南亚海啸后甚至说:“这是上帝赐给我们让他们与我们分享上帝之爱的最佳机会”(33)。
(2) 在发展援助中运用诸如祈祷等宗教实践的方法,以信仰支持发展项目的开展,劝信是其目的之一,但不是一定要达成的即时目的,这是多数具有温和福音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共同特征。正如挪威福音协会(Norwegian Mission Society)面对来自民间和政府对其宣教和援助的质疑所辩解的那样:“我们不想要任何‘嗟来基督徒(rice Christians)’”(34)。对于这类组织来说,宗教活动与发展援助的结合在世俗意义上正好体现了其整体论发展观,在神学意义上体现了上帝对发展的支持(Pro-development),这也是他们的动力来源
在现实中,根据是否要求受援者参加宗教活动,这又可分两类,一类是在项目开展时,要求受援者参与诸如祈祷、唱赞美诗等宗教实践,世俗活动和宗教活动被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另一类是在开展项目前,组织成员首先进行祈祷,当然,这种祈祷通常被安排在特定的地点,受援者可参与也可不参与。前者主要以美国福音派组织为主;后者则以欧洲福音派非政府组织居多。
(3) 从宗教教义和宗教符号中引申出某些宗教精神支持发展援助,但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实践,这类是多数是主流基督教为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在实际项目操作过程中,其神学思想扮演着外围和次要的角色,而专业化是最主要的运作原则。
(4) 基本采取与世俗组织一样的方法进行发展援助。
对于基督宗教背景的组织来说,采取第一种和第四种进行发展援助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较少,大部分集中于第二和第三种。对于其他宗教背景的组织,从整体来看,以西方社会为母体的伊斯兰教组织在开展援助时基本采用第三种方式:其组织的宗教身份认同虽然非常高,但在开展活动时,主要遵照专业性的原则,如英国的伊斯兰救济会(Islam Relief)等。但以阿拉伯世界为基地的伊斯兰教非政府组织则很难将其世俗活动与宗教活动区分开来,如总部设在麦加的国际伊斯兰救济委员会(International Islamic Relief Organization)等。造成这种区别的主要原因依然是外部的环境。身处欧洲的伊斯兰教非政府组织面临着西方更世俗化和有着政教分离要求的社会,而且他们的资金更多来自诸如政府等世俗机构和个人。而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教非政府组织则身处完全不同的环境中,不论是政教合一的传统,还是资金的来源,都使其更强调援助过程中的宗教实践环节。
当然,还有一类不论是从其组织目标,还是从其活动内容来看,他们的行动似乎没有太多宗教色彩,但其根本动机在于为本宗教进行“公关”,具有“隐形传教”(35)色彩。这通常出现在一些被视为是“异常”宗教中,如摩门教背景的人道主义服务社(Humanitarian Services)等。
我们还应看到,在发展援助中,某些具有极端保守的福音派和基要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往往以所谓的人道主义救援高于国家主权为名,对他国的国家安全构成了实质的威胁。其结果常常会遭致受援对象的反感,甚至是抵制。如在2001年,庇护所国际(Shelter Now International)的两位志愿者在阿富汗进行发展援助时从事宣教活动,被塔列班绑架,随后所有的基督教援助组织都被驱逐出境。又如在佛教徒占到74%的斯里兰卡,由于有些福音派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公开地从事宣教活动,导致了一场从2003年11月持续到2004年3月的针对基督教的反抗和暴力活动。为此斯里兰卡还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法》,法律条文虽然使用较为中性的表述——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强迫、诱使”本国公民改宗,但由于佛教在斯里兰卡的绝对主导地位,因此,该法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外来宗教,特别是基督宗教。这使得大批基督教背景的致力于扶贫开发的非政府组织被迫停止其活动。受此影响,同样的法案相继在印度南部的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出台,随后扩展到印度许多邦。
五、小结
由于宗教分布网络的全球性和社区型,宗教教义的广延性,以及宗教与慈善、穷人救济等事工的亲缘性,因此,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发展援助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第一, 随着时代和理论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外在的制度和观念环境的改变,另一方面出自对世俗资源的依赖,为此,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与世俗组织在活动领域、行动方式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趋同倾向。
第二, 作为一种难以被替代的神圣资源,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使得这种趋同也有一定的限度。首先,虽然与世俗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表象类似,但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更多是将发展援助置于信仰框架内进行解释和行动,强调“救世与救心”并举的原则。同时,在所谓的“救心”方面,在基督教内部,福音派或基要派所代表的保守派更注重劝人皈依,它们将国际援助视为上帝的见证,福音传播的工具;而自由派或主流教会则更强调本组织的信仰实践,不以劝人归信为目的,它们视贫困、人权等问题为深层次社会结构的不公正所致,因此,它们倾向于宏观的变革,更强调援助中的专业化操作。
第三, 对于西方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即便是保守派内部,也会应美国与西欧政府和民众的相关规定和态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从宗教因素来看,美国是当代福音派等保守势力的大本营,同时,随着基督教右翼的崛起,它对美国政治也产生了实质的影响,为此,美国政府和民众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发展援助过程中的诸多宗教活动保持着较宽的评判尺度,而西欧的基督教则是以自由派和主流教会为主,政府和民众对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援助时能否宣教普遍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总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具有深厚土壤的现象,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既非天使,也非恶魔。我们在与这些组织互动过程中,首先应知己知彼,既要利用它们有利的一面,同时通过多途径将不利的因素降到最低。
原文出处:
《世界宗教研究》(京)2014年第2期 第33-44页
注释:
①本文所指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是建立在某种或几种宗教信仰之上,在国际社会主要致力于社会关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它不包括专事宣教和宗教教育等教会机构和组织,也不包括不为其母国的国内法律认定的组织(特别是诸如一些带有宗教和信仰色彩的政治性和极端主义的组织)。
②Colette Chabbott,“Development INGOs” ,in John Boli and George.M.Thomas,Constructing World Culture: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Since 1875.California:Stanford Univ.Press,1999,p.228.
