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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资源与藏传佛教的变迁——《西藏城市寺院与社区的关系研究》序
发布时间: 2019/3/14日    【字体:
作者:李向平
关键词:  神圣资源 藏传佛教 《西藏城市寺院与社区的关系研究》  
 
 
作为一个宗教学、宗教社会学研究者,青藏高原是我多年以来心神往之的宝地。虽然我曾经涉足于云南、甘肃、青海等省的藏地及藏佛寺院,体验那独特的民族风情与宗教神圣,但始终因为这种或那种因缘而未能如愿,能够深入藏地而身临其境,感受藏传佛教的伟大与神圣,从而也使自己的学术研究始终保留着一个空白,至今还存留着一份特殊的神秘与期待,只能从同仁的论著之中去认识、理解藏传佛教。
 
廖云路博士的新著《信仰共同体:西藏城市寺院与社区的关系研究》,是他在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流动站的出站报告,现经反复修改、精心打磨,终于能够顺利问世了。
 
廖云路博士原为四川大学传播学专业的博士,毕业后任职于《西藏日报》,多年来兢兢业业于本职岗位,对于西藏文化于藏传佛教已有多年的身心体验与细微观察。其后,他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藏传佛教的研究,在我们之间建立了一段独特的学术与合作之缘,而宗教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则为其深入藏传佛教,整合传播学与社会学的相关论域,进而从藏传佛教寺院与藏地社区的互动关系层面,进入了藏传佛教研究的新领域。
该书名之为“信仰共同体”,寺院与社区的关系研究层面上,可谓是真实把握了藏传佛教与藏地社会、民族、文明结构的核心。廖云路博士借助于宗教经济学的理论以及宗教资源等概念工具,从宗教资源配置的视角,将寺院的宗教经营、信众的宗教意识视为一种理性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相类似。这一视角超越了世俗化理论对宗教现象影响力减弱的论断,在寺院与社区之间建立了更多考察的变量。
 
出自于宗教和社会管理角度,该书以“寺院+社区”的信仰共同体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随着寺院与社区的社会交换情况,向着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领域与影响层次延伸或退缩,导致信仰共同体其间的资源关系不断调适、变化。廖著以为,只有在此认识基础上,才能理解不同社会历史时期宗教在社会中结构性地位变迁,以及宗教功能或强或弱,宗教资源或丰富或贫瘠,信众宗教满足或充分或匮乏等“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的外在表现。
 
换言之,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之宗教资源配置的变迁方式,改变了“一个活佛就等于一座寺庙,一座寺庙就等于一个地区”的传统,其问题意识与理论架构尤为值得肯定。
近年来,我在论述宗教社会学中的神圣问题之际,对于中外宗教结构中神圣定义、神人关系、神圣资源及信仰类型的研究,曾经提出一个有关宗教的新型定义方式:“宗教”即是对神圣资源的一种管理或配置方式而已。
 
宗教定义尽管众说纷纭,但究其宗教社会学的本质与结构而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神圣资源的配置、共享与使用方式,基本能够决定该宗教信仰方式的变迁,甚至能够主导该宗教结构的直接转型。其中,所谓宗教——也只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社会、乃至一个民族之神圣资源的管理方式之一而已。神圣问题远非一个宗教概念所能局限。
 
由此观之,1950年以来西藏社会的民主改革,实现了“政教合一”传统制度的变迁;加之1990年代以来的巨大城镇化,寺院与社区并建,宗教资源由传统寺院单一支配改为政府、分配模式到与市场模式并存,呈现商业化、产业化、运行模式多元化等趋势。即便是依据廖著所论,它们在宗教神圣性与世俗性的二元关系下,寺院资源分配走向世俗并与社区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相互作用,导致区域及城乡间差异增大。寺院与社区的经济关系推动了寺院内部专业化分工,由此方才形成了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
 
