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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和宗教——人民的鸦片?
发布时间: 2013/8/1日    【字体:
作者:[法]米歇尔·罗伊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 总教  
 
    恩格斯对宗教现象和它们的历史角色显示出比马克思更大的兴趣。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研究的主要贡献,是他对各种宗教表现与阶级斗争的相互关系的分析。恩格斯对理解和解释宗教的具体社会历史形式感兴趣,这种理解和解释超越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论证之上。基督教不再(如在费尔巴哈那里)作为一种无时间性的“本质”而出现,而是作为一种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变形的文化系统而出现:首先是作为一种奴隶的宗教,后来是作为罗马的国家意识形态,然后经过调整适应封建等级制度,最后是适应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在恩格斯那里就这样显示为各种敌对力量——例如,在16世纪,是封建神学、资产阶级的新教和平民百姓的异端邪说——相互斗争的一个象征性场所。

    偶尔,恩格斯对宗教运动的解释会滑向一种狭隘的功利主义的实用分析:每个不同的阶级都会利用适合于它们自己的宗教——至于那些绅士们是否相信他们各自的宗教无关紧要。

    除了在不同形式的信仰中发现阶级利益的“宗教伪装”之外,恩格斯似乎没有发现别的任何东西。尽管如此,因为他的阶级斗争分析方法,他认识到了——不像启蒙哲学家们那样——神职人员不是一个由同类事物组成的社会形体:在某种历史场合,它根据自身的阶级构成将自身划分为几个部分。因此,在宗教改革期间,一方面,我们有高级的神职人员,封建等级的最高层,另一方面,有低级的神职人员,它们为宗教改革和农民革命运动提供了意识形态的追随者。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一个无神论者,一个与宗教决不妥协的敌人,恩格斯与青年马克思一样,还是抓住了宗教现象的双重性:宗教既扮演承认现成秩序之合法性的角色,又根据社会现实情况,扮演批判、抗议甚至是革命的角色。不仅如此,他所做的绝大多数具体研究都关注宗教的反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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