③Peter Willetts,Pressure Groups in the Global System,London:Frances Printer Publishers,1982,p.10.
④Elizabeth Ferris,“Faith-Based and Secular Humanitarian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2005.vol.87,No.858.
⑤Stark,R,“Secularization,R.I.P.” ,Sociology of Religion,1999,No.3,pp.249—273.
⑥[美]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闫蕊译《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东方出版社,2006。
⑦邓锁:《开放组织的权力与合法性——对资源依赖与新制度主义组织理论的比较》,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⑧W.R.Scott.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California:Sage Publications,2001,pp.49—58.
⑨DiMaggio Paul and Walter Powell,“The Iron Cage Revisited: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3,No.2.pp.147—160.
⑩Lunn,J.“The Role of Religion,Spirituality and Faith in Development:A Critical Theory Approach” ,Third World Quarterly,2009,No.5,pp.937—951.
(11)Leah Selinger,“The Forgotten Factor:The Uneasy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igion and Development” ,Social Compass,2004,No.4,pp.524.
(12)Katherine Marshall,“Development and Religion:A Different Lens on Development Debates” ,Peabody Journal of Education,2001,NO.3/4,pp.339—375.
(13)其中最具代表性是世界银行资助的“穷人的声音(Voices of the Poor)”和独立民调组织“拉美晴雨计(Latinobarómetro)”进行的民意调查。,
(14)[美]杰弗里·菲佛,杰勒尔德·R·萨兰基克:《组织的外部控制:对组织资源依赖的分析》,第48—49页。
(15)Catholic Relief Service,2007 Annual Report,2007.
(16)Peter Okaalet,“The Role of Faith-Based Organizations in the Fight against HIV and AIDS in Africa” ,Transformation: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listic Mission Studies,2002,No.4,pp.274—278.
(17)UNICF,Religious Leader as Health Communicators,1995.
(18)Peter Plot,“Access for All:The Faith Community Responding,2004” .http://data.unaids,org/pub/Speech/2004/sp_piot_interfaith_10jul04_en.pdf
(19)Robert Wuthnow,The Restructuring of American Religion:Society and Faith Since World War II,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pp.218—222.
(20)福音派和基要派代表着基督教中的保守主义。福音派神学思想强调四个原则:个人皈信基督;积极表达和传播基督福音;圣经无错谬;耶稣复活。而基要派是福音神学中最为保守的派别。详见[美]乔治·马斯登,宋继杰译《认识美国基要派与福音派》,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
(21)Fred Kniss & David Todd Campbell,“The Effect of Religious Orientat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ef and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 ,Journal of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1997,No.1,pp.93—103.
(22)Erica Bornstein,The Spirit of Development:Protestant NGO,Morality,and Economic in Zimbabwe,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49—50.
(23)Tiburcio,J.“Human Security in Angola:the Role of Religion Non-State Actors” ,Journal of Human Security,2010,No.2,pp.47—57.
(24)Eman Ahmed,“A Dangerous Mix:Religion & Development Aid” ,http://www.iiav.nl/ezines/web/WHRnet/2005/July.PDF
(25)http://www.caritas.org/jumpNews,asp?idChannel=20&idLang=ENG&idUser=0&idNews=2307.
(26)Laurie A.Occhipinti,Action on Faith:Religious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s in Northwestern Argentina,MD:Lexington Books,2005.
(27)James Ferguson,The Anti-Politics Machine:“Development” ,Depoliticization,and Bureaucratic Power in Lesotho,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la Press,1994.
(28)Rick James,What is Distinctive About FBOs? How European FBOs Define and Operationalise Their Faith,Praxis Paper 22,2009.
(29)Rick James,What is Distinctive About FBOs? Praxis Paper 22,2009.
(30)http://www.boston.com/news/nation/articles/2006/10/08/bush_brings_faith_to_foreign_aid/.
(31)USAID,Participation by Religious Organizations in USAID programs,2004.
(32)Eman Ahmed,“A Dangerous Mix:Religion & Development Aid” ,http://www.iiav.nl/ezines/web/WHRnet/2005/July.PDF.
(33)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5/102/21.0.html.
(34)Ingie Hovland,“Who's Afraid of Religion? Tensions between ‘Mission’ and ‘Development’ in the Norwegian Mission Society” ,in Gerard Clarke etc.(ed.) Development,Civil Society and Faith-based Organizations:Bridging the Sacred and the Secular,N.Y.:Palgrave MacMillan,2008,p.176.
(35)裘旭东:《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以信仰为基础的发展援助——以“世界宣明会”为中心的考察》,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0。
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