其论述的要点在于,宗教资源的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的特征与运行状态,而这种分配方式以何种形式介入、介入方式、介入程度等等,直接关系到僧人、居民、社区对国家的认同。这就形成了本书与其他相关论著比较而言具有的一些学术特点,即通过对不同“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的分析,探讨当前寺院与社区关系耦合的方式与状态,为理解藏传佛教之于社会的结构性地位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甚至具有将西方宗教社会学理论运用于藏传佛教背景中进行检验的潜在意义。
 
在资源开放的现代环境下,不同社区通过资源配置介入到宗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并由此获得区域经济、宗教体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资源满足。社区与寺院在互动的基础上通过空间、经济、情感、规则等要素的动态调整与适应,最终推动“寺院-社区”关系下的信仰共同体形成。由于公民政治、市场经济、法理文化等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寺院也被纳入属地化管理中,社区视角下的寺院往往对“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更具有决定性意义。
 
面临着西藏现代化的发展与变迁,藏传佛教的结构本身也许无大变化,宗教从“大一统”的地位下降为诸多可供人们选择的资源之一,与住房、教育、卫生、社会荣誉等资源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当前藏传佛教寺院因“以寺养寺”而神圣性普遍减弱。尤其是藏民所居社区却已发生不少值得关注的变化,由单一性、封闭性向开放性、渗透性和多样性转变。社区资源已经在自己资源之外日渐丰富,打破了以往围寺而居的平均化结构分布,居民围绕个人、家庭利益为中心的资源竞争愈演愈烈,居民优先考虑哪种资源,取决于资源对人们需求层次的满足程度,以及资源本身的稀缺性,由此展现了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因为资源配置关系之变迁而必然发生的结构性变迁。传统寺院社区结构中,寺院一般主持、拥有大量生产、生活资料,而僧舍是寺院最基本的物质财产。但随着寺院社区结构的变迁,寺院在社区地位中的下降,社区中其他资源需求的扩大,使居民在长期的“僧俗混居”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相生相依的资源布局,进而撼动了宗教资源单一神圣性的敬畏关系。除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等藏传佛教最高级别寺院之外,宗教资源对于信众更是“重要但非必需”。在此基础上,与制度化、组织化宗教结构性地位变迁相对应的,是个体性宗教产品供应的极大丰富。
这就是云路兄致力要论述的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之中多元化宗教需求的经营策略,特别是藏传佛教的世俗化与非世俗化问题,如何重新理解一个曾经是整体神圣的西藏社会。这也是廖著最有特色之处。藏传佛教的世俗化问题,宗教社会学的重要问题,如何理解?非常关键。
诚然,廖著在藏传佛教研究方法层面是否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因为宗教资源的配置理论,本来就是作为对宗教世俗化理论的批判对象而呈现的,而其书稿却是以资源配置理论来论述藏传佛教的世俗化现象或世俗化问题。
 
实际上,作者也很明白,在研究藏传佛教的具体问题时,必须将之与西方社会的政教关系背景加以区分。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决定了西藏社会结构及其藏传佛教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并非世俗化,但亦非市场化,或“世俗化”与“市场化”。
 
当作者认为,寺院+社区的信仰共同体之中的神圣性与世俗性相互依存、此消彼长,是一种建立在博弈基础上的共生关系之时,作者抓住了核心问题。因为这种博弈的力量比重不同,能够决定了藏传佛教乃至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当这种博弈处于合理的平衡状态时,无论对于宗教还是社会都是正向功能,当一方对另一方形成系统性僭越时,宗教与社会都处于激烈的动荡中。正因如此,从寺院到社区、从僧人到居民,探讨神圣性与世俗性的共生关系尤为重要。
 
关键的问题,或者是值得进一步深入的问题就在这里,寺院+社区的互动结果倘若直接体现为一种信仰共同体,形成了它们之间在神圣性与世俗性之间的共生关系,那么,宗教资源配置过程的世俗化又是如何发生、如何完成,而这种配置的结果是否就是世俗化的结果呢?
这就是本书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藏传佛教的“祛魅”作为一个漫长的过程。什么才是藏传佛教的“祛魅”,如何才能形成这样一个“祛魅”过程?书稿中所论之“信仰共同体”是否为另外一种神圣性的建构?而非“祛魅”?正如作者所论:藏传佛教从“政教合一”地位退到社会子系统,但其作为宗教的社会整合功能并没有消失。在我看来,或者这只是藏传佛教神圣性之体现形式获得了另外一种转换形式?!与其说是世俗化,不如说是神圣化的主体与形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
 
其中,不仅包含了如何定义藏传佛教中有关“神圣”的问题,而且还有是依宗教来定义神圣,还是依据社区与寺院共同定义的神圣,才能构成信仰共同体?就作者的研究看来,这些信仰共同体的资源配置过程之中本身就体现了相当深厚与普遍的神圣性关系。这就是谁能够定义、配置了寺院+社区这一协议共同体宗教资源的问题,则可能有待于云路兄日后之研究了。
至于西方宗教社会学理论所论述的神圣与世俗关系,大多会从政教关系之中来展开他们对宗教神圣与世俗社会的关系。当欧洲社会从政教合一进入近代转型之际或之后,政治与宗教建构之间采用了法律隔离机制,方才促成了神圣性与世俗化的制度分割,宗教的神圣性由此得以转向或局限于社会公共或私人领域,而所谓世俗化就是以多元化与私人化作为主要特征。但是,传统而固有的宗教社会学理论之中所潜藏的神圣与世俗化问题,其中所包含的宗教神圣、法律神圣、生命个体神圣性等互动关系,却大多所论阙如。
 
对照这一理论特征,藏传佛教的神圣与世俗关系无疑也在寺院社区的互动关系之中有所呈现。但是,它们的变迁是局限于政教关系,还是超越了政教关系?与政教关系同时并立的现代社会领域是否也可能是一个神圣与世俗互动的领域,而在政教关系之中的法律及其实践领域是否也会建构为一个神圣与世俗互动的空间?
 
2018年11月间,我在成都的一次经历曾使我感受到当代社会领域中的神圣关系及其呈现等相关问题。一位成都滴滴车司机,其丈夫是来自甘肃藏地的一位藏民,现有两个孩子。他们现定居于成都,其生活已经基本实现了成都市民化。
 
借此乘车机会,我们就藏传佛教等问题交谈起来。谈话间,方知他们在成都的生活依旧保持着与藏地的深度联系。其间谈及起丈夫和所在藏地家人的佛教信仰方式,核心在于寺庙、尤其是听取于寺院活佛的开示。举凡家里家外的任何事宜,最好是能够在获取活佛的开示之后为宜。然而,地域距离的问题、移居藏地之外其他生活资源的需求、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问题的解决,活佛的开示依旧重要,但已不是唯一。其家人一次病重,医院希望即刻手术,活佛却不同意。如此反复,时间拖延,病人却危在分秒。最后,还是活佛听取了医生的建议,重新开示而同意手术。病人才转危为安。
 
在此事件之中,人们已充分认识到活佛开示方式的神圣性,早已不完全是活佛个人的事情,而与活佛本人的身份、地位、利益、信众人数的多寡,特别是前往请求开示信众的追随紧密相关,而且呈现为一种正负相关特征。
 
倘若此类现象不仅发生在定居于成都的藏民身上,同时也可能发生在藏区与内地日益紧密的多元互动关系之上,这就是藏传佛教寺院-社区信仰共同体所亟须面对的神圣性与世俗化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在寺院之外、当代社会—法律的神圣性建构、包括居民与僧人的个体神圣性如何形成和体现等核心问题。这已经不是单一的世俗化问题啦,除却神圣宗教之外,能否建构其他领域的神圣性?宗教社会学的相关讨论,依旧还局限于单一宗教神圣化的传统话语体系之中,一旦出离了宗教领域,个体生命、公共法律,就是世俗化问题?!
 
依我愚见,此皆为一些重要问题,既是现实的,亦是学术的,既是宗教的,亦是社会的,既是民族的,亦是法律的,既是个体的,亦是僧俗共享的……,值得宗教社会学界继续深入讨论。
 
廖云路之论著可谓一个很好的探索。谨此为